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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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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國,即唐南詔也。熙寧九年,遣使貢金裝碧玕山、氈罽、刀劍、犀皮甲鞍轡。自後不常來,亦不領於鴻臚。 政和五年,廣州觀察使黃璘奏,南詔大理國慕義懷徠,願為臣妾,欲聽其入貢。詔璘置局於賓州,凡有奏請,皆俟進止。六年,遣進奉使天駟爽彥賁李紫琮、副使坦綽李伯祥來,詔璘與廣東轉運副使徐惕偕詣闕,其所經行,令監司一人主之。道出荊湖南,當由邵州新化縣至鼎州,而璘家潭之湘鄉,轉運判官喬方欲媚璘,乃排比由邵至潭,由潭至鼎一路。禦史劾其當農事之際,而觀望勞民,詔罷方。紫琮等過鼎,聞學校文物之盛,請於押伴,求詣學瞻拜宣聖像,邵守張察許之,遂往,遍謁見諸生。又乞觀禦書閣,舉笏扣首。 七年二月,至京師,貢馬三百八十匹及麝香、牛黃、細氈、碧玕山諸物。制以其王段和譽為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司空、雲南節度使、上柱國、大理國王。朝廷以為璘有功,並其子暉、昨皆遷官,少子𣆳為閣門宣贊舍人。已而知桂州周穜劾璘詐冒,璘得罪。自是大理複不通於中國,間一至黎州互市。 紹興三年十月,廣西奏,大理國求入貢及售馬,詔卻之,不欲以虛名勞民也。朱勝非奏曰:「昔年大理入貢,言者深指其妄,黃璘由是獲罪。」帝曰:「遐方異域,何由得實,但仇當其馬價,則馬方至,用益騎兵,不為無補也。」六年七月,廣西經略安撫司奏,大理複遣使奉表貢象、馬,詔經略司護送行在,優禮答之。九月,翰林學士朱震上言,乞諭廣西帥臣,凡市馬當擇謹厚者任之,毋遣好功喜事之人,以啟邊釁。異時南北路通,則漸減廣西市馬之數,庶幾消患于未然。詔從之。 淳熙二年十一月,知靜江府張栻申嚴保伍之禁,又以邕管戍兵不能千人,左、右江峒丁十余萬,每恃以為藩蔽,其邕州提舉、巡檢官宜精其選,以撫峒丁。欲制大理,當自邕管始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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