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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舉志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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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敷奏以言,明試以功,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,始於《舜典》。司徒以鄉三物興賢能,太宰以三歲計吏治,詳于《周官》。兩漢而下,選舉之制不同,歸於得賢而已。考其大要,不過入仕則有貢舉之科,服官則有銓選之格,任事則有考課之法。然歷代之議貢舉者每曰:「取士以文藝,不若以德行。就文藝而參酌之,賦論之浮華,不若經義之實學。」議銓選者每曰:「以年勞取人,可以絕超躐,而不無賢愚同滯之歎;以薦舉取人,可以拔俊傑,而不無巧佞捷進之弊。」議考課者每曰:「拘吏文,則上下督察,浸成澆風;通譽望,則權貴請托,徒開利路。」於是議論紛紜,莫之一也。 宋初承唐制,貢舉雖廣,而莫重于進士、制科,其次則三學選補。銓法雖多,而莫重於舉削改官、磨勘轉秩。考課雖密,而莫重於官給曆紙,驗考批書。其他教官、武舉、童子等試,以及遺逸奏薦、貴戚公卿任子親屬與遠州流外諸選,委曲瑣細,鹹有品式。其間變更不常,沿革迭見,而三百餘年元臣碩輔,鴻博之儒,清強之吏,皆自此出,得人為最盛焉。今輯舊史所錄,臚為六門:一曰科目;二曰學校試;三曰銓法;四曰補蔭;五曰保任;六曰考課。煩簡適中,隱括歸類,作《選舉志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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