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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淳祐二年


  壬寅淳祐二年

  正月甲申朔,禦大慶殿,群臣朝賀。詔曰:「朕惟省刑薄斂,我朝家法。屢飭有司,務行寬大。比年以來,吏習滋蔓,關市之徵求無藝,錢楮之出納多欺。今歲事更端,盍作新吏治,以蘇民瘼,申飭郡邑小大之臣,洗心滌慮,盡革舊習,以毋負朕愛養欽恤之意。倘或不悛,必罰毋貸。」詔趙葵、別之傑帶職赴闕奏事。

  戊戌,右丞相史嵩之等進呈中興四朝史、孝宗皇帝經武要略、甯宗皇帝玉牒日曆會要實錄、今上皇帝玉牒。

  庚戌,上《淳祐重修敕令格式》,申明詔嵩之等進秩有差。

  壬戌,別之傑入覲。上問:「邊頭曾無加備?」之傑言:「當修復壽春。」又言:「上流之勢,全在於蜀。」上又問:「金陵兵糧及居巢屯兵幾何?」之傑奏:「金陵見屯三萬錢糧,僅給;居巢所系甚重,見屯不過二千,遇秋增戍,至二萬方足用。」上並然之。

  甲子,軍器監兼尚左郎官范應鈴進對,言宗社大計,舉嘉祐、紹興事。上曰:「兩朝自有典故,非不知之,但難得其人。」應鈴奏:「與賢與子,天實為之。天若祐宋,必有其人,以俟採擇。」以游似為資政殿大學士、知紹興府、浙東安撫使,尋差提舉洞霄宮,從所請也。

  甲戌,以范鐘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,徐榮叟參知政事,趙葵賜出身、同知樞密院事,別之傑為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己卯,權兵部侍郎、淮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李曾伯朝辭,言:「今若主必守之規,乞諭大臣,明示意向。」上曰:「當為必守之規。趙葵久任淮東,且有規畫。」曾伯奏:「敢不循其成規,申固封守。」

  ◇

  三月甲申,詔在外諸軍請給內楮幣,權以十八界三分增給,楮賤故也。

  戊子,詔沿江、兩淮唇齒相依,其令和州、無為軍、安慶府聽沿江制司節制。

  丙申,詔刑部戒飭諸道帥閫、沿邊戎司:今後州縣官犯罪,毋加杖責。

  癸卯,經筵進讀《孝宗聖政》終篇,講讀、修注、說書官各進一秩,餘補轉、賞犒有差。侍御史兼侍講金淵奏:「近嘗面奉玉音:「國本大計,朕豈不知?已命籍近且尊者,俾任選養之責,特外未知耳。」願發自宸衷,明諭宰輔、近臣謹選宗姓之賢德,參稽仁宗、孝宗之典故,次第舉行。」上嘉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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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月癸醜朔,詔以今年九月有事於明堂。

  癸亥,倉部郎官趙希堅進對,言蜀自易帥之外,未有他策。上曰:「今日救蜀為急,朕與二三大臣無一日不議蜀事。孟珙亦欲竭力向前。」希墍奏:「當擇威望素著之人,於夔、峽要害處建一大閫。」上曰:「重慶城堅,恐自可守。」希墍奏雲:「重慶在夔、峽之上,寇若長驅南下,雖城堅如鐵,何救東南之危?」上然之。詔明堂大禮,惟祀神儀物、諸軍賞給依舊制外,其乘輿服禦、中外大費並從省約。

  壬申,雨雹。

  丙子,考功郎官劉漢弼言吏部考功條法十六事,上曰:「當付外施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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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甲午,新知梧州趙時學陛辭,言吳玠守蜀三關,今胥失之固宜。成都難守。上曰:「嘉定可守否?」時學奏:「若論形勢,當守重慶。」上曰:「若守重慶,成都一路便虛。」時學奏:「重慶亦重地,可以上接利、閬,下應歸、峽。」

  己亥,淮東安撫制置副使餘玠入奏,言事無大小,須是務實。又奏:「一視文武之士,勿令偏重,偏則必激,非國之福也。」上曰:「卿人物議論皆不尋常,可獨當一面。少留當有擢用。」

  乙巳,尚右郎官龔基先入對,言上流事。上曰:「上流可憂。」基先奏:「施、夔國之門戶,蕩無關防,存亡所系,豈可不慮?」上曰:「屯田今歲如何?」基先奏:「屯田有名無實,牛種既貴,軍耕又惰,所收不償所費。」

  丁未,右正言劉晉之言:「蜀禍五六年間,曆三四制臣,無地屯駐,獨彭大雅城渝,為蜀根本,不然蜀事去矣。今宜於重慶立閫,庶可運掉諸戎。願早定至計,料簡邊臣,俾往經理,則蜀可為也。」上然之。已酉,以趙葵為資政殿學士、知潭州、湖南安撫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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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甲寅,倉部郎官李鋂進對,乞廣求備禦之方,上曰:「秋風已近。去歲蜀事大壞,今當如何為策?」鋂奏:「陳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築,未為非是,第功力苟且,識者逆知其難。守臣嘗問其方略,但雲「誓與城存亡」而已。未幾,為田世顯所賣,城門夜開,隆之衂焉。」上顰蹙久之。

  丁巳,詔建內小學,置教授二員,選宗室子俾就學。以余玠權工部侍郎、四川宣諭使,應事幹機速,許同制臣公共措置,先行後奏。尋詔敕四川官吏、軍民等悉條陳大計以聞。以久雨,詔決中外系囚。太常丞兼金部郎官陳燁進對,曰:「內學教導之職,當重選。」上曰:「難其人。」燁奏:「師儒之官,不但講誦,當隨事規益,養成德器。」

  癸亥,參知政事徐榮叟罷資政殿大學士,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

  丙寅,錄行在系囚。尋以別之傑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,翰林學士、知制誥高定子為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,權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杜范為端明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戊寅,詔淮西制置大使司出十七界楮幣十萬、米二萬斛,令安豐軍修武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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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七月丙申,餘玠陛辭,言外攘本于內修。上曰:「今日之事不必問,彼運衰與不衰,但自靠實理會治內規摹。」玠奏雲:「聖諭及此,宗社生靈之福。」上曰:「卿前所言靠實工夫,玩之有味。此去必能見之行事。卿宜務忠實以革欺誕,施威信以戢潰衂,廣惠愛以撫流移,當為四蜀經久之謀,勿為一時支吾之計。」

  ◇

  八月辛巳朔,詔戶部申嚴州縣增收苗米斛面之弊。

  甲寅,以史嵩之為明堂大禮使,范鐘禮儀使,別之傑儀仗使,高定子鹵簿使,杜範橋道頓遞使。

  丁巳,以秘書省正字陳南一、國子正胡良並兼內小學教授。

  辛酉,進知夔州趙武官二秩,將佐王信等各轉一資,酬夔城版築之勞也。

  丁卯,詔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十萬,賑贍紹興、處、婺水澇之民。

  辛未,詔小學開講。

  丁醜,殿中侍御史濮鬥南言:「夏秋霖雨,浙東四郡民生蕩析。乞委之畿漕,擇愛民之吏,行拯弱之策,撫集流離,蠲減秋賦。」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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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庚辰朔,日有食之。

  癸未,詔進納入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。

  辛卯,大饗於明堂,大赦天下。

  丙申,詔令六曹、館學、寺監、院轄、倉庫務場長官將所管錢谷、貨幣、器用、圖書核兜義籍,上之於朝,副在有司。長闕則次官任責。遷擢報罷,並如外官交承例聯銜具數申省,仍令禦史台覺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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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月癸醜,敕令所言:臣寮世賞不許奏異姓,著為令。

  甲寅,進史嵩之永國公。

  丙子,詔淮東西制置使李曾伯應軍行賞罰,許便宜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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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甲申,詔軍功補授人願就鄉舉者聽。

  辛卯,詔實錄院修孝宗、光宗、甯宗禦集。

  戊戌,雷。

  己亥,日南至,免朝賀。

  癸卯,詔決中外系囚。

  甲辰,先給諸軍雪寒錢,出戍者倍之。

  乙巳,蠲三衙、大理寺、臨安府及屬縣點檢贍軍犒賞酒庫所贓賞錢。

  丁未,詔曰:「比者陰陽失和,冬令常燠,日至之日,雷乃發聲,朕甚懼焉。變不虛生,緣證而起。朕避殿減膳,思答譴告。內而卿士師尹,外而牧監伍參,其各罄忠嘉,無有所隱,輔朕不逮,俾得尊聞行知,導和銷異,保我子孫黎庶,亦職有利哉。佈告中外,明聽朕指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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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已未,詔杜霆追納出身文字,羈管南雄州,以通州士庶訴其誤民棄土之罪也。

  辛酉,以儒林郎鐘宏辭除太學博士,乞致仕養母,詔恃改京官秩奉祠,以獎孝行。

  丙寅,以甯武軍節度使、京湖安撫制置大使兼夔路策應大使孟珙為檢校少保、端明殿學士,別之傑為資政殿大學士、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,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葵福建安撫使兼知福州,資政殿學士趙與歡知溫州,權工部侍郎、四川宣諭使余玠權兵部侍郎、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。

  丁卯,詔余玠任責全蜀,應軍行調度,權許便宜施行。

  庚午,詔以許浦水軍都統制劉虎為和州防禦使,旌五河捍禦之勞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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