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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必大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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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必大,字子充,一字洪道,其先鄭州管城人。祖詵,宣和中卒廬陵,因家焉。父利建,太學博士。必大少英特,父死,鞠於母家,母親督課之。 紹興二十年,第進士,授徽州戶曹。中博學宏詞科,教授建康府。除太學錄,召試館職,高宗讀其策,曰:「掌制手也。」守秘書省正字。館職複召試自此始。兼國史院編修官,除監察禦史。 孝宗踐祚,除起居郎。直前奏事,上曰:「朕舊見卿文,其以近作進。」上初禦經筵,必大奏:「經筵非為分章析句,欲從容訪問,裨聖德,究治體。」先是,左右史久不除,並記注壅積,必大請言動必書,兼修月進。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,又兼權中書舍人。侍經筵,嘗論邊事,上以蜀為憂,對曰:「蜀民久困,願詔撫諭,事定宜寬其賦。」應詔上十事,皆切時弊。 權給事中,繳駁不辟權幸。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,爭之力,上曰:「意卿止能文,不謂剛正如此。」金索講和時舊禮,必大條奏,請正敵國之名,金為之屈。 曾覿、龍大淵得幸,台諫交彈之,並遷知閣門事,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,且奏曰:「陛下于政府侍從,欲罷則罷,欲貶則貶,獨於二人委曲遷就,恐人言紛紛未止也。」明日宣手詔,謂:「給舍為人鼓扇,太上時小事,安敢爾!」必大入謝曰:「審爾,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。」退待罪,上曰:「朕知卿舉職,但欲破朋黨、明紀綱耳。」旬日,申前命,必大格不行,遂請祠去。 久之,差知南劍州,改提點福建刑獄。入對,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,區別所長為一籍,藏禁中,備緩急之用。除秘書少監、兼直學士院,兼領史職。鄭聞草必大制,上改竄其末,引漢宣帝事。必大因奏曰:「陛下取漢宣帝之言,親制贊書,明示好惡。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,乃鄙朴之周勃,少文之汲黯,不學之霍光。至於公孫弘、蔡義、韋賢,號曰儒者,而持祿保位,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。使宣帝知真儒,保至雜伯哉?願平心察之,不可有輕儒名。」上喜其精洽,欲與之日夕論文。 德壽加尊號,必大曰:「太上萬壽,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。按建炎遙拜徽宗表,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,皆稱皇帝。」議遂定。趙雄使金,齎國書,議受書禮。必大立具草,略謂:「尊卑分定,或較等威;叔侄親情,豈嫌坐起!」上褒之曰:「未嘗諭國書之意,而卿能道朕心中事,此大才也。」 兼權兵部侍郎。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,增台諫以廣耳目,擇監司、郡守以補郎官。尋權禮部侍郎、兼直學士院,同修國史、實錄院同修撰。 一日,詔同王之奇、陳良翰對選德殿,袖出手詔,舉唐太宗、魏征問對,以在位久,功未有成,治效優劣,苦不自覺,命必大等極陳當否。退而條陳:「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,是用將之道未至;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,是責實之方未盡。諸州長吏,倏來忽去,婺州四年易守者五,平江四年易守者四,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,吏奸何由可察,民瘼何由可蘇!」上善其言,為革二弊。江、湖旱,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,上嘉之。 兼侍講,兼中書舍人。未幾,辭直學士院,從之。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,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,必大奏曰:「昨舉朝以為不可,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。曾未周歲,此命複出。貴戚預政,公私兩失,臣不敢具草。」上批:「王曮疾速撰入。濟、必大予宮觀,日下出國門。」說露章薦濟、必大,於是濟除溫州,必大除建寧府。濟被命即出,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,濟聞之大悔。必大三請祠,以此名益重。 久之,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、兼權兵部侍郎、兼直學士院。上勞之曰:「卿不迎合,無附麗,朕所倚重。」除兵部侍郎,尋兼太子詹事。奏言:「太宗儲才為真宗、仁宗之用,仁宗儲才為治平、元祐之用。自章、蔡沮士氣,卒致裔夷之禍。秦檜忌刻,逐人才,流弊至今。願陛下儲才于閒暇之日。」 上日禦球場,必大曰:「固知陛下不忘閱武,然太祖二百年天下,屬在聖躬,願自愛。」上改容曰:「卿言甚忠,得非虞銜橛之變乎?正以仇恥未雪,不欲自逸爾。」升兼侍讀,改吏部侍郎,除翰林學士。 久雨,奏請減後宮給使,寬浙郡積逋,命省部議優恤。內直宣引,論:「金星近前星,武士擊球,太子亦與,臣甚危之。」上俾語太子,必大曰:「太子人子也,陛下命以驅馳,臣安敢勸以違命,陛下勿命之可也。」 乞歸,弗許。上欲召人與之分職,因問:「呂祖謙能文否?」對曰:「祖謙涵養久,知典故,不但文字之工。」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,進吏部兼承旨。詔禮官議明堂典禮,必大定圜丘合宮互舉之議。被旨撰《選德殿記》及《皇朝文鑒序》。必大在翰苑幾六年,制命溫雅,周盡事情,為一時詞臣之冠。或言其再入也,實曾覿所薦,而必大不知。 除參知政事,上曰:「執政于宰相,固當和而不同。前此宰相議事,執政更無語,何也?」必大曰:「大臣自應互相可否。自秦檜當國,執政不敢措一辭,後遂以為當然。陛下虛心無我,大臣乃欲自是乎?惟小事不敢有隱,則大事何由蔽欺。」上深然之。久旱,手詔求言。宰相謂此詔一下,州郡皆乞振濟,何以應之,約必大同奏。必大曰:「上欲通下情,而吾儕阻隔之,何以塞公論。」 有介椒房之援求為郎者,上俾諭給舍繳駁,必大曰:「台諫、給舍與三省相維持,豈可諭意?不從失體,從則壞法。命下之日,臣等自當執奏。」上喜曰:「肯如此任怨耶?」必大曰:「當予而不予則有怨,不當予而不予,何怨之有!」上曰:「此任責,非任怨也。」除知樞密院。上曰:「每見宰相不能處之事,卿以數語決之,三省本未可輟卿也。」 山陽舊屯軍八千,雷世方乞止差鎮江一軍五千,必大曰:「山陽控扼清河口,若今減而後增,必致敵疑。揚州武鋒軍本屯山陽者,不若歲撥三千,與鎮江五千同戍。」郭杲請移荊南軍萬二千永屯襄陽,必大言:「襄陽固要地,江陵亦江北喉襟。」於是留二千人。上諭以「金既還上京,且分諸子出鎮,將若何?」必大言:「敵恫疑虛喝,正恐我先動。當鎮之以靜,惟邊將不可不精擇。」 拜樞密使。上曰:「若有邊事,宣撫使惟卿可,他人不能也。」上諸軍升差籍,時點召一二察能否,主帥悚激,無敢容私。創諸軍點試法,其在外解發而親閱之。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將二人不能開弓,乞罷軍。上曰:「此樞使措置之效也。」金州謀帥,必大曰:「與其私舉,不若明揚。」令侍從、管軍薦舉。或傳大石林牙將加兵于金,忽魯大王分據上京,邊臣結約夏國。必大皆屏不省,勸上持重,勿輕動。既而所傳果妄。上曰:「卿真有先見之明。」 淳熙十四年二月,拜右丞相。首奏:「今內外晏然,殆將二紀,此正可懼之時,當思經遠之計,不可紛更欲速。」秀州乞減大軍總製錢二萬,吏請勘當,必大曰:「此豈勘當時耶?」立蠲之。封事多言大臣同異,必大曰:「各盡所見,歸於一是,豈可尚同?陛下複祖宗舊制,命三省覆奏而後行,正欲上下相維,非止奉行文書也。」 高宗升遐,議用顯仁例,遣三使詣金。必大謂:「今昔事殊,不當畏敵曲徇。」止之。賀正使至,或請權易淡黃袍禦殿受書,必大執不可,遂為縞素服,就帷幄引見。十五年,思陵發引,援熙陵呂端故事,請行,乃攝太傅,為山陵使。明堂加恩,封濟國公。 十一月,留身乞去,上獎勞再三。忽宣諭:「比年病倦,欲傳位太子,須卿且留。」必大言:「聖體康寧,止因孝思稍過,何遽至倦勤。」上曰:「禮莫大於事宗廟,而孟饗多以病分詣;孝莫重於執喪,而不得自至德壽宮。欲不退休,得乎?朕方以此委卿。」必大泣而退。十二月壬申,密賜紹興傳位親劄。辛卯,命留身議定。二月壬戌,又命預草詔,專以奉幾筵、侍東朝為意。拜左丞相、許國公。參政留正拜右丞相。壬子,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。二月辛酉朔,降傳位詔。翼日,上吉服禦紫宸殿。必大奏:「陛下巽位與子,盛典再見,度越千古。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。」因哽噎不能言,上亦泫然曰:「正賴卿等協贊新君。」 光宗問當世急務,奏用人、求言二事。三月,拜少保、益國公。李巘草二相制,抑揚不同,上召巘令帖麻改定,既而斥巘予郡。必大求去。 何澹為司業,久不遷,留正奏選之。澹憾必大而德正,至是為諫長,遂首劾必大。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。澹論不已,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。判隆興府,不赴,複除觀文殿學士、判潭州,複大觀文。坐所舉官以賄敗,降滎陽郡公。複益國公,改判隆興,辭,除醴泉觀使。 甯宗即位,求直言,奏四事:曰聖孝,曰敬天,曰崇儉,曰久任。慶元元年,三上表引年,遂以少傅致仕。 先是,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胄,逐陳自強,以必大代之。嘉泰元年,禦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,私植黨與,詔降為少保。自慶元以後,侂胄之黨立偽學之名,以禁錮君子,而必大與趙汝愚、留正實指為罪首。 二年,複少傅。四年,薨,年七十有九。贈太師,諡文忠。甯宗題篆其墓碑曰「忠文耆德之碑。」 自號平園老叟,著書八十一種,有《平園集》二百卷。嘗建三忠堂於鄉,謂歐陽文忠修、楊忠襄邦乂、胡忠簡銓皆廬陵人,必大平生所敬慕,為文記之,蓋絕筆也。一子,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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