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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徽宗政和五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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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未政和五年 春正月乙亥,熒惑犯亢。 丁醜,歲星犯左執法。 壬辰,月犯心。 ◇ 二月壬寅,太常寺奏兗州鄒縣孟子廟,詔以樂正子配享,公孫醜以下從祀。 丁未,定王桓言:「蒙聖恩立為皇太子,乞專宮官吏不必備置,諸司庶局皆令兼攝。至於冗卒,亦乞蠲除,務從儉約,清心省事,專精問學,仰稱君父教育之意。」從之。 甲寅,禦大慶殿冊皇太子,禮畢,大赦天下。 庚申,老人星見。 辛酉,歲星入太微垣。 ◇ 三月辛未朔,太白晝見。御筆:「比覽元豐訓詔,得故相韓琦、文彥博至和、嘉祐定策之勳,功在社稷。琦可封郡王,彥博可除罪籍,復舊官。」 丙戌,月犯房。 癸巳,禦集英殿,賜合格進士何栗以下並宗子公惠等及第、出身、文學總六百九十二人。褚詠不對所問,其言狂妄,令開封府押歸本貫密州。 ◇ 夏四月癸卯,天下一萬戶以上為望,七千戶以上為緊,五千戶以上為上,三千戶以上為中,不滿三千戶為中下,一千五百戶以下為下。從戶部員外沈鏻奏請也。 庚戌,詔秘書省殿以右文為名,及集賢殿修撰為右文殿修撰。太白犯五諸侯。 ◇ 六月壬子,天狗犯月。 ◇ 秋七月戊辰朔,日有食之。 乙亥,升汝州為陸海軍。路瓘言:「前知汝州,珍祥屢發,上於禦府者:芝草五千餘本,碼瑙山子一百二十座,絕色絲文並堪造器物又三千四百餘斤,瑞穀、瑞禾、瑞萱、甘露,野蠶成繭,其目不一。」故有是命。 甲午,武安軍奏:「信都縣範濟家黃牛生異獸,牛首鹿身,色白,有牙爪,遍體皆鱗而無毛,多與圖史所載麒麟相類。村民以水澆之祈雨,因而致斃。竊慮即是麒麟。今畫到圖一本進呈。」詔遍牒諸路州軍:今後如有生到似此之類異物,仰如法收養,不得亂有傷害。 ◇ 八月戊申,詔:「文彥博考其茂勳,著在廟社。除官爵已複外,可特賜諡曰忠烈。」詔陳邦光差提舉洞霄宮、池州居住。先是,邦光兼太子詹事。會蔡京獻太子以大食國琉璃酒器,羅列宮庭,太子怒曰:「天子大臣,不聞道義相訓,乃持玩好之器蕩吾志邪!」命左右擊碎之。京聞邦光實激太子,含怒未發,因是遂斥邦光。太史言:火星行心星度,不守不犯。 甲寅,是夜,流星出柳宿,急流至濁沒。赤黃色,有尾跡照地。占者以為天子宗廟有喜,國家建造宮室之象。宰臣率百官拜表稱賀。 甲子,蘄州奏:「蘄水縣界內遍地生芝草,收采到一萬二千六百枝,內一支紫色九幹。」 乙丑,熒惑犯天江。陳瓘自政和元年九月送台州羈管,凡五年,始降旨特敘承事郎,許自便。瓘初以宣德郎被謫,而敘官乃得承事郎,實鐫降也。被命之後,忽得州牒,備坐省劄雲:「奉御筆批敘複數內,陳瓘合取旨與差遣。」又有省劄下通州,令瓘具家狀陳乞差遣。人皆賀瓘,以為起廢有漸也。瓘曰:「此廟堂欺君玩世之術耳。家狀雖當供,而差遣其可乞耶?彼謂吾不堪貧困而因茲乞憐爾。」乃報以家狀昨因削籍毀除無憑,供具事果不行。瓘既寓通州,而開封尹盛間與石悈有私隙,取密旨下悈於獄,編置通州,揚言為瓘執仇。瓘聞而歎曰:「此豈盛世之所宜有耶?」遂挈家至九江,因卜居焉。 ◇ 九月丁卯朔,禦制《宴延福宮承平殿記》。 ◇ 冬十月,蔡京奏:「蒙宣示紫芝二本,一本九葉,穿穀而生;一本兩葉,與豆相附。乞宣附史館,許百官拜表稱賀。」從之。武勝軍奏:「穰縣生瑞穀;安化等縣生芝草,都計五萬本。內有金芝一本、紫芝一本。」詔送秘書剩朱勝非雲:政和間,汝、蘄等州貢芝草以萬計,予每見邸報則疑之。四年春,予為京東學司。行縣至密州界,縣令、尉、監采芝草,邀予往觀,彌漫山谷,皆芝菌也,五色俱有。或附木石,或出平地。有一本數十葉,層疊高大,眾色鹹備者。至郡,見太守李文仲曰:「已采及三十萬本矣。」始知諸郡所貢,未必不實。但過多不可為瑞,適為妖異耳。 蔡京等以汝州碼瑙生髮,並芝草及諸州雙頭蓮、連理木、甘露降、仙鶴集、雙瓜雙頭芍藥牡丹,凡五千三百種有奇上表稱賀。交趾進奉白象。 壬辰,太白犯罰。是歲,天祚下詔親征女真。女真乘契丹未陣,三面急擊之。天祚親臨陣,戰三合,野皆橫屍。軍中望天祚禦旗西南向,即隨之而潰。天祚晝夜馳五百里,退保長春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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