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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宗拓跋濬紀(2)


  五年春正月己巳朔,征西將軍皮豹子略地至高平,大破孝祖,斬獲五千餘級。二月己酉,侍中、司空、河南公伊珝薨。三月庚寅,曲赦京師死罪已下。

  夏四月乙巳,封皇弟子推為京兆王。五月,居常國遣使朝獻。六月戊申,行幸陰山。

  九月戊辰,詔曰:「夫褒賞必于有功,刑罰審於有罪,此古今之所同,由來之常式。牧守蒞民,侵食百姓,以營家業,王賦不充,雖歲滿去職,應計前逋,正其刑罪。而主者失于督察,不加彈正,使有罪者優遊獲免,無罪者妄受其辜,是啟奸邪之路,長貪暴之心,豈所謂原情處罪,以正天下?自今諸遷代者,仰列在職殿最,案制治罪。克舉者加之爵寵,有愆者肆之刑戮,使能否殊貫,刑賞不差。主者明為條制,以為常楷。」

  儀同三司、敦煌公李寶薨。冬十有二月戊申,詔曰:「朕承洪業,統禦群有,思恢政化,以濟兆民。故薄賦斂以實其財,輕徭役以紓其力,欲令百姓修業,人不匱乏。而六鎮、雲中、高平、二雍、秦州,遍遇災旱,年穀不收。其遣開倉廩以賑之。有流徙者,諭還桑梓。欲市糴他界,為關傍郡,通其交易之路。若典司之官,分職不均,使上恩不達於下,下民不贍于時,加以重罪,無有攸縱。」

 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朔,大赦,改元。庚午,詔散騎常侍馮闡使于劉駿。二月,衛將軍、樂安王良督東雍、吐京、六壁諸軍西趣河西,征西將軍皮豹子等督河西諸軍南趨石樓,以討河西叛胡。

  夏四月戊戌,皇太后常氏崩于壽安宮。五月癸酉,葬昭太后于廣甯鳴雞山。六月甲午,詔征西大將軍、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、高平諸軍出南道,南郡公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,討吐谷渾什寅。崔浩之誅也,史官遂廢,至是複置。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,遣使者安慰之。

  秋七月乙丑,劉駿遣使朝貢。壬午,行幸河西。八月,西征諸軍至西平,什寅走保南山。九月,諸軍濟河追之,遇瘴氣,多有疫疾,乃引軍還;獲畜二十余萬。庚午,輿駕還宮。

  冬十月,居常王獻馴象三。十有一月,詔散騎侍郎盧度世、員外郎朱安興使于劉駿。

  二年春正月乙酉,詔曰:「刺史牧民,為萬里之表。自頃每因發調,逼民假貸,大商富賈,要射時利,旬日之間,增贏十倍。上下通同,分以潤屋。故編戶之家,困於凍餒;豪富之門,日有兼積。為政之弊,莫過於此。其一切禁絕,犯者十疋以上皆死。佈告天下,鹹令知禁。」

  二月辛卯,行幸中山。丙午,至於鄴,遂幸信都。三月,劉駿遣使朝貢。輿駕所過,皆親對高年,問民疾苦。詔民年八十以上,一子不從役。靈丘南有山,高四百餘丈。乃詔群官仰射山峰,無能逾者。帝彎弧發矢,出山三十餘丈,過山南二百二十步,遂刊石勒銘。是月,發並、肆州五千人治河西獵道。辛巳,輿駕還宮。

  夏四月乙未,侍中、征東大將軍、河東王閭毗薨。五月癸未,詔南部尚書黃盧頭、李敷等考課諸州。

  秋七月戊寅,封皇弟小新成為濟陰王,加征東大將軍,鎮平原;天賜為汝陰王,加征南大將軍,鎮虎牢;萬壽為樂浪王,加征北大將軍,鎮和龍;洛侯為廣平王。壬午,行巡山北。八月戊辰,波斯國遣使朝獻。丁醜,輿駕還宮。

  冬十月,詔假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、員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劉駿。博陵之深澤、章武之束州,盜殺縣令,州軍討平之。廣平王洛侯薨。

  三年春正月壬午,以車騎大將軍、東郡公乙渾為太原王。癸未,樂浪王萬壽薨。二月癸酉,畋於崞山,遂觀漁于旋鴻池。三月甲申,劉駿遣使朝貢。高麗。蓰王、契齧、思厭于師、疏勒、石那、悉居半、渴槃陀諸國各遣使朝獻。夏六月庚申,行幸陰山。詔將軍陸真討雍州叛氐仇傉檀等,平之。

  秋七月壬寅,幸河西。九月壬辰,征西大將軍、常山王素薨。

  冬十月丙辰,詔曰:「朕承洪緒,統禦萬國,垂拱南面,委政群司,欲緝熙治道,以致寧一。夫三代之隆,莫不崇尚年齒。今選舉之官,多不以次,令班白處後,晚進居先。豈所謂彝倫攸敘者也!諸曹選補,宜各先盡勞舊才能。」

  是月,詔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,員外郎、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劉駿。十有一月壬寅,輿駕還宮。十有二月乙卯,制戰陳之法十有餘條。因大儺耀兵,有飛龍、騰蛇、魚麗之變,以示威武。戊午,零陵王閭拔薨。

  四年春三月乙未。賜京師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廚食,以終其年。皇子胡仁薨,追封樂陵王。乙巳,詔曰:「朕憲章舊典,分職設官,欲令敷揚治化,緝熙庶積。然在職之人,皆蒙顯擢,委以事任,當厲己竭誠,務省徭役,使兵民優逸,家給人贍。今內外諸司、州鎮守宰,侵使兵民,勞役非一。自今擅有召役,逼雇不程,皆論同枉法。」

  夏四月癸亥,上幸西苑,親射虎三頭。五月壬辰,侍中、漁陽王尉眷薨。壬寅,行幸陰山。

  秋七月壬午,詔曰:「朕每歲以秋日閑月,命群官講武平壤。所幸之處,必立宮壇,糜費之功,勞損非一。宜仍舊貫,何必改作也。」

  八月丙寅,遂畋於河西。詔曰:「朕順時畋獵,而從官殺獲過度,既殫禽獸,乖不合圍之義。其敕從官及典圍將校,自今已後,不聽濫殺。其畋獲皮肉,別自頒齎。」

  壬申,詔曰:「前以民遭饑寒,不自存濟,有賣鬻男女者,盡仰還其家。或因緣勢力,或私行請托,共相通容,不時檢校,令良家子息仍為奴婢。今仰精究,不聽取贖,有犯加罪。若仍不檢還,聽其父兄上訴,以掠人論。」

  九月辛巳,車駕還宮。

  冬十月,以定、相二州霣霜殺稼,免民田租。是月,詔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,驍騎將軍、昌邑子婁內近,甯朔將軍、襄平子李五鱗使于劉駿。十有二月辛醜,詔曰:「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所以殊等級,示軌儀。今喪葬嫁娶,大禮未備,貴勢豪富,越度奢靡,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。有司可為之條格,使貴賤有章,上下鹹序,著之於令。」

  壬寅,詔曰:「夫婚姻者,人道之始。是以夫婦之義,三綱之首;禮之重者,莫過於斯。尊卑高下,宜令區別。然中代以來,貴族之門多不率法。或貪利財賄,或因緣私好,在於苟合,無所選擇,令貴賤不分,巨細同貫,塵穢清化,虧損人倫,將何以宣示典謨,垂之來裔。今制皇族、師傅、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,不得與百工、伎巧、卑姓為婚,犯者加罪。」

  五年春正月丁亥,封皇弟雲為任城王。二月,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蟲、水,開倉賑恤。

  夏四月癸卯,頓丘公李峻,進爵為王。閏月戊子,帝以旱故,減膳責躬。是夜,澍雨大降。

  五月庚申,劉駿死,子子業僣立。六月丁亥,行幸陰山。

  秋七月辛醜,北鎮遊軍大破蠕蠕。壬寅,行幸河西。九月辛醜,車駕還宮。

  冬十月,琅邪王司馬楚之薨。十有二月,南秦王楊難當薨。吐呼羅國遣使朝獻。

  六年春正月丙申,大赦天下。二月丁醜,行幸樓煩宮。高麗、蓰王、對曼諸國各遣使朝獻。三月戊戌,相州刺史、西平郡王吐谷渾權薨。乙巳,車駕還宮。

  夏四月,破洛那國獻汗血馬,普嵐國獻寶劍。五月癸卯,帝崩于太華殿,時年二十六。六月丙寅,上尊諡曰文成皇帝,廟號高宗。八月,葬雲中之金陵。

  ***

  史臣曰:世祖經略四方,內頗虛耗。既而國釁時艱,朝野楚楚。高宗興時消息,靜以鎮之,養威布德,懷緝中外。自非機悟深裕,矜濟為心,亦何能若此!可謂有君人之度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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