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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蘭傳


  王蘭,字謙仲、廬江人。乾道五年,擢進士第。為信州上饒簿、鄂州教授、四川宣撫司幹辦公事,除武學諭。孝宗幸學,蘭迎法駕,立道周,上目而異之,命小黃門問知姓名,由是簡記。

  遷樞密院編修官,輪對,奏五事,讀未竟,上喜見顏色。明日,諭輔臣曰:「王蘭敢言,宜加獎擢。」除宗正丞,尋出守舒州。陛辭,奏疏數條,皆極言時事之未得其正者,上曰:「卿議論峭直。」尋出手詔:「王蘭鯁直敢言,除監察禦史。」一日,上袖出幅紙賜之,曰:「比覽陸贄《奏議》,所陳深切,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,可思朕之闕失,條陳來上。」蘭即對曰:「德宗之失,在於自用遂非,疑天下士。」退即上疏,陳德宗之弊,並及時政闕失,上嘉納之。

  遷起居舍人,言:「朝廷除授失當,台諫不悉舉職,給、舍始廢繳駁,內官、醫官、藥官賜予之多,遷轉之易,可不思警懼而正之乎?」上竦然曰:「非卿言,朕皆不聞。磊磊落落,惟卿一人。」除禮部侍郎兼吏部。嘗因手詔「謀選監司,欲得剛正如卿者,可舉數人。」即奏舉潘時、鄭矯、林大中等八人,乞擢用。會以母憂去。服除,召還為禮部尚書,進參知政事。

  光宗即位,遷知樞密院事兼參政,拜樞密使。光宗精厲初政,蘭亦不存形跡,除目或自中出,未愜人心者,輒留之,納諸禦坐。或議建皇后家廟,力爭以為不可,因應詔上疏「願陛下先定聖志」,條列八事,疏入,不報。中丞何澹論之,以罷去。起帥閫,易鎮蜀,皆不就。後領祠,帥江陵。甯宗即位,改帥湖南。台臣論罷,歸裡奉祠。七年薨。

  蘭盡言無隱,然嫉惡太甚,同列多忌之,竟以不合去。有《奏議》傳於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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