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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繼勳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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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繼勳,彰德節度饒之子,孝明皇后同母弟也。生時,其母見一人赤發,狀貌怪異,入室中,遂生繼勳。及長,美風儀,性凶率無賴。以後故,為內殿供奉官、都知、溪州刺史。建隆二年,加領恩州團練使,又改龍捷右廂都指揮使,尋領永州防禦使。四年,收復湖南,改領彭州防禦使。是秋,將討西蜀,命繼勳戒期,將大閱。繼勳素與大校馬仁瑀不協,陰勒部下市白梃,將以相圖。太祖知之,為出仁瑀密州。俄遷保寧軍節度觀察留後、領虎捷左右廂都虞候、權侍衛步軍司事。 繼勳所為多不法。會新募兵千余隸雄武,將遣出征,多無妻室,太祖謂繼勳曰:「此必有願為婚者,不須備聘財,但酒炙可也。」繼勳不能諭上旨,縱令掠人子女,京城為之紛擾。上聞大驚,遣捕斬百餘人,人情始定。時後已崩,上追念後,故不之罪也。 乾德四年,繼勳複為部曲所訟,詔中書鞫之。解兵柄,為彰國軍留後,奉朝請。繼勳自以失職,常怏怏,專以臠割奴婢為樂,前後多被害。一日,天雨牆壞,群婢突出,守國門訴冤。上大駭,命中使就詰之,盡得繼勳所為不法事。詔削奪官爵,勒歸私第,仍令甲士守之。俄又配流登州,未至,改右監門率府副率。 開寶三年,命分司西京。繼勳殘暴愈甚,強市民家子女備給使,小不如意,即殺食之,而棺其骨棄野外。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絕,洛民苦之而不敢告。太宗在藩邸,頗聞其事。及即位,人有訴者,命戶部員外郎、知雜事雷德驤乘傳往鞫之。繼勳具伏,自開寶六年四月至太平興國二年二月,手所殺婢百餘人。乃斬繼勳洛陽市,及為強市子女者女儈八人、男子三人。長壽寺僧廣惠常與繼勳同食人肉,令折其脛而斬之。洛民稱快。 其後家寓西洛潁陽,孫惟德不肖,不能自立,丐食以給。真宗聞而憫之,授惟德汝州司士參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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