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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慶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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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慶節,古無是也,真宗以後始有之。大中祥符元年,詔以正月三日天書降日為天慶節,休假五日,兩京諸路州、府、軍、監前七日建道場設醮,斷屠宰;節日,士庶特令宴樂,京師然燈。又以六月六日為天貺節,京師斷屠宰,百官行香上清宮。又以七月一日聖祖降日為先天節,十月二十四日降延恩殿日為降聖節,休假、宴樂並如天慶節。中書、親王、節度、樞密、三司以下至駙馬都尉,詣長春殿進金縷延壽帶、金絲續命縷,上保生壽酒。改禦崇德殿,賜百官飲,如聖節儀。前一日,以金縷延壽帶、金塗銀結續命縷、緋彩羅延壽帶、彩絲續命縷分賜百官,節日戴以入。禮畢,宴百官于錫慶院。天禧初,詔以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一日天書再降內中功德閣為天禎節,一如天貺節。尋以仁宗嫌名,改為天祺節。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,以修祀事,天真示見,詔為天應節。又以五月十二日祭方丘日為寧貺節,既又以二月十五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降聖日為真元節,八月九日青華帝君生辰為元成節,正月四日有太祖神禦之州府宮殿行香為開基節,十月二十五日為天符節,皆如天慶節,著為令。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五日,詔:「政和以來添置諸節,除開基節外,餘並依祖宗法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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