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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紹興十一年(1)


  辛酉紹興十一年

  春正月壬寅,提舉江州太平觀趙開卒。自金人犯陝、蜀,開職饋餉者十年,軍用得以毋乏。開既黜,主計之臣率三四易,於開條畫,毫髮無敢變更者。然議者咎開竭澤而漁,使後來者無所施其智巧,凡茶鹽榷酤激賞零畸絹布之征,遂為四蜀常賦,故雖累經減放,而害終不去焉。

  癸卯,鳳翔府同統制軍馬楊從儀敗金人于渭南。

  庚戌,淮南宣撫使張俊入見。上問:「曾讀《郭子儀傳》否?」俊對以未曉。上諭雲:「子儀時方多虞,雖總重兵處外,而心尊朝廷。或有詔至,即日就道,無纖介顧望,故身享厚福,子孫慶流無窮。今卿所管兵,乃朝廷兵也。若知尊朝廷如子儀,則非特身享福,子孫昌盛亦如之。」先是,宗弼自順昌戰敗而歸,遂保汴京,留屯宋、亳,出入許、鄭之間,複簽兩河軍與蕃部凡十余萬,以謀再舉。上亦逆知敵情必不一挫便已,乃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。俊自建康來朝,故有是諭也。

  辛亥,上諭大臣曰:「李左車言:『千里饋糧,士有饑色。』敵若犯淮,其勢糧必在後。但戒諸將持重以待之。至糧盡欲歸,因其怠而擊,則無不勝矣。」又曰:「聽言必考其實。近有言劉錡之過,朕徐考之,皆無實跡,讒者遂息。」孫近曰:「錡當何以報聖恩也!」

  己未,淮北宣撫判官劉錡自太平州渡江,以援淮西。金人陷壽春,殺守兵千餘人,系橋淮岸,以渡其眾。

  甲子,上曰:「《木瓜》美齊威公而載之衛國風,何也?」秦檜等方思所以為對,上曰:「自衛觀之,威公繼絕誠可美;自齊觀之,威公專封亦可罪。仲尼成人之美而掩其罪,故不載之齊國風而載之衛國風也。」檜等對曰:「仰見聖學高明,深得仲尼刪詩之意,非諸儒之所能及!」

  臣留正等曰:孔子遏惡揚善之意,見於六經者多矣。人主政治本原,出於經術,是以見臣下過失不幸而出於不得已者,則以孔子之心恕之,此之謂帝學。

  乙丑,劉錡至廬州,駐兵城外。時知廬州陳規病卒,城中無守臣,備禦之具皆缺。錡巡其城一匝,曰:「在不足守也。」乃冒雨與關師古率眾而南。

  丙寅,金人大軍入廬州,遣輕騎追錡,相及於西山口。錡自以精兵為殿,複戈西向,列陣以待。追騎望見錡旌旗,逡巡不敢逼,日莫各解去。

  丁卯,錡結陣徐行,號令諸軍占擇地利,共趨東關,依水據山,以遏金人之沖。錡既得東關之險,稍休士卒,兵力複振。金人大兵據廬州,雖時遣兵入無為軍、和州境內剽掠而不敢舉兵逼江者,蓋懼錡之乘其後也,江南由是少安。

  戊辰,金人陷商州,守臣邵隆焚倉庫、毀廬舍而遁。乃入城據之。

  ◇

  二月癸酉,淮西宣撫司都統制王德渡江,屯和州。敵退屯昭關。知商州邵隆複入商州。初,隆既遁去,乃屯兵山嶺,間道出州西芍藥口,謂避地者曰:「汝皆王民,毋忘本朝!」眾感泣,攜老幼來歸。隆遣其子繼春出商州之北以張其勢,而移軍洪門。金人以精騎來攻,隆設三伏以待,鏖戰兩時許,大破之,擒其將;繼春亦破之于洛南縣。金人乃去。

  丙子,上謂大臣曰:「中外議論紛然,以敵逼江為憂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:建炎之間,我兵皆退保東南。杜充書生,遣偏將輕與敵戰,故彼得以乘間猖獗。今韓世忠屯淮東,劉錡屯淮西,嶽飛屯上流,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。彼窺江則我兵乘其後。今雖虛鎮江一路,以檄呼彼渡江,亦不敢來。」其後卒如上所料。都統制王德遇金人韓常於含山縣東,敗之。

  丁醜,上謂大臣曰:「朕于諸帥,聽其言則知其用心,觀其所為則知其才。人皆言劉錡善戰,朕謂順昌之勝,所謂置之死地然後生,未為善戰也。錡之所長,在於循分守節,危疑之中,能自立不變,此為可取。」

  己卯,淮西宣撫司統制官關師古、李橫複取巢縣。

  壬午,淮西宣撫司將官張守忠遇金人于全椒縣,敗之。

  癸未,淮西宣撫使張俊言已覆巢縣,又言:「俊已在和州竭力措置,決與敵戰,必須取勝,可保無虞。」上大喜。劉錡自東關引兵出清溪邀擊金人,張俊、楊沂中亦遣統制官王德、張子蓋等會兵取含山縣,複奪昭關。

  甲申,三京招撫處置使司統制官崔皋遇金人于舒城縣,敗之。

  丁亥,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、判官劉錡、淮西宣撫司都統制王德、統制官田師中、張子蓋及金人戰於柘皋鎮,敗之。前一日,錡行至柘皋,與金人遇,夾河而軍。初,金人之退兵也,日行甚緩。至尉子橋,天大雨,次石樑河,河流湍暴,乃斷橋以自固,列營柘皋。柘皋地平,金人以為騎兵之利,且見錡兵少,意甚易之。河東巢湖闊二丈餘,錡命軍士曳薪疊橋,須臾而成,遣甲軍數隊過橋,皆臥槍而坐。會沂中、德、師中、子蓋之軍俱至,翌日,金將那王與韓常等以鐵騎十餘萬分為兩隅,夾道而陣。沂中自上流涉淺徑進,官軍不利。德曰:「賊右隅皆勁騎,吾將先破之。」乃與師中麾兵渡橋,薄其右隅,見陣動,有一將被甲躍馬,指畫陣隊。德引弓一發,將應弦墜馬。德乘勢大呼馳擊,諸軍皆鼓噪。金人以拐子馬兩翼而進,德率兵鏖戰,沂中令萬兵各持長斧堵而前,奮銳擊之,金人大敗,退屯紫金山。德等尾擊之,捕獲數百人、馬馱數百。錡謂德曰:「昔聞公威略如神,今果見之。請以兄禮事公。」張俊之愛妄章氏,即杭妓張穠也,頗知書。柘皋之役,俊貽書囑以家事,章答書引霍去病、趙雲不問家事為言,令勉思報國。俊以其書進,上大喜,親書獎諭賜之。

  庚寅,上謂宰執曰:「自敵犯邊報至,人言非一。朕惟靜坐一室中,思所以應敵之方,自然利害皆見。蓋人情方擾,惟當鎮之以靜。若隨物所轉,胸中不定,則何以應變也?」

  乙未,賜劉光世、韓世忠、張俊、岳飛、楊沂中、劉錡詔書,以「捷書累至,軍聲大張。蓋自軍興以來,未有今日之盛」,仍戒以「尚思困獸之鬥,務保全功」。

  丙申,江東制置大便葉夢得上奏稱賀,詔嘉獎。初,建康屯重兵,歲費錢八百萬緡、米八十萬斛,榷貨務所入不足以贍。至是,禁旅與諸道之師皆至,夢得被命兼總四路漕計,以給饋餉,軍用不乏,故諸將得悉力以戰,由是朝廷益嘉之。

  己亥,上曰:「虜退,便當措置淮南,如移隸州縣、並省官吏、修築城壁。要當事事有備,常為寇至之防也。」

  ◇

  三月庚子朔,福建路安撫大使、知福州張浚言:「朝廷調撥大軍,用度至廣。臣本州措置出賣官田及勸誘寺院變易度牒,共得六十三萬緡。節次起發,少助國用。」詔浚一意體國,識大臣體,令學士院降詔獎諭。

  癸卯,張浚複特進。金人圍濠州。初,金人自柘皋退軍於紫金山也,濠州守臣王進發書告急。

  甲辰,淮西宣撫使張俊、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、判官劉錡會議班師。俊與沂中為腹心,而與錡有隙,故柘皋之戰奏賞諸軍,錡獨不預。時朝廷雖命三帥合軍,不相節制,然諸軍進退多出於俊,而錡以順昌之功驟貴,諸將亦頗嫉之。

  乙巳,知邵武軍王洋乞鄉村之人,無問貧富,凡孕婦五月,即經保申縣,專委縣丞注籍,其夫免雜色差役一年;候生子日,無問男女,第三等已下給義倉米一斛,縣丞月給食錢十千。上覽奏曰:「愚民無知,迫於貧困不能育,故生子而殺之。官給錢物,使之有以育,則不忍殺矣。朕為父母,但欲民蕃衍,豈惜小費也!」乃詔戶部措置。

  丙午,京東、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舟師至招信縣。夜,世忠以騎兵遇金人于聞賢驛,敗之。

  丁未,金人陷濠州,知州事王進為所執,兵馬鈐轄邵青巷戰,死之。

  戊申,張俊、楊沂中、劉錡至黃連埠,去濠州六十裡而聞城陷,俊乃召錡、沂中謀之。沂中曰:「廝殺耳!」倚曰:「有制之兵無能之將可禦,有利害之兵有能之將,不可禦也。今我軍雖銳,未為有制,不若據險下寨,然後出兵襲之。」諸將皆曰善。於是鼎足以為營。俊遣斥堠數輩還,俱言濠州無金人。俊遣將官王某謂錡曰:「已不須太尉入去。」錡乃不行,惟沂中與王德領二千餘騎而往,以兩軍所選精銳策應之。四更起黃連,午時,騎兵先至濠州城西嶺上。列陣未定,有金人伏甲騎萬余於城兩邊,須臾煙舉於城上,伏騎分兩翼而出。沂中皇遽,以策麾其軍曰:「那回?」諸軍聞之,以為令其走爾,散亂南奔,無複紀律,其步人見騎軍走,謂其已敗,皆散。金人追及,步人多不得脫,殺傷甚眾。

  庚戌,秦檜奏:「近報韓世忠、張俊等至濠州,嶽飛已渡江去會師矣。」上曰:「首禍者惟烏珠。戒諸將無務多殺,惟取烏珠可也。澶淵之役,達蘭既死,真宗詔諸將按兵縱契丹,勿邀其歸路,此朕家法也。朕兼愛南北之民,豈忍以多殺為意乎?」初,金之入寇也,上命飛以兵來援。飛念前此每勝,複被詔還,乃以乏糧為詞。最後上禦劄付飛雲:「社稷存亡,在卿此舉!」飛奉詔移兵三十裡而止。及濠州已破,飛始以兵至舒、蘄境上,故張俊與秦檜皆恨之。

  辛亥,楊沂中渡江歸行在。

  壬子,金人自渦口渡淮北歸。

  癸醜,張俊渡江歸建康府。

  丁巳,劉錡自和州引兵渡江歸太平州。楊沂中之敗于濠梁也,張俊自黃連拔寨徑去,錡乃按部伍、整旌旗,最後徐行,金人亦不復追。錡至曆陽駐軍,具奏聽旨,然後班師,由是俊與沂中皆恨之。

  ◇

  夏四月丙子,詔諸州縣量收免行錢。自宣和間始複熙寧舊法,罷行戶而令輸錢。至靖康初又罷。紹興初,雖令見任官市買方物悉如民間之價,而汙吏猶虧其直,議者以為不便。會軍興用乏,遂複令免行,仍詔公私和買物色,並依市直,違者以自盜論。已卯,參知政事兼權同知樞密院事孫近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金人之犯淮西也,近請召張浚都督諸軍,秦檜大惡之。及兵退,禦史中丞何鑄乃論近本無體國之忠,但有謀身之計,乞行罷黜。殿中侍御史羅汝楫因交章論近,乃有是命。

  庚寅,複置將作、軍器監長貳各一員;罷樞密院計議官。

  辛卯,詔給事中範同令入對。初,張浚在相位,以諸大將久握重兵難制,欲漸取其兵屬督府,而以儒臣將之。會淮西軍叛,浚坐謫去。趙鼎繼相,王庶在樞府,覆議用偏裨以分其勢。張浚覺之,然亦終不能得其柄。至是,同獻計于秦檜,請皆除樞府而罷其兵權。檜納之,乃密奏於上。以柘皋之捷召韓世忠、張俊、嶽飛並赴行在論功行賞。

  壬辰,太保京東淮東宜撫處置使英國公韓世忠、少師淮南西路宣撫使濟國公張俊並為樞密使,少保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岳飛為樞密副使,並宣押赴本院治事。世忠既拜,乃制一字巾,入都堂則裹之,出則以親兵自衛,檜頗不喜。飛披襟作雍容狀,檜亦忌之。

  《高抬貴手》曰:謬哉範同之為檜畫計也。同之議曰:「諸將俱握重兵,必甚難制。莫若皆除樞密而罷其兵權。」此範同但求以勸和議而然也。檜乃用之,詔罷宣撫兵隸樞院,附和則保富貴。是故張俊先至則除美官,韓世忠、劉錡不言宣則傷讒,嶽飛最後至,被禍最慘矣!

  乙未,樞密使張俊言:「臣已到院治事。見管軍馬,伏望撥入御前使喚。」時俊與秦檜意合,故力贊議和。且覺朝廷欲罷兵權,即首納所統兵。上從其請,複詔範同入對,命林待聘草詔書獎諭。上謂韓世忠、張俊、嶽飛曰:「朕昔付卿等以一路宣撫之權尚小,今付卿等以樞府本兵之權甚大。卿等宜各為一心,勿分彼此,則兵力全而莫之能禦。顧如烏珠,何足掃除乎!」禮部侍郎鄭剛中言于秦檜曰:「前日所共憂者,一旦變為安平之道。」因為檜陳善後之策凡七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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