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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臣配侑


  功臣配享。真宗咸平二年,始詔以太師、贈尚書令、韓王趙普配享太祖廟庭。繼以翰林承旨宋白等議,又以故樞密使、贈中書令、濟陽郡王曹彬配享太祖,以司空贈太尉中書令薛居正、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潘美、尚書右僕射贈侍中石熙載配享太宗廟庭,仍奏告本室,禘祫皆配之。祀日,有司先事設幄次,布褥位於廟庭東門內道南,當所配室西向,設位板,方七寸,厚一寸半,籩、豆各一,簠、簋、俎各一。知廟卿奠爵,再拜。

  乾興元年,詔從翰林、禮官參議,以右僕射贈太尉中書令李沆、贈太師尚書令王旦、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李繼隆配享真宗。

  嘉祐八年,詔以尚書右僕射贈尚書令王曾、太尉贈尚書令呂夷簡、彰武軍節度使贈侍中曹瑋配享仁宗。

  熙寧八年,詔以司徒兼侍中贈尚書令韓琦配享英宗;元豐元年,又以贈太師中書令曾公亮配焉。熙寧末,嘗詔太常禮院講求親祠太廟不及功臣禮例。至是,禘祫外,親享太廟並以功臣與。又從太常禮院請,配享功臣以見贈官書板位。

  元祐初,從吏部尚書孫永等議,以故司徒、贈太尉富弼配享神宗;紹聖初,又以守司空、贈太傅王安石配。三年,罷富弼配,謂弼得罪於先帝也。

  崇甯元年,詔以觀文殿大學士、贈太師蔡確配享哲宗。

  《五禮新儀》,配享功臣之位,設於殿庭之次:趙普、曹彬位於橫街之南道西,東向,第一次,薛居正、石熙載、潘美位於第二次,李沆、王旦、李繼隆位於第三次,俱北上;王曾、呂夷簡、曹瑋位於橫街之南道東,西向,第一次,韓琦、曾公亮位於第二次,王安石位於第三次,蔡確位於第四次,俱北上。惟冬享、祫享遍設祭位。

  迨建炎初,詔奪蔡確所贈太師、汝南郡王,追貶武泰軍節度副使,更以左僕射、贈太師司馬光配享哲宗。既又罷王安石,複以富弼配享神宗。

  紹興八年,以尚書左僕射、贈太師韓忠彥配享徽宗。十八年二月,監登聞鼓院徐璉言:「國家原廟佐命配享,當時輔弼勳勞之臣繪像廟庭,以示不忘,累朝不過一十餘人。今之臣僚與其家之子孫必有存其繪像者,望詔有司尋訪,複摹于景靈宮庭之壁,非獨假寵諸臣之子孫,所以增重祖宗之德業,以為臣子勸。」遂下諸路轉運司,委所管州軍尋訪各家,韓王趙普、周王曹彬、太師薛居正、石熙載、鄭王潘美、太師李沆、王旦、李繼隆、王曾、呂夷簡、侍中曹瑋、司徒韓琦、太師曾公亮、富弼、司馬光、韓忠彥,各令摹寫貌像投納,繪于景靈宮之壁。

  乾道五年九月,太常少卿林栗等言:「欽宗皇帝廟庭尚虛配享,當時遭值艱難,淪胥莫救,罕可稱述,而以身徇國,名節暴著,不無其人。雖生前官品不應配享之科,事變非常,難拘定制,乞特詔集議。」吏部尚書汪應辰奏:「當時死事之臣,皆有次第褒贈。若今配享欽廟,典故所無,如創行之,又當訪究本末,差次輕重,有所取捨,尤不可輕易。竊謂配享功臣,若依唐制,各廟既無其人,則當缺之。」乃罷集議,欽宗一廟遂無配享。

  淳熙中,高宗祔廟,翰林學士洪邁言:「配食功臣,先期議定。臣兩蒙宣諭,欲用文武臣各兩人,文臣故宰相贈太師秦國公諡忠穆呂頤浩、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,武臣太師蘄王諡忠武韓世忠、太師魯王諡忠烈張俊。此四人皆一時名將相,合於天下公論。」議者皆以為宜,遂從之。秘書少監楊萬里獨謂丞相張浚不得配食為非,爭之不得,因去位焉。

  紹熙五年十二月,以左丞相、贈太師、魯國公陳康伯配享孝宗廟庭。

  嘉熙元年正月,以右丞相、贈太師葛邲配享光宗廟庭。

  嘉定十四年八月,追封右丞相史浩為越王,改諡忠定,配享孝宗廟庭。

  端平二年八月,以太師趙汝愚配享寧宗廟庭。

  初,仁宗天聖中郊祀,詔錄故相李昉、宋琪、呂端、張齊賢、畢士安、王旦,執政李至、王沔、溫仲舒及陳洪進等子孫以官。元豐中,詔: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下兩房以上,取不食祿者,均有無,取齒長者;若子孫亦繪像,本房不食祿,更不取別房。紹聖初,林希請稽考慶曆以後未經編次臣僚,其子孫應錄用者以次編定。尋詔:「趙普社稷殊勳,其諸孤有無食祿者,各官其一子,以長幼為序,毋過三人。」崇甯初,詔:「哲宗繪像文武臣僚,並與子若孫一人初品官,若子孫眾多,無過家一人。」又錄藝祖功臣呂余慶族孫偉及司徒富弼孫直柔、直道以官,使奉其祀。靖康初,臣僚言:「司馬光之後再絕,複立族子稹,稹亦卒。今雖有子,而光遺表恩澤已五十年,不可複奏,請許移奏見存曾孫,使之世祿。」從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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