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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堯佐傳


  張堯佐,字希元,河南永安人,溫成皇后世父也。舉進士,曆憲州、筠州推官。吉州有道士與商人夜飲,商人暴死,道士懼而遁,為邏者所獲,捕系百餘人。轉運使命堯佐覆治,盡得其冤。改大理寺丞、知汜水縣,遷殿中丞、知犀浦縣。犀浦地狹民繁,多田訟。堯佐正其疆界,條眾敝以曉之,訟遂簡。知開州,還,判登聞鼓院。

  時溫成方為脩媛,欲以門閥自表異,故堯佐稍進用,權開封府推官,又提點府界公事。諫官餘靖言:「用堯佐不宜太遽,頃者郭後之禍起于楊尚,不可不監。」未幾,遷三司戶部判官,又為副使。擢天章閣待制、吏部流內銓,累遷兵部郎中、權知開封府,加龍圖閣直學士,遷給事中、端明殿學士,拜三司使。

  明年,諫官包拯、陳升之、吳奎言:「比年以來,水冒城郭,地震河溢,蓋小人道盛。天下皆謂堯佐主大計,諸路困於誅求,內帑煩於借助,法制剚敞,實自堯佐。臣等竊惟親昵之私,聖人不免,惟處之有道,使不踐危機,斯為得矣。」仁宗祀明堂,改戶部侍郎,尋拜淮康軍節度使、群牧制置使、宣徽南院使、景靈宮使,賜二子進士出身。拯等複言:「陛下即位僅三十年,未有失道敗德之事,乃五六年來擢用堯佐,群口竊議,以謂其過不在陛下,在女謁、近習與執政大臣也。蓋女謁、近習知陛下繼嗣未立,既有所私,莫不潛有趨向;執政大臣不能規諫,乃從諛順旨,高官要職惟恐堯佐不滿其意,致陷陛下于私昵後宮之過。制下之日,陽精晦塞,氛霧蒙孛,宜斷以大義,亟命追寢。必不得已,宣徽、節度擇與一焉。如此,則合天意,順人情矣。」禦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,欲廷議,不許。乃詔曰:「近台諫官乞罷堯佐三司,及言不可用為執政,若優與之官,於體為善,朕用其言,遂有是命。今複以為不可,前後反覆,於法當黜。其令中書戒諭之。自今言事官,相率上殿,先取旨。」是日,堯佐辭宣徽、景靈使,從之。

  未幾,複以宣徽使判河陽,舉正又抗章論之,至於三。時吳育判西京留台,河陽民訟有不決者多詣育,育於狀尾判曲直。堯佐畏恐,即奉行之。召還,徒鎮天平軍。卒,贈太師,賜其家僦舍錢日三千。

  堯佐起寒士,持身謹畏,頗通吏治,曉法律,以戚裡進,遽至崇顯,戀嫪恩寵,為世所鄙。子山甫,引進副使、樞密副都承旨。

  從弟堯封,孝謹好學,舉進士,為石州推官卒。次女,即溫成皇后也。累贈至中書令、清河郡王,諡曰景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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