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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概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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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概,字端父,福州福清人。父高,太常博士,有治行。概幼警悟,舉進士,以秘書省校書郎知長興縣。歲大饑,富人閉糴以邀價,概出奉粟庭下,誘士豪輸數千石以飼饑者。 知連州。康定初,上封事曰:「古者民為兵,而今兵食民。古馬寓於民,而今不習馬。此兵與馬之大患也。請附唐府兵之法,四斂一民,部以為軍,閑耕田裡,被甲皆兵。因命其家咸得畜馬,私乘休暇,官為調習。則人便干戈,馬識行列。又行陣無法,而出於臨時;將無素備,而取於倉卒;軍不予權,而監以宦侍:若是者,雖得古之材,使循今之法,亦必屢戰而屢敗。」又請備蠻,籍土民為兵,柵要衝,購徭人使守禦。徙淮安軍。 程琳嘗禁蜀人不得自為渠堰,概奏罷之。又言蜀饑,願罷川峽漕,發常平粟貸民租,募富人輕粟價,除商旅之禁,使通貨相資。官至太常博士、集賢校理,卒。著《史論》、《辨國語》。子希,自有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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