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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用臣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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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用臣,字正卿,開封人。為人有精思強力,以父蔭隸職內省。神宗建東、西府,築京城,建尚書省,起太學,立原廟,導洛通汴,凡大工役,悉董其事。性敏給,善傳詔令,故多訪以外事。同列悉籍以進,朝士之乏廉節者,往往諂附之,權勢震赫一時。積勞至登州防禦使,加宣政使。元祐初,言者論其罪,降為皇城使,謫監滁州、太平州酒稅。四年,主管靈仙觀。紹聖初,召為內侍押班,進瀛州刺史。 徽宗即位,遷蔡州觀察使、入內副都知。為永泰陵修奉鈐轄,卒陵下,贈安化軍節度使,諡僖敏。諡議謂用臣為廣平宋公,有「天子念公之勞,久徙於外」之語。豐稷論奏,以為凡稱公者皆須耆宿、大臣與鄉党有德之士,其曰:「念公之勞,久徙於外」,斯乃古周公之事,於用臣非所宜言也。止令賜諡,論者是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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