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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行傳


  父子有親,夫婦有別,朋友有信,天下之所共知而共由者也,乃有卓行於斯焉。徐積於其所天,劉庭式於其室家,巢谷于其知己,皆行常人之難。行其所難而安焉,豈非卓乎?曾叔卿之不欺,劉永一之不苟取,皆以一事而人譽之終身,蓋有其所矣,其可忽諸!撰《卓行傳》。

  劉庭式,字得之,齊州人,舉進士。蘇軾守密州,庭式為通判。初,庭式未第時,議娶鄉人之女,既約,未納幣。庭式乃及第,女以病喪明,女家躬耕貧甚,不敢複言。或勸納其幼女,庭式笑曰:「吾心已許之矣,豈可負吾初心哉。」卒娶之。生數子,後死,庭式喪之逾年,不肯複娶。軾問之曰:「哀生於愛,愛生於色。今君愛何從生,哀何從出乎?」庭式曰:「吾知喪吾妻而已。吾若緣色而生愛,緣愛而生哀,色衰愛弛,吾哀亦忘,則凡揚袂倚市,目挑而心招者,皆可以為妻也耶?」軾深感其言。庭式後監太平觀,老於廬山,絕粒不食,目奕奕有紫光,步上下峻阪如飛,以高夀終。

  巢谷,初名穀,字元修,眉州眉山人。父中,谷傳其學,雖樸而博。舉進士京師。穀素多力,見舉武藝者心好之,遂棄其舊學,蓄弓箭,習騎射,久之業成而不中第。聞西邊多驍勇,為四方冠,去游秦鳳、涇原間。所至友其秀桀,與韓存寶尤相善,教之兵書。

  熙寧中,存寶為河州將,有功,號熙河名將。會滬州蠻乞弟擾邊,諸郡不能制,命存寶出兵討之。存寶不習蠻事,邀穀至軍中問焉。及存寶得罪,將就逮,自度必死,謂穀曰:「我涇原武夫,死非所惜。顧妻子不免寒餓,橐中有銀數百兩,非君莫可使遺之者。」穀許諾,即變姓名,懷銀步往授其子,人無知者。存寶死,谷逃避江、淮間,會赦乃出。

  蘇軾謫黃州,與谷同鄉,幼而識之,因與之遊。乃軾與弟轍在朝,穀浮沉裡中,未嘗一來相見。紹聖初,軾、轍謫嶺海,平生親舊無複相聞者,穀獨慨然自眉山誦言欲徒步訪兩蘇,聞者皆笑其狂。

  元符二年,穀竟往,至梅州遺轍書曰:「我萬里步行見公,不意自全,今至梅矣,不旬日必見,死無恨矣。」轍驚喜曰:「此非今世人,古之人也。」既見,握手相泣,已而道平生,逾月不厭。時穀年七十三,瘦瘠多病,將複見軾于海南,轍湣而止之曰:「君意則善,然循至儋數千里,當複渡海,非老人事也。」穀曰:「我自視未即死也,公無止我。」閱其橐中無數千錢,轍方困乏,亦強資遣之。舟行至新會,有蠻隸竊其橐裝以逃,獲於新州,穀從之至新,遂病死。轍聞,哭之失聲,恨不用己言而致死,又奇其不用己言而行其志也。

  徐積,字仲車,楚州山陽人。孝行出於天稟。三歲父死,旦旦求之甚哀,母使讀《孝經》,輒淚落不能止。事母至孝,朝夕冠帶定省。從胡翼之學。所居一室,寒一衲裘,啜菽飲水,翼之饋以食,弗受。

  應舉入都,不忍舍其親,徒載而西。登進士第,舉首許安國率同年生入拜,且致百金為壽,謝卻之。以父名「石」終身不用石器,行遇石則避而不踐,或問之,積曰:「吾遇之則怵然傷吾心,思吾親,故不忍加足其上爾。」母亡,水漿不入口者七日,悲慟嘔血。廬墓三年,臥苫枕塊,衰絰不去體,雪夜伏墓側,哭不絕音。翰林學士呂溱過其廬適聞之,為泣下曰:「使鬼神有知,亦垂涕也。」甘露歲降兆域,杏兩枝合為幹。既終喪,不徹筵幾,起居饋獻如平生。

  中年有聵疾,屏處窮裡,而四方事無不知。客從南越來,積與論嶺表山川險易、鎮戍疏密,口誦手畫,若數一二。客歎曰:「不出戶而知天下,徐公是也。」自少及老,日作一詩,為文率用腹稿,口占授其子。嘗借人書策,經宿還之,借者紿言中有金葉,積謝而不辨,賣衣償之。鄉人有爭訟,多就取決。州以行聞,詔賜粟帛。

  元祐初,近臣合言:「積養親以孝著,居鄉以廉稱,道義文學,顯于東南。今年過五十,以耳疾不能出仕。朝廷方詔舉中外學官,如積之賢,宜在所表。」乃以揚州司戶參軍為楚州教授。每升堂,訓諸生曰:「諸君欲為君子,而勞己之力,費己之財,如此而不為,猶之可也;不勞己之力,不費己之財,何不為君子?鄉人賤之,父母惡之,如此而不為,可也。鄉人榮之,父母欲之,何不為君子?」又曰:「言其所善,行其所善,思其所善,如此而不為君子者,未之有也。言其不善,行其不善,思其不善,如此而不為小人者,未之有也。」聞之者斂衽敬聽。

  居數歲,使者又交薦之,轉和州防禦推官,改宣德郎,監中嶽廟。卒,年七十六。政和六年,賜諡節孝處士,官其一子。

  曾叔卿,建昌南豐人,鞏族兄也。家苦貧,即心存不欺。嘗買西江陶器,欲貿易於北方,既而不果行。有從之轉售者,與之。既受直矣,問將何之,其人曰:「欲效君前策耳。」叔卿曰:「不可。吾聞北方新有災饉,此物必不時泄,故不以行。餘豈宜不告以誤子。」其人即取錢去。居鄉介潔,非所宜受,一介不取。妻子困于饑寒,而拊庇孤煢,唯恐失其意。起家進士,至著作佐郎。熙寧中,卒。

  劉永一,陝州夏縣人。孝友廉謹。熙甯初,巫咸水溢入縣城,民多溺死。永一持竿立門前,見他人物流入者輒擿出之。有僧寓錢數萬於其室,無何而僧死,永一詣縣自言,請以錢歸其弟子。鄉人負債不肯償,立焚其券。行事類此。兄大為,醫助教。居親喪,不飲酒食肉,終三年。司馬光傳之,以為今士大夫所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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