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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太宗淳化二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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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卯淳化二年 春正月,置內殿崇班等職。 ◇ 二月,上修正殿頗施彩繪,左正言、直史館謝泌上疏諫曰:「悉去采繪,塗以赭堊。」賜泌金紫而遷之。泌謝曰:「陛下從諫如流,故臣得竭誠。如昔唐末有孟昭圖者,朝上疏諫,暮不知所在。如此,安得不亂?」上動容久之。 ◇ 閏二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 ◇ 三月,上以歲旱蝗,手詔呂蒙正等曰:「元元何罪,天譴如是!蓋朕不德之所致也。卿等於文德殿前築一台,朕將暴露其上,三日不雨,卿等共焚朕,以答天譴。」翌日而雨,蝗盡死。五月,置諸路轉運使。秋七月,上謂三司使李惟清等曰:「夫貨財所以濟用度,或取之不以其道,違朕惠養庶民之意,豈能召和氣乎?當共務均節,無致厚斂於下。」 ◇ 八月,置審刑院於禁中,以樞密直學士李昌齡知院事,兼置詳議官六員,凡獄具上奏者,先由審刑院印訖,以付大理寺、刑部斷覆以聞,乃下審刑院詳議申覆,裁決訖,以付中書,當者即下之,其未允者,宰相複以聞,始命論決。 ◇ 九月,上嘗謂近臣曰:「屢有人言儲貳事,朕頗讀書,見前代治亂,豈不在心目?蓋諸子沖幼,未能成人之性,所命僚屬,悉擇良善之士。至於台隸輩,朕亦自揀選,不令奸險巧佞在其左右。讀書聽書,鹹有課程。待其成長,自有裁制。何言事者未諒此心耶?」於是度支判官宋沆等五人伏閣上疏,請立許王元僖為皇太子,詞意狂率。上怒甚,將加竄殛,而沆又呂蒙正之妻族,蒙正罷為吏部尚書。以李昉、張齊賢同平章事。 庚子,以王化基為禦史中丞,獻《澄清略》,言五事,其一複尚書省,曰:「國家立制,動必法天。尚書省上應天象,對臨紫垣,六卿擬喉舌之官,郎吏應星辰之位。夫三司使額乃近代權制,請廢三司,止於尚書省設六尚書分掌其事。」其二曰謹公舉,其三曰懲貪吏,其四曰省冗官,以為一州郡設監臨事務朝官及臣等數倍於舊,乞行裁減。」其五曰擇遠官。上嘉納其言。以樞密副使張遜知樞密院事,溫仲舒、寇准同知院事,知院之名自此始。 ◇ 十月,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續《翰林志》二卷以獻,上嘉之,賜詩二章,紙尾批雲:「詩意美卿居清華之地也。」易簡願以所賜詩刻石,昭示無窮,上複為真、草、行三體書書其詩,命刻之。因遍賜近臣,又飛白書「玉堂之署」四大字,令中書召易簡付之,榜於廳額。上曰:「此永為翰林中美事。」易簡曰:「自有翰林,未有如今日之榮也。」左諫議大夫韓丕起寒素,以沖淡自處,不奔竟於名官,上嘉命之,命丕守本官知制誥,為翰林學士。 ◇ 十一月,詔自今內殿起居日,複令常參官兩人次對,閣門受其章。知制誥範杲數致書宰相,求入翰林為學士,獻《玉堂記》請備其職。上惡其躁竟,終不使居內署,出知濠州。以知制誥畢士安為翰林學士。初,執政欲用右諫議大夫張洎,因對言:「洎文學久次,不在士安下。」上曰:「極知洎文學資任不下士安,第德行不及耳。」執政乃退。 呂中曰:翰苑之官,一文章之士為之足矣。然範杲以躁競不興,張洎以乏德行不與,郭贄以乏時望不與。蓋翰苑乃儲才之地,豈可輕授哉?異時楊億不草冊後之制,劉均不草相謂之制,則我朝涵養培植之功亦多矣。 上以入閣舊圖承五代草創,禮容不備,於是命史館修撰楊徽之等討論故事,乃別為新圖。十二月朔,遂行其禮於文德殿。蘇易簡於本院會韓丕、畢士安、李至、楊徽之、梁周翰、柴成務、呂祐之、錢若水、王旦、潘慎修、王著、呂文仲等觀禦飛白書「玉堂之署」四字並三體書詩石,上聞之,賜上尊酒,太官設盛饌,至等各賦詩以記其事,宰相李昉、張齊賢、參知政事賈黃中、李沆亦賦詩以貽易簡,易簡悉以奏禦。上謂宰相曰:「蘇易簡以卿等詩什來上,斯足以見儒墨之盛,學士之貴也。」女真言契丹絕其朝貢之路,請擊之。詔不許,其後遂歸契丹。 呂中曰:夷狄之自相攻乃中國之利,而中國使夷狄攻夷狄,則夷狄得以要功於中國矣。以女真之請伐契丹太宗猶不之許。宣和乃航海通女真以伐契丹,是何不度德、不量力耶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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