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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心傳傳


  李心傳,字微之,宗正寺簿舜臣之子也。慶元元年薦於鄉,既下第,絕意不復應舉,閉戶著書。晚因崔與之、許奕、魏了翁等合前後二十三人之薦,自製置司敦遣至闕下。為史館校勘,賜進士出身,專修《中興四朝帝紀》。甫成其三,因言者罷,添差通判成都府。尋遷著作佐郎,兼四川制置司參議官。詔無入議幕,許辟官置局,踵修《十三朝會要》。端平三年成書。召赴闕,為工部侍郎,言:

  臣聞「大兵之後,必有凶年」。蓋其殺戮之多,賦斂之重,使斯民怨怒之氣,上幹陰陽之和,至於此極也。陛下所宜與諸大臣掃除亂政,與民更始,以為消惡運、迎善祥之計。而法弊未嘗更張,民勞不加振德,既無能改於其舊,而殆有甚焉。故帝德未至於罔愆,朝綱或苦於多紊,廉平之吏,所在鮮見,而貪利無恥,敢於為惡之人,挾敵興兵,四面而起,以求逞其所欲。如此而望五福來備,百谷用成,是緣木而求魚也。

  臣考致旱之由,曰和糴增多而民怨,曰流散無所歸而民怨,曰檢稅不盡實而民怨,曰籍貲不以罪而民怨。凡此皆起於大兵之後,而勢未有以消之,故愈積而愈極也。成湯聖主也,而桑林之禱,猶以六事自責。陛下願治,七年於此,災祥饑饉,史不絕書,其故何哉?朝令夕改,靡有常規,則政不節矣;行齎居送,略無罷日,則使民疾矣;陪都園廟,工作甚殷,則土木營矣;潛邸女冠,聲焰茲熾,則女謁盛矣;珍玩之獻,罕聞卻絕,則包苴行矣;鯁切之言,類多厭棄,則讒夫昌矣。此六事者一或有焉,猶足以致旱。願亟降罪己之詔,修六事以回天心。群臣之中有獻聚斂剽竊之論以求進者,必重黜之,俾不得以上誣聖德,則旱雖烈,猶可弭也。然民怨於內,敵逼於外,事窮勢迫,何所不至!陛下雖謀臣如雲,猛將如雨,亦不知所以為策矣。

  帝從之。未幾,複以言去,奉祠居潮州。淳祐元年罷祠,複予,又罷。三年,致仕,卒,年七十有八。

  心傳有史才,通故實,然其作吳獵、項安世傳,褒貶有愧秉筆之旨。蓋其志常重川蜀,而薄東南之士雲。

  所著成書,有《高宗系年錄》二百卷、《學易編》五卷、《誦詩訓》五卷、《春秋考》十三卷、《禮辨》二十三卷、《讀史考》十二卷、《舊聞證誤》十五卷、《朝野雜記》四十卷、《道命錄》五卷、《西陲泰定錄》九十卷、《辨南遷錄》一卷、詩文一百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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