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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紹興二年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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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子紹興二年 春正月癸巳朔,上在紹興。是日,從官以下先發,以將還浙西也。 甲午,詔自今科場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。 乙未,詔諸路死囚應讞者,道路已通處依舊法奏按,未通處許酌情減降如舊。上語及禁戢贓吏,呂頤浩曰:「贓吏侵漁,不可不禁。然州縣官依條格合得請給,宜按月支與,使之食足,然後可以養廉隅。」上曰:「然。」輔臣因進呈諸路公使庫支給外縣官供給條格,詔申明行下。 丙申,福建江西荊湖安撫副使韓世忠圍建州。先是,世忠師至福州,安臣程邁以賊方銳,欲世忠少留,以俟元夕。世忠笑曰:「吾以元夕凱旋見公矣。」 辛醜,世忠拔建州。初,範汝為既被圍,固守不下。世忠以天橋、對樓、雲梯、火炮等急擊之,凡六日,賊眾稍怠。夜,官軍梯而上,城遂破,賊眾死者萬余,生擒其將張雄等五百餘人,汝為竄回原洞中自焚死。其將葉諒以所部犯邵武軍,世忠擊斬之,余眾悉平。初,世忠疑城中人皆附賊,欲盡殺之。資政殿大學士李綱時在福州,見世忠曰:「建州百姓多無辜。」世忠受教。及城破,世忠令軍人悉駐城上,毋得下植旗於城之三隅,令士民自相別,農者給牛種使耕,商賈者弛征禁,為賊脅從者汰遣,獨取其附賊者誅之,由是多所全活。及師還,父老請祠之。世忠曰:「活爾曹者,李相公也。」 壬寅,上禦舟發紹興,至錢清堰,乘馬而行。 丙午,上至臨安。 戊申,武功大夫、榮州團練使蘇易乞以奉化縣界把截所轉一官,於階官上收使,許之。自政和初改官名,以郎、大夫易正副使,由是武功大夫率徑遷橫行。至是,橫行凡數百千人。中書舍人程俱力論其不可,且謂:「祖宗之制,自閣門副使至內客省使為橫行,不系磨勘遷轉之列。蓋橫行恩數多類從官。以元豐二年班簿考之,橫行共二十二人,如種諤、韓存寶、劉昌祚、姚麟之徒,皆一時名將。故元豐官制,武臣獨依舊,不以寄祿官易之,蓋有深意。今文臣之謂庶官者率不過中大夫,而武臣乃遷橫行,此何理也?望自今非軍功勿遷。」從之。 己酉,江淮發運副使宋煇知臨安府。 丙辰,詔見任郎官以建炎以來未經上殿者,並引對。吏部侍郎李光言:「方艱難之時,朝廷廣收人才,兼收議論。郎官最號高選,其間豈無英傑之士可備大用?乃不令一觀清光,廉退之士固難於自進。」故有是旨。 丁巳,右司諫方孟卿言:「近權戶部侍郎柳約請推祖宗限田之制,凡品官、民田數過者,科敷一同編戶。今郡縣之間,官戶田居其半,而占田過數者極少。若以格令免科需,則專取於民,必致重困。臣謂艱難之際,士大夫義當體國,豈可厚享占田之利?望寢前詔勿行。」從之。 乙卯,詔:「輔臣以邵青、單德忠、李捧三盜就招,卿等速汰其眾,留精銳堪出戰之士,萬人中不過三千人可留。」宰相呂頤浩、秦檜、都統制張俊被旨揀放。青等有眾二萬三千,其疲老不任披帶者皆釋之,所存七千,一如上所料。 臣留正等曰:世傳漢高帝預知吳王濞五十年後必反,謂狀有反相可知也。至於五十年之說,非通於數者不能,蓋不然。且其知三傑,料陳平,期周勃之安劉氏,此豈數之能及哉?大抵帝王之興,其睿智絕人。太上皇帝料降卒可用之數妙於著龜,其張良所謂沛公殆天授者歟? 戊午,詔自今停藏接引私鹽,並與犯人一等科罪。已未,詔修臨安府城之頹圯者。 辛酉,忠州團練使楊勍以所部四千屯吉州,恣橫不法,江西兵馬副總管楊惟忠邀勍會飲,伏兵誅之,遂並其兵。勍建炎中為盜,踐蹂福建、湖南諸州,至是乃敗。 ◇ 二月丙寅,詔建州權罷鼓鑄二年,以監兵避亂散逸故也。 丁卯,詔選人七階並分左右。時用元祐舊制,寄祿官分左右,而贓吏不與焉。言者謂:「祖宗以來,選人皆以州縣系銜,故無所分別。今選階品秩雖卑,豈可無以律貪,而獨置之廉恥之外?」乃下吏部,如所請。 己巳,詔榷貨務依臨安府樣製造斛鬥百隻,降之諸路。倉部員外郎成太亨言:「紹興府斛鬥增大,出給之際,例合折閱,興獄滋多。惟臨安鬥斛均平,公私兩便。」故有是旨。 庚午,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李綱為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兼知潭州。前五日,知道州向子忞奏曹成犯道、賀二州,宰相秦檜請身至湖外,自當一面。上曰:「卿等當居中運才,不可授人以柄。」至是命綱。 辛未,上諭輔臣曰:「將來禦試舉人,止造席棚子講殿之前,不必更修別殿」。呂頤浩因譖聖德,以為「如此可以示四方士人,使知陛下恭儉如此。」上曰:「朕天性不好華靡,況與承平之主不同。」秦檜曰:「大布之衣,大帛之冠,是古人處患難之事,後世以為誇美。」上曰:「卿言極是。」 壬申,詔自今巡尉毋得注吏職出身人。 乙亥,雨雹。 丁醜,給事中黃叔敖兼侍讀,權尚書吏部侍郎廖剛兼侍讀。始,淮南營田司募民耕荒,須收十五斛。及是,宣諭使傅崧卿言其太重,故百姓歸業者少。詔損歲輸三之二,俟三年乃徵之。仍賜崧卿錢五萬緡,俾貸民為牛種之費。 己卯,進呈張浚劄子。上曰:「金人既酋領有不免者,當知天意所在。朕當兢謹,以祈天弭禍,庶幾其國有瘳乎?」奏檜因奏言:「每見陛下屈己從諫,中外士民無不感悅。」上曰:「如前日百姓揭牌,題以供禦繡服。問之,乃十年前京師鋪戶用其舊牌,已令毀撤。不知者將謂舊習未革。朕所服者多繒素,豈複有綺繡也?」 庚辰,詔自今監司不得任本貫,其見在任者皆移之。夜,雷聲初發。 癸未,上始禦講殿。自巡幸以來,經筵久輟,至是複之。 乙酉,上諭輔臣曰:「人主待臣下當以至誠,若知其不可用,不若罷去,疑而留之,無益也。」又曰:「人主之德莫大於仁,仁之字,非堯舜莫能當。」呂頤浩、秦檜曰:「聖學高明,以誠、仁二者治心修身,正家齊天下。有餘裕矣。」 丙戌,初置著作官二員編次日曆。 庚子,知撫州高衛落職與宮觀。衛言甘露降於州之祥符觀,且為圖上之。王居正論今日恐非天降祥瑞之時。言者劾衛以「蔡京圍田,叨冒改官。頃者抗疏極言討論之非,實自為地,縉紳號為『流外侍郎。今乃崇飾諂諛,老不知愧,望賜罷黜。」從之。殿中侍御史江躋言:「自古言利之臣,不過椎削細民,移東於西,以欺其上。近聞前知明州吳懋輒有所獻逾五萬緡,竊恐朝廷受之無名,小人觀望,爭相效尤,殘民以為己利,其患有不可勝言者。」詔委自憲臣勘當以聞。懋守明逾年,時四民承喋血之餘,公私掃地。懋以等第貸民錢十萬緡,又得榷酤之贏,軍用無乏。其後勘當如章,但貶懋二秩而已。 己醜,有司以春分日祀高禖禮畢,宮嬪有位號者,以次即宮中飲福受胙如儀。複荊湖東、西為荊湖南、北路。 庚寅,監察禦史婁寅堯罷。寅亮既為秦檜所擠,按治無所得。至是獄成,坐為族叔郛名田改立官戶。刑寺當寅亮私罪,杖,罰銅七斤。詔免所居官,送吏部。未幾,寅亮卒。 ◇ 三月壬辰朔,虔化縣凶賊李敦仁補閣門祇候,其徒三十八人皆授官,分隸張俊等軍中。淮西招撫使李光執韓世清于宣州。水賊翟進犯漢陽軍,殺權軍事趙令戣及吏民百餘人,以其眾歸於孔彥舟。 甲午,詔兩浙市舶就秀州華亭縣置司。承直郎施逵除名、婺州編管,坐為範汝為遊說辛企宗也。 戊戌,罷江淮發運司,以其錢帛赴行在。始祖宗時,發運司歲漕江湖粟六百萬斛,即真、揚、楚、泗州置轉般倉納受,溯流摺運,以贍中都,且因諸路之凶豐而平其糴。及是,江湖盜寇多,綱米不繼,發運司歲費錢十六七萬緡,第職糴買而已,故省之。襄陽府鄧隨郢州鎮撫使桑仲先知郢州霍明所殺,囚其從者,而以反閡。上惻然,授其二子昕、維將仕郎。 己亥,制授南越王李乾德子陽煥靜海軍節度使,封交趾郡王,仍賜推誠順化功臣。自元豐後,大臣功號悉除,獨安南如故。 庚子,詔自今行軍,專委本路漕臣一員通融應副。陝西都統司同統制軍馬楊政及金人戰于方山原,敗之。 辛醜,鑄紹興經筵印。淮東提點刑獄公爭兼營田副使王實言:「根括到揚州未種水田一萬七千頃、陸田一萬三千頃,已分給六軍趁時耕種。」從之。 丙午,複置中書門下省檢正宮一員。 戊申,江東統制軍馬張俊敘所降一官。俊起于諸盜,所部凡七千餘人,至是汰其老弱,僅三千,乃有是命。此即小張俊也。己酉,臨安府布衣孫清上疏論事,詔賜束帛。 癸醜,詔寬兩淮租稅。童子朱虎臣七歲能誦七書,排定布射,與其兄端友皆來。上召對,端友以誦經、子書賜束帛,而虎臣為承信郎。 甲寅,上策試諸路類誠奏名進士于講殿。上謂輔臣曰:「朕此舉將以作成人才,為異日之用。若其言鯁亮切直,他日必端方不回之士。自崇寧以來。惡人敢言,士氣不作,流弊至今,不可不革。」因手詔諭考官:「直言者置之高等,尤諂佞者居下列。」鹽官進士張九成對策曰:「禍難之作,天所以開聖人。願陛下以剛大為心,無遽以驚憂自沮。臣觀金人有必亡之勢,而中國有必興之理,特在陛下何如耳。夫好戰必亡,失其故俗必亡,人心不服必亡,而金虜皆與有焉。彼劉豫者素無勳德,殊乏聲稱,天下徒見其背叛於君親而委身于夷狄耳。點雛經營,有同兒戲。今日之計,當先用越王之法以驕之,使侈心肆意,無所忌憚。天其滅之,將見權臣爭強篡奪之禍啟矣。臣觀濱江郡縣,為守令者類無遠圖,陽羨、惠山之民何其被酷之深也。率斂之名,種類閎大。秋苗之外,又有苗頭,苗頭未已,又行八折,八折未已,又曰大姓,大姓竭矣。又曰經實,經實均矣,又曰均敷,均敷之外,名字未易數也。流離奔竄,益以無聊。臣竊謂前世中興之主,大抵以功德為尚,去讒節欲。遠佞防奸,皆中興之本也。今閭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樂,陛下雖貴為天子,富有四海,以金人之故,使陛下冬不得溫,夏不得清,昏無所於定,晨無所於省,每感時遇物,想惟聖心雷厲,天淚雨流,思欲掃清蠻帳,以迎二聖之車。」又曰:「閹寺聞名,國之不祥也。今此曹名字稍稍有聞,此臣之所憂也。賢士大夫宴見有時,宦官女子實居前後。有時者易疏,前後者難間。聖情荏苒,不知其非,不若使之安掃灑之役,複門戶之司。凡交結往來有禁,幹與政事者必疏。陛下日禦便殿,親近儒者,講《詩》、《書》之指趣,論古今之成敗,將見聞閹寺之言,如狐狸夜號而鴟梟晝舞也。」上感其言,擢九成第一,余杭淩景夏次之。尚書左僕射呂頤浩言景夏之詞實勝九成,欲以為第一,上曰:「九成對策,文雖不甚工,然上自朕躬,下逮百執事之人無所回避,擢置首選,誰謂不然?」遂賜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,而川陝類省試合格進士楊希仲等一百二十人,皆即家賜第。希仲視廷試第五人恩例,餘皆同出身。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楊時遺九成書曰:「廷對自更科以來未之有,非剛大之氣不為得喪回屈,不能為也。」金人複自水洛城入寇,統制官楊政等又大敗之。 丙辰,詔韶州自今所鑄新錢毋得滅裂,務令民間不能仿效。上謂呂頤浩曰:「比來苦雨,前日祈晴,雨即止。朕遣人於郊外取麥穗視之,已結秀。若晴霽十數日,二麥必大熟。茲誠上瑞,何必甘露慶雲耶?」頤浩奏曰:「太宗皇帝嘗命親近人取禾穗入禁中,又駕幸近郊觀稼,皆聖主務農重穀之意。」 戊午,詔景靈宮酌獻歲用三百五十羊,自今損三之一。詔慶有坑冶去處,令漕司契勘,所得不償所費者並罷。 庚申,初,桑仲之未死也,遣譚憲來告以願宣力取京師,乞朝廷出兵淮南,以為聲援。呂頤浩信之,始大議出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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