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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曇首傳


  王曇首,琅邪臨沂人,太保弘少弟也。幼有業尚,除著作郎,不就。兄弟分財,曇首唯取圖書而已。辟琅邪王大司馬屬,從府公修復洛陽園陵。與從弟球俱詣高祖,時謝晦在坐,高祖曰:「此君並膏粱盛德,乃能屈志戎旅。」曇首答曰:「既從神武之師,自使懦夫有立志。」晦曰:「仁者果有勇。」高祖悅。行至彭城,高祖大會戲馬台,豫坐者皆賦詩;曇首文先成,高祖覽讀,因問弘曰:「卿弟何如卿?」弘答曰:「若但如民,門戶何寄。」高祖大笑。曇首有識局智度,喜慍不見於色,閨門之內,雍雍如也。手不執金玉,婦女不得為飾玩,自非祿賜所及,一毫不受於人。

  太祖為冠軍、徐州刺史,留鎮彭城,以曇首為府功曹。太祖鎮江陵,自功曹為長史,隨府轉鎮西長史。高祖甚知之,謂太祖曰:「王曇首,沈毅有器度,宰相才也。汝每事諮之。」景平中,有龍見西方,半天騰上,廕五彩雲,京都遠近聚觀,太史奏曰:「西方有天子氣。」太祖入奉大統,上及議者皆疑不敢下,曇首與到彥之、從兄華固勸,上猶未許。曇首又固陳,並言天人符應,上乃下。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,台所遣百官眾力,不得近部伍,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,不解帶者數旬。既下在道,有黃龍出負上所乘舟,左右皆失色,上謂曇首曰:「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,我何堪之。」及即位,又謂曇首曰:「非宋昌獨見,無以致此。」以曇首為侍中,尋領右衛將軍,領驍騎將軍。以朱容子為右軍將軍。誅徐羨之等,平謝晦,曇首及華之力也。

  元嘉四年,車駕出北堂,嘗使三更竟開廣莫門,南台雲:「應須白虎幡,銀字棨。不肯開門。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禦史中丞傅隆以下,曇首繼啟曰:「既無墨敕,又闕幡棨,雖稱上旨,不異單刺。元嘉元年、二年,雖有再開門例,此乃前事之違。今之守舊,未為非禮。但既據舊史,應有疑卻本末,曾無此狀,猶宜反咎其不請白虎幡、銀字棨,致門不時開,由尚書相承之失,亦合糾正。」上特無所問,更立科條。遷太子詹事,侍中如故。

  晦平後,上欲封曇首等,會宴集,舉酒勸之,因拊禦床曰:「此坐非卿兄弟,無複今日。」時封詔已成,出以示曇首,曇首曰:「近日之事,釁難將成,賴陛下英明速斷,故罪人斯戮。臣等雖得仰憑天光,效其毫露,豈可因國之災,以為身幸。陛下雖欲私臣,當如直史何?」上不能奪,故封事遂寢。

  時兄弘錄尚書事,又為揚州刺史,曇首為上所親委,任兼兩宮。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,意常怏怏,又欲得揚州,形於辭旨。以曇首居中,分其權任,愈不悅。曇首固乞吳郡,太祖曰:「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樑者哉?賢兄比屢稱疾,固辭州任,將來若相申許者,此處非卿而誰?亦何吳郡之有。」時弘久疾,屢遜位,不許。義康謂賓客曰:「王公久疾不起,神州詎合臥治。」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,義康乃悅。

  七年,卒。太祖為之慟,中書舍人周赳侍側,曰:「王家欲衰,賢者先殞。」上曰:「直是我家衰耳。」追贈左光祿大夫,加散騎常侍,詹事如故。九年,以預誅羨之等謀,追封豫甯縣侯,邑千戶,諡曰文侯。世祖即位,配饗太祖廟庭。子僧綽嗣,別有傳。少子僧虔,升明末,為尚書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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