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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應龍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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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應龍,字允叔。淳熙二年第進士,調衡州法曹、湖南檢法官。潭獲劫盜,首謀者已系獄,妄指逸者為首,吏信之,及獲逸盜,治之急,遂誣服。吏以成憲讞于憲司,應龍閱實其辭,謂:「首從不明,法當奏。」時周必大判潭州,提刑盧彥德不欲反其事,將置逸盜于死,應龍力與之辨。先是,彥德許應龍京削,至是怒曰:「君不欲出我門邪?」應龍曰:「以人命傅文字,所不忍也。」彥德不能奪,聞者多其有守,交薦之。 改秩,知瑞州高安縣。呂祖儉言事忤韓侂胄,謫死高安,應龍為之經紀其喪,且為文誄之。有勸之避禍者,應龍曰:「呂君吾所敬,雖緣此獲譴,亦所願也。」朱熹貽書應龍曰:「高安之政,義風凜然。」主淮西機宜文字,知南恩州。 陳自強當國,乃舊同舍,應龍丐雷州而去。召監都進奏院,遷國子博士、守工部員外郎,進戶部侍郎,遷國子司業兼實錄院檢討官、崇政殿說書、守秘書少監兼權工部侍郎。 時金主徙汴,應龍言:「金人窮而南奔,將溢出而蹈吾之境。金亡,更生新敵,尤為可慮。」兼侍講,言:「人主不能盡知天下人材,當責之宰相;宰相不能盡知天下人材,當采之公論。李吉甫為相,號稱得人,而三人之薦,乃出於裴垍之疏。」 遷吏部侍郎,進刑部尚書兼侍讀。應龍在講筵,多指陳時政。一日讀吳起為卒吮疽事,應龍奏:「起恤士卒如此,故能得其死力。今軍將得以賄遷,專事掊克,未免多怨。」上驚曰:「債帥之風,今猶未除邪?」宰相史彌遠聞而惡之,免侍讀。未幾,兼太子詹事。會景獻太子薨,請老,上不許,徙吏部尚書,以煥章閣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。嘉定十七年卒,贈開府儀同三司,諡文肅。 子榮叟,官至參知政事,諡文靖;深叟,官終將作監丞;清叟,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各有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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