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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溫篡唐(4)


  三年春二月壬申朔,詔「比在鳳翔所除官,一切停。」時宦官盡死,惟河東監軍張承業、幽州監軍張居翰、清海監軍程匡柔、西川監軍魚全禋及致仕嚴遵美,為李克用、劉仁恭、楊行密、王建所匿得全,斬他囚以應詔。

  甲戌,門下侍郎、同平章事陸扆責授沂王傅分司。車駕還京師,賜諸道詔書,獨鳳翔無之。扆曰:「茂貞罪雖大,然朝廷未與之絕。今獨無詔書,示人不廣。」崔胤怒,奏貶之。宮人宋柔等十一人皆韓全誨所獻,及僧、道士與宦官親厚者二十餘人,並送京兆杖殺。

  上謂韓偓曰:「崔胤雖盡忠,然比卿頗用機數。」對曰:「凡為天下者,萬國皆屬之耳目,安可以機數欺之。莫若推誠直致,雖日計之不足,而歲計之有餘也。」

  丙子,工部侍郎、同平章事蘇檢,吏部侍郎盧光啟,並賜自盡。丁醜,以中書侍郎、同平章事王溥為太子賓客分司,皆崔胤所惡也。

  戊寅,賜朱全忠號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,賜其僚佐敬翔等號迎鑾協贊功臣,諸將朱友甯等號迎鑾果毅功臣,都頭以下號四鎮靜難功臣。

  上議褒崇全忠,欲以皇子為諸道兵馬元帥,以全忠副之。崔胤請以輝王祚為之。上曰:「濮王長。」胤承全忠密旨,利祚沖幼,固請之。己卯,以祚為諸道兵馬元帥。庚辰,加全忠守太尉,充副元帥,進爵梁王,以胤為司徒兼侍中。胤恃全忠之勢,專權自恣,天子動靜皆稟之。朝臣從上幸鳳翔者,凡貶逐三十餘人。刑賞系其愛憎,中外畏之,重足一跡。

  以敬翔守太府卿,朱友甯領甯遠節度使。全忠表苻道昭同平章事,充天雄節度使,遣兵援送之泰州,不得至而還。

  初,翰林學士承旨韓偓之登進士第也,御史大夫趙崇知貢舉。上返自鳳翔,欲用偓為相,偓薦崇及兵部侍郎王贊自代。上欲從之,崔胤惡其分已權,使朱全忠入爭之。全忠見上曰:「趙崇輕薄之魁,王贊無才用,韓偓何得妄薦為相。」上見全忠怒甚,不得已,癸未,貶偓濮州司馬。上密與偓泣別,偓曰:「是人非複前來之比,臣得遠貶及死,乃幸耳,不忍見篡弑之辱。」

  己醜,上令朱全忠與李茂貞書,取平原公主,茂貞不敢違,遽歸之。

  壬辰,以朱友裕為鎮國節度使。乙未,全忠奏留步騎萬人於故兩軍,以朱友倫為左軍宿衛都指揮使。又以汴將張廷范為宮苑使,王殷為皇城使,蔣玄暉充街使。於是全忠之黨布列遍於禁衛及京輔。

  戊戌,全忠辭歸鎮,留宴壽春殿,又餞之于延喜樓。上臨軒泣別,令于樓前上馬。上又賜全忠詩,全忠亦和進。又賜《楊柳枝辭》五首。百官班辭于長樂驛。崔胤獨送至霸橋,自置餞席,夜二鼓,胤始還入城。上覆召對,問以全忠安否。置酒奏樂,至四鼓乃罷。

  李克用使者還晉陽,言崔胤之橫。克用曰:「胤為人臣,外倚賊勢,內脅其君,既執朝政,又握兵權。權重則怨多,勢侔則釁生,破家亡國,在眼中矣。」

  夏五月,崔胤奏:「左右龍武、羽林、神策等軍名存實亡,侍衛單寡。請每軍募步兵四將,每將二百五十人,騎兵一將百人,合六千六百人,選其壯健者分番侍衛。」從之,令六軍諸衛副使京兆尹鄭元規立格召募於市。

  冬十月辛巳,宿衛都指揮使朱友倫與客擊球于左軍,墜馬而卒。全忠悲怒,疑崔胤故為之,凡與同戲者十餘人盡殺之,遣其兄子友諒代典宿衛。

  初,崔胤假朱全忠兵力以誅宦官,全忠既破李茂貞,併吞關中,威震天下,遂有篡奪之志。胤懼,與全忠外雖親厚,私心漸異,乃謂全忠曰:「長安密邇茂貞,不可不為守禦之備。六軍十二衛,但有空名,請召募以實之,使公無西顧之憂。」全忠知其意,曲從之,陰使麾下壯士應募以察其變。胤不之知,與鄭元規等繕治兵仗,日夜不息。及朱友倫死,全忠益疑胤,且欲遷天子都洛,恐胤立異。

  天祐元年春正月,全忠密表司徒兼侍中、判六軍十二衛事、充鹽鐵、轉運使、判度支崔胤,專權亂國,離間君臣,並其党刑部尚書兼京兆尹、六軍諸衛副使鄭元規,威遠軍使陳班等,皆請誅之。乙巳,詔責授胤太子少傅分司,貶元規循州司戶,班溱州司戶。丙午,下詔罪狀胤等。以裴樞判左三軍事,充鹽鐵、轉運使,獨孤損判右三軍事兼判度支。胤所募兵並縱遣之。以兵部尚書崔遠為中書侍郎,翰林學士、左拾遺柳璨為右諫議大夫,並同平章事。璨,公綽之從孫也。戊申,朱全忠密令宿衛都指揮使朱友諒以兵圍崔胤第,殺胤及鄭元規、陳班並胤所親厚者數人。

  初,上在華州,朱全忠屢表請上遷都洛陽,上雖不許,全忠常令東都留守佑國節度使張全義繕修宮室。全忠之克邠州也,質靜難軍節度使楊崇本妻子于河中,崇本妻美,全忠私焉,既而歸之。崇本怒,使謂李茂貞曰:「唐室將滅,父何忍坐視之乎。」遂相與連兵,侵逼京畿,複姓名為李繼徽。

  己酉,全忠引兵屯河中。丁巳,上禦延喜樓,朱全忠遣牙將寇彥卿奉表,稱「邠、岐兵逼畿甸,請上遷都洛陽」。及下樓,裴樞已得全忠移書,促百官東行。戊午,驅徙士民,號哭滿路,罵曰:「賊臣崔胤召朱溫來傾覆社稷,使我曹流離至此。」老幼繈屬,月餘不絕。

  壬戌,車駕發長安,全忠以其將張廷范為禦營使,毀長安宮室、百司及民間廬舍,取其材,浮渭沿河而下,長安自是遂丘墟矣。

  全忠發河南北諸鎮丁匠數萬,令張全義治東都宮室,江、浙、湖、嶺諸鎮附全忠者皆輸貨財以助之。

  甲子,車駕至華州,民夾道呼萬歲。上泣謂曰:「勿呼萬歲,朕不復為汝主矣。」館于興德宮,謂侍臣曰:「鄙語雲:紇幹山頭凍殺雀,何不飛去生處樂。朕今漂泊,不知竟落何所。」因泣下沾襟,左右莫能仰視。

  二月乙亥,車駕至陝,以東都宮室未成,駐留於陝。丙子,全忠自河中來朝,上延全忠入寢室,見何後,後泣曰:「自今大家夫婦委身全忠矣。」

  三月丁未,以朱全忠兼判左、右神策及六軍諸衛事。癸醜,全忠置酒私第,邀上臨幸。乙卯,全忠辭上,先赴洛陽督修宮室。上與之宴,群臣既罷,上獨留全忠及忠武節度使韓建飲,皇后出,自捧玉卮以飲全忠,晉國夫人可證附上耳語。建躡全忠足,全忠以為圖已,不飲,陽醉而出。全忠奏以長安為佑國軍,以韓建為佑國節度使,以鄭州刺史劉知俊為匡國節度使。丁巳,上覆遣間使以絹詔告急于王建、楊行密、李克用等,令糾帥藩鎮以圖匡複,曰:「朕至洛陽則為所幽閉,詔敕皆出其手,朕意不得複通。」

  夏四月辛巳,朱全忠奏洛陽宮室已成,請車駕早發,表章相繼。上累遣宮人諭以皇后新產,未任就路,請俟十月東行。全忠疑上徘徊俟變,怒甚,謂牙帳寇彥卿曰:「汝速至陝,即日促官家發來。」閏月丁酉,車駕發陝,壬寅,全忠逆於新安。上之在陝也,司天監奏:「星氣有變,期在今秋,不利東行。」故上欲以十月幸洛。至是,全忠令醫官許昭遠告醫官使閻祐之、司天監王墀、內都知韋周、晉國夫人可證等謀害元帥,悉收殺之。

  癸卯,上憩于谷水。自崔胤之死,六軍散亡俱盡,所餘擊球供奉、內園小兒共二百餘人,從上而東。全忠猶忌之,為設食於幄,盡縊殺之,豫選一百餘人,大小相類者,衣其衣服,代之侍衛。上初不覺,累日乃寤。自是上之左右職掌使令皆全忠之人矣。

  甲辰,車駕發谷水,入宮,禦正殿,受朝賀。乙巳,禦光政門,赦天下,改元。更命陝州曰興唐府。詔討李茂貞、楊崇本。戊申,敕內諸司惟留宣徽等九使外,餘皆停廢,仍不以內夫人充使。以蔣玄暉為宣徽南院使兼樞密使,王殷為宣徽北院使兼皇城使,張廷范為金吾將軍、充街使,以韋震為河南尹兼六軍諸衛副使,又征武甯留後朱友恭為左龍武統軍,保大節度使氏叔琮為右龍武統軍,典宿衛,皆全忠之腹心也。

  癸醜,以張全義為天平節度使。乙卯,以全忠為護國、宣武、宣義、忠武四鎮節度使。

  五月,帝宴朱全忠及百官於崇勳殿,既罷,複召全忠宴於內殿。全忠疑,不入。帝曰:「全忠不欲來,可令敬翔來。」全忠擿翔使去,曰:「翔亦醉矣。」辛未,全忠東還。乙亥,至大樑。

  初,朱全忠自鳳翔迎車駕還,見德王裕眉目疏秀,且年齒已壯,惡之,私謂崔胤曰:「德王嘗奸帝位,豈可複留。公何不言之。」胤言於帝。帝問全忠,全忠曰:「陛下父子之間,臣安敢竊議,此崔胤賣臣耳。」帝自離長安,日憂不測,與皇后終日沈飲,或相對涕泣。全忠使樞密使蔣玄暉伺察帝,動靜皆知之。帝從容謂玄暉曰:「德王朕之愛子,全忠何故堅欲殺之。」因泣下,齧中指血流。玄暉具以語全忠,全忠愈不自安。

  時李茂貞、楊崇本、李克用、劉仁恭、王建、楊行密、趙匡凝移檄往來,皆以興複為辭。全忠方引兵西討,以帝有英氣,恐變生於中,欲立幼君,易謀禪代。乃遣判官李振至洛陽,與玄暉及左龍武統軍朱友恭、右龍武統軍氏叔琮等圖之。

  八月壬寅,帝在椒殿,玄暉選龍武牙官史太等百人夜叩宮門,言軍前有急奏,欲面見帝。夫人裴貞一開門見兵,曰:「急奏何以兵為。」史太殺之。玄暉問:「至尊安在。」昭儀李漸榮臨軒呼曰:「甯殺我曹,勿傷大家。」帝方醉,遽起,單衣繞柱走,史太追而弑之。漸榮以身蔽帝,太亦殺之。又欲殺何後,後求哀于玄暉,乃釋之。

  癸卯,蔣玄暉矯詔稱李漸榮、裴貞一弑逆,宜立輝王祚為皇太子,更名柷,監軍國事。又矯皇后令,太子于柩前即位。宮中恐懼,不敢出聲哭。丙午,昭宣帝即位,時年十三。

  冬十月,朱全忠聞朱友恭等弑昭宗,陽驚,號哭,自投於地曰:「奴輩負我,令我受惡名於萬代。」癸巳,至東都,伏梓宮,慟哭流涕。又見帝自陳非己志,請討賊。先是,護駕軍士有掠米於市者,甲午,全忠奏朱友恭、氏叔琮不戢士卒,侵擾市肆,友恭貶崖州司戶,複姓名李彥威,叔琮貶白州司戶,尋皆賜自盡。彥威臨刑大呼曰:「賣我以塞天下之謗,如鬼神何。行事如此,望有後乎。」

  丙申,天平節度使張全義來朝。丁酉,複以全忠為宣武、護國、宣義、天平節度使。以全義為河南尹兼忠武節度使,判六軍諸衛事。乙巳,全忠辭赴鎮,庚戌,至大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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