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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立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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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立,字本之,開封鄢陵人。祖周度,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。慕容彥超叛,周度以大義責之,遂見殺。立中進士第。為果州團練推官,役兵輦官物,道險,乃率眾錢,傭舟載歸。知州薑從革論如率斂法,當斬三人,立曰:「此非私己,罪杖爾。」從革初不聽,卒論奏,詔如立議。真宗記之,特改大理寺丞,知安豐縣。大水壞期斯塘,立躬督繕治,逾月而成。進殿中丞,曆通判廣州、許州。 會滑州塞決河,調民出芻楗,命立提舉受納。立計其用有餘,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,悉奏弛之。知江陰軍,屬縣有利港久廢,立教民浚治,既成,溉田數千頃,及開橫河六十裡,通運漕。累遷太常少卿,曆知棣、漢、相、潞、兗、鄆、涇七州。兗州歲大饑,募富人出谷十萬余石振餓者,所全活者甚眾。 立性淳謹,尤喜論事。大中祥符間,帝既封禪,士大夫爭奏上符瑞,獻讚頌,立獨言:「水發徐州,旱連江、淮,無為烈風,金陵火,天所以警驕惰、戒淫泆也,區區符瑞,尚何足為治道言哉?」前後上四十餘事。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,改知濠州,遷給事中。告老,進尚書工部侍郎致仕,卒。識韓琦於布衣,以女妻之,人嘗服其鑒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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