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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執


  宰相之職

  佐天子,總百官,平庶政,事無不統。宋承唐制,以同平章事為真相之任,無常員;有二人,則分日知印。以丞、郎以上至三師為之。其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、監修國史,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。或置三相,則昭文、集賢二學士並監修國史,各除。唐以來,三大館皆宰臣兼,故仍其制。國初,范質昭文學士,王溥監修國史,魏仁浦集賢學士,此為三相例也。神宗新官制,於三省置侍中、中書令、尚書令,以官高不除人,而以尚書令之貳左、右僕射為宰相。左僕射兼門下侍郎,以行侍中之職;右僕射兼中書侍郎,以行中書令之職。政和中,改左、右僕射為太宰、少宰,仍兼兩省侍郎。靖康中,複改為左、右僕射。

  建炎三年,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,左、右僕射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門下、中書二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,廢尚書左、右丞。從之。乾道八年,詔尚書左、右僕射可依漢制改為左、右丞相。詳定敕令所言:「近承詔旨,改左、右僕射為左、右丞相,令刪去侍中、中書、尚書令,以左、右丞相充。緣舊左、右僕射非三省長官,故為從一品。今左、右丞相系充侍中、中書、尚書令之位,即合為正一品。」從之。丞相官以太中大夫以上充。

  平章軍國重事

  元祐中置,以文彥博太師、呂公著守司空相繼為之,序宰臣上。所以處老臣碩德,特命以寵之也。故或稱「平章軍國重事」,或稱「同平章軍國事」。五日或兩日一朝,非朝日不至都堂。其後,蔡京、王黼以太師總三省事,三日一朝,赴都堂治事。開禧元年,韓侂胄拜平章,討論典禮,乃以「平章軍國事」為名。蓋省「重」字則所預者廣,去「同」字則所任者專。邊事起,乃命一日一朝,省印亦歸其第,宰相不復知印。其後,賈似道專權,竊位日久,尊寵日隆,位皆在丞相上。

  使相

  親王、樞密使、留守、節度使兼侍中、中書令、同平章事者,皆謂之使相。不預政事,不書敕,惟宣敕除授者,敕尾存其銜而已。乾德二年,範質等三相皆罷,以趙普同平章事,李崇矩樞密使。命下,無宰相書敕,使問翰林陶谷。穀謂:「自昔輔相未嘗虛位。惟唐大和中甘露事,數日無宰相,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。今尚書亦南省長官,可以書敕。」竇儀曰:「谷之所陳,非承平令典。今皇弟開封尹、同平章事,即宰相之任也,可書敕。」從之。

  參知政事

  掌副宰相,毗大政,參庶務。乾德二年置,以樞密直學士薛居正、兵部侍郎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。先是,已命趙普為相,欲置之副,而難其名稱。以問翰林學士陶谷曰:「下宰相一等有何官?」對曰:「唐有參知機務、參知政事。」故以命之。仍令不押班,不知印,不升政事堂,殿廷別設磚位,敕尾著銜降宰相,月奉雜給半之,未欲與普齊也。開寶六年,始詔居正、餘慶於都堂與宰相同議政事。至道元年,詔宰相與參政輪班知印,同升政事堂。押敕齊銜,行則並馬,自寇准始,以後不易。

  元豐新官制,廢參知政事,置門下、中書二侍郎,尚書左、右丞以代其任。建炎三年,複以門下、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,而省左、右丞。乾道八年,改左、右僕射為左、右丞相,其參知政事如故,以中大夫以上充,常除二員或一員。嘉泰三年,始除三員。故事,丞相謁告,參預不得進擬。惟丞相未除,則輪日當筆,然多不逾年,少僅旬月。淳熙初,葉衡罷相,龔茂良行相事近三年,亦創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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