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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經孫傳


  徐經孫,字中立,初名子柔。寶慶二年進士,授瀏陽主簿,潭守俾部牙契錢至州,有告者曰:「朝廷方下令頒行十七界會,令若此錢皆用會,小須,則幸而獲大利矣。」經孫曰:「此錢取諸保司,出諸公庫,吾納會而私取其錢,外欺其民,內欺其心,奚可哉!」詰旦,悉以所部錢上之,其人驚服有愧色。

  辟永興令,知臨武縣,通判潭州。帥陳韡雅相知,事必諮而後行。秩滿,由豐儲蒼提管進權轄,國子博士兼資善堂直講。為監察禦史,劾京尹厲文翁言偽而辨,疏入,留中。宣諭至再,即日出關,上遣使追之,不及。進直寶章閣、福建提點刑獄,號稱平允。歲餘升安撫使,召為秘書監兼太子諭德。經孫為安撫時,韡家居,門人故吏有撓法者不得逞,相與搖撼。至是韡起家判本郡,懷私逞忿,無複交承之禮,即日劾奏通判,語侵經孫,謂席捲府庫而去,於是罷通判,削其秩。經孫造朝,具白於政府。事上聞,帝大怒,諭宰執曰:「陳韡老繆至此,宜亟罷之。」於是經孫再詣政府,言:「某,韡門生也,前日之白,公事也,苟韡以是得罪,人謂我何?」請之不置,俾自乞閑,明通判無罪,識者韙之。

  遷宗正少卿、起居舍人、起居郎,入奏:「君人者當守理欲之界限。」遷刑部侍郎兼給事中,升太子左庶子、太子詹事,輔導東宮者三年,敷陳經義,隨事啟迪。太子入侍,必以其所講聞悉奏之,帝未嘗不稱善。景定三年春雷,詔求直言,經孫對曰:「三數年來,言論者以靖共為主,有懷者以嘩訐為戒,忠讜之氣,鬱不得行,上帝降監,假雷以鳴。」切中時病。

  公田法行,經孫條其利害,忤丞相賈似道,拜翰林學士、知制誥,未逾月,諷禦史舒有開奏免,罷歸。授湖南安撫使、知潭州,不拜。授端明殿大學士,閒居十年,卒,贈金紫光祿大夫。經孫所薦陳茂濂為公田官,分司嘉興,聞經孫去國,曰:「我不可以負徐公。」遂以親老謝歸,終身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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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論曰:嗚呼,甯宗之為君,韓侂胄之為相,豈用兵之時乎?故婁機力止之。小學之廢久矣,而機獨知致力於此。沈煥、舒璘學遠識明。曹彥約可與建立事功。范應鈴赫然政事如神明。徐經孫清慎有守,卒以爭公田迕賈似道去國,君子稱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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