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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文志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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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景初元年二月乙酉,月犯房第二星。占曰:「將相有憂。」七月,司徒陳矯薨。二年四月,司徒韓暨薨。景初元年十月丁未,月犯熒惑。占曰:「貴人死。」二年四月,司徒韓暨薨。八月,公孫淵滅。 景初二年二月癸醜,月犯心距星,又犯中央大星。五月己亥,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。閏月癸醜,月又犯心、中央大星。按占,「大星為天王,前為太子,後為皇子。犯大星,王者惡之。犯前星,太子有憂。犯後星,庶子有憂。」三年正月,帝崩,太子立,卒見廢為齊王。正始四年,秦王詢薨。景初二年八月彗星見張,長三尺,逆西行,四十一日滅。占曰:「為兵喪。張,周分野,洛邑惡之。」其十月,斬公孫淵。明年正月,明帝崩。景初二年十月甲午,月犯箕。占曰:「軍將死。」正始元年四月,車騎將軍黃權薨。景初二年,司馬懿圍公孫淵于襄平。八月丙寅夜,有大流星長數十丈,色白有芒鬣,從首山北流墜襄平城東南。占曰:「圍城而有流星來走城上及墜城中者破。」又曰:「星墜,當其下有戰場。」又曰:「凡星所墜,國易姓。」九月,淵突圍,走至星墜所被斬,屠城坑其眾。景初二年十月癸巳,客星見危,逆行在離宮北,騰蛇南。甲辰,犯宗星。己酉,滅。占曰:「客星所出有兵喪。虛危為宗廟,又為墳墓。客星近離宮,則宮中將有大喪,就先君於宗廟,皆王者崩殞之象也。」三年正月,明帝崩。正始二年五月,吳將朱然圍樊城,司馬懿率眾距卻之。 魏齊王正始元年四月戊午,月犯昴東頭第一星。其年十月庚寅,月又犯昴北頭第四星。占曰:「犯昴,胡不安。」二年六月,鮮卑阿妙兒等寇西方,敦煌太守王延斬之,並二千餘級。三年,又斬鮮卑大帥及千餘級。正始元年十月乙酉,彗星見西方,在尾,長三丈,拂牽牛,犯太白。十一月甲子,進犯羽林。占曰:「尾為燕,又為吳,牛亦吳、越之分。太白為上將,羽林中軍兵。吳、越有兵喪,中軍兵動。」二年五月,吳將全琮寇芍陂,朱然圍樊城,諸葛瑾入沮中。吳太子登卒。六月,司馬懿討諸葛恪於皖。恪焚積聚,棄城走。三年,太尉滿寵薨。 正始二年九月癸酉,月犯輿鬼西北星。西北星主金。三年二月丁未,又犯西南星。西南星主布帛。占曰:「有錢令。」一曰:「大臣憂。」三年三月,太尉滿寵薨。四年正月,帝加元服,賜群臣錢各有差。 正始四年十月、十一月,月再犯井鉞。是月,司馬懿討諸葛恪,恪棄城走。五年三月,曹爽征蜀。正始五年十一月癸巳,鎮星犯亢距星。占曰:「諸侯有失國者。」嘉平元年,曹爽兄弟誅。 正始六年八月戊午,彗星見七星,長二尺,色白,進至張,積二十三日滅。七年十一月癸亥,又見軫,長一尺,積百五十六日滅。九年三月,又見昴,長六尺,色青白,芒西南指。七月,又見翼,長二尺,進至軫,積四十二日滅。按占,「七星、張,周分野,翼、軫為楚,昴為趙、魏,彗所以除舊佈新,主兵喪也。」嘉平元年,司馬懿誅曹爽兄弟及其党與,皆夷族,京師嚴兵,實始翦魏。三年,誅楚王彪,又襲王淩於淮南。淮南,東楚也。幽魏諸王於鄴。 正始七年七月丁醜,月犯左角。占曰:「天下有兵,將軍死。」九年正月辛亥,月犯亢南星。占曰:「兵起。」一曰:「軍將死。」七月乙亥,熒惑犯畢距星。占曰:「有邊兵。」一曰:「刑罰用。」嘉平元年,曹爽等誅。三年,王淩等又誅。 正始九年七月癸醜,鎮星犯楗閉。占曰:「王者不宜出宮下殿。」明年,車駕謁陵,司馬懿奏誅曹爽等,天子野宿,於是失勢。 魏齊王嘉平元年六月壬戌,太白犯東井距星。二年三月己未,又犯。占曰:「國失政,大臣為亂。」四月辛巳,太白犯輿鬼。占曰:「大臣誅。」一曰:「兵起。」三年七月,王淩與楚王彪有謀,皆伏誅。人主遂卑。 吳主孫權赤烏十三年五月,日北至,熒惑逆行入南斗。七月,犯魁第二星而東。《漢晉春秋》雲逆行。按占,熒惑入南斗,三月,吳王死。一曰:「熒惑逆行,其地有死君。」太元二年權薨,是其應也。故國志書于吳而不書于魏也。是時,王淩謀立楚王彪,謂鬥中有星,當有暴貴者,以問知星人浩詳。詳疑有故,欲說其意,不言吳有死喪,而言淮南楚分,吳、楚同占,當有王者興,故淩計遂定。 魏齊王嘉平二年十月丙申,月犯輿鬼。占曰:「國有憂。」一曰:「大臣憂。」三年四月戊寅,月犯東井。占曰:「軍將死。」一曰:「國有憂。」五月,王淩、楚王彪等誅。七月,皇后甄氏崩。 嘉平三年五月甲寅,月犯距星。占曰:「將軍死。」一曰:「為兵。」是月,王淩誅。四年三月,吳將朱然、朱異為寇,鎮東將軍諸葛誕破走之。嘉平三年七月己巳,月犯輿鬼。九月乙己,又犯。四年十一月丁未,又犯鬼積屍。五年七月丙午,月又犯鬼西北星。占曰:「國有憂。」正元元年,李豐等誅,皇后張氏廢。九月,帝廢為齊王。齊王嘉平三年十月癸未,熒惑犯亢南星。占曰:「大臣有亂。」正元元年二月,李豐等謀亂誅。嘉平三年十一月癸未,有星孛于營室,西行積九十日滅。占曰:「有兵喪。室為後宮,後宮且有亂。」四年二月丁酉,彗星見西方,在胃,長五六丈,色白,芒南指貫參,積二十日滅。五年十一月,彗星又見軫,長五丈,在太微左執法西,東南指,積百九十日滅。按占,「胃,兗州之分,參白虎主兵,太微天子廷,執法為執政,孛彗為兵,除舊佈新之象。」正元元年二月,李豐、豐弟兗州刺史翼、後父光祿大夫張緝等謀亂,皆誅,皇后亦廢。九月,帝廢為齊王,高貴鄉公代立。 嘉平五年六月庚辰,月犯箕。占曰:「軍將死。」正元元年正月,鎮東將軍母丘儉反,兵敗死。嘉平五年六月戊午,太白犯角。占曰:「群臣謀不成。」正元元年,李豐等謀泄,悉誅。嘉平五年七月,月犯井鉞。正元元年二月,李豐等誅。蜀將薑維攻隴西,車騎將軍郭淮討破之。嘉平五年十一月癸酉,月犯東井距星。占曰:「軍將死。」至六年正月,鎮東將軍豫州刺史毋丘儉、前將軍揚州刺史文欽反,被誅。 魏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十一月,有白氣出鬥側,廣數丈,長竟天。王肅曰:「蚩尤之旗也,東南其有亂乎!」二年正月,毋丘儉等據淮南以叛,大將軍司馬師討平之。案占,「蚩尤旗見,王者征伐四方。」自後又征淮南,西平巴蜀。是歲,吳主孫亮五鳳元年,鬥牛,吳、越分。案占:「有兵喪,除舊佈新之象也。」太平三年,孫綝盛兵圍宮,廢亮為會稽王,孫休代立,是其應也。故國志又書于吳。由是淮南江東同揚州地,故于時變見吳、楚之分。則魏之淮南,多與吳同災,是以毋丘儉以孛為己應,遂起兵而敗,又其應也。後三年,即魏甘露二年,諸葛誕又反淮南,吳遣朱異救之。及城陷,誕眾吳兵死沒各數萬人,猶前長星之應也。高貴鄉公正元二年二月戊午,熒惑犯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。占曰:「群臣有家坐罪者。」甘露元年,諸葛誕族滅。 吳孫亮太平元年九月壬辰,太白犯南斗,《吳志》所書也。占曰:「太白犯鬥,國有兵,大臣有反者。」其明年,諸葛誕反。又明年,孫琳廢亮,吳、魏並有兵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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