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宋史 | 上頁 下頁
曾布傳


  曾布字子宣,南豐人。年十三而孤,學于兄鞏,同登第,調宣州司戶參軍、懷仁令。

  熙寧二年,徙開封,以韓維、王安石薦,上書言為政之本有二,曰厲風俗、擇人才。其要有八,曰勸農桑、理財賦、興學校、審選舉、責吏課、敘宗室、修武備、制遠人。大率皆安石指也。

  神宗召見,論建合意,授太子中允、崇政殿說書,加集賢校理,判司農寺,檢正中書五房。凡三日,五受敕告。與呂惠卿共創青苗、助役、保甲、農田之法,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。布疏言:「陛下以不世出之資,登延碩學遠識之臣,思大有為於天下,而大臣玩令,倡之於上,小臣橫議,和之於下。人人窺伺間隙,巧言醜詆,以嘩眾罔上。是勸沮之術未明,而威福之用未果也。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,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,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,法不可侮,則何為而不可,何欲而不成哉?」布欲堅神宗意,使專任安石以威脅眾,使毋敢言。故驟見拔用,遂修起居注、知制誥,為翰林學士兼三司使。韓琦上疏極論新法之害,神宗頗悟,布遂為安石條析而駁之,持之愈固。

  七年,大旱,詔求直言,布論判官呂嘉問市易掊克之虐,大概以為:「天下之財匱乏,良由貨不流通;貨不流通,由商賈不行;商賈不行,由兼併之家巧為摧抑。故設市易於京師以售四方之貨,常低仰其價,使高於兼併之家而低於倍蓰之直,官不失二分之息,則商賈自然無滯矣。今嘉問乃差官于四方買物貨,禁客旅無得先交易,以息多寡為誅賞殿最,故官吏、牙駔惟恐裒之不盡而息之不夥,則是官自為兼併,殊非市易本意也。」事下兩制議,惠卿以為沮新法,安石怒,布遂去位。

  惠卿參大政,置獄舉劾,黜布知饒州,徙潭州。複集賢院學士、知廣州。元豐初,以龍圖閣待制知桂州,進直學士、知秦州,改曆陳、蔡、慶州。元豐末,複翰林學士,遷戶部尚書。司馬光為政,諭令增捐役法,布辭曰:「免役一事,法令纖悉皆出己手,若令遽自改易,義不可為。」元祐初,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,曆真定、河陽及青、瀛二州。紹聖初,徙江寧,過京,留為翰林學士,遷承旨兼侍讀,拜同知樞密院,進知院事。

  初,章惇為相,布草制極其稱美,冀惇引為同省執政,惇忌之,止薦居樞府,故稍不相能。布贊惇「紹述」甚力,請甄賞元祐臣庶論更役法不便者,以勸敢言。惇遂興大獄,陷正人,流貶鐫廢,略無虛日,布多陰擠之。掖庭詔獄成,付執政蔽罪,法官謂厭魅事未成,不當處極典。布曰:「驢媚蛇霧,是未成否?」眾皆瞿然,於是死者三人。

  惇以士心不附,詭情飾過,薦引名士彭汝礪、陳瓘、張庭堅等,乞正所奪司馬光、呂公著贈諡,勿毀墓僕碑,布以為無益之事。又奏:「人主操柄,不可倒持,今自丞弼以至言者,知畏宰相,不知畏陛下。臣如不言,孰敢言者?」其意蓋欲傾惇而未能。會哲宗崩,皇太后召宰執問誰可立,惇有異議,布叱惇使從皇太后命。

  徽宗立,惇得罪罷,遣中使召蔡京钅巢院,拜韓忠彥左僕射。京欲探徽宗意,徐請曰:「麻詞未審合作專任一相,或作分命兩相之意。」徽宗曰:「專任一相。」京出,宣言曰:「子宣不復相矣。」已而複召曾肇草制,拜布右僕射,其制曰:「東西分台,左右建輔。」忠彥雖居上,然柔懦,事多決於布,布猶不能容。時議以元祐、紹聖均為有失,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,明年,乃改元建中靖國,邪正雜用,忠彥遂罷去。布獨當國,漸進「紹述」之說。

  明年,又改元崇甯,召蔡京為左丞,京與布異。會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,京奏曰:「爵祿者,陛下之爵祿,奈何使宰相私其親?」布婿陳迪,佑甫子也。布忿然爭辨,久之,聲色稍厲。溫益叱布曰:「曾布,上前安得失禮?」徽宗不悅而罷。禦史遂攻之,罷為觀文殿大學士、知潤州。

  京積憾未已,加布以贓賄,令開封呂嘉問逮捕其諸子,鍛煉訊鞫,誘左證使自誣而貸其罪。布落職,提舉太清宮、太平州居住。又降司農卿、分司南京。又以嘗薦學官趙諗而諗叛,責散官、衡州安置。又以棄湟州,責賀州別駕,又責廉州司戶。凡四年,乃徙舒州,複太中大夫、提舉崇福宮。大觀元年,卒於潤州,年七十二。後贈觀文殿大學士,諡曰文肅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