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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景衡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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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景衡,字少伊,溫州瑞安人。登元祐九年進士第。宣和六年,召為監察禦史,遷殿中侍御史。是時,王黼、蔡攸用事,景衡言:「尚書省比闕長官,而同知樞密院亦久闕。雖三公通治三省,然文昌政事之本,樞密總兵之地,各有攸屬,安可久虛其位?願博采公議,遴選忠賢,以補政府之闕。」遂大忤黼意。朝廷用童貫為河東、北宣撫使,將北伐,景衡論其貪繆不可用者數十事,不報。 睦寇平,江、浙郡縣殘毀,而茶鹽比較之法如故。景衡奏:「茶鹽之法,當以食之眾寡為歲額之高下。今收復之後,戶版半耗,民力蕭然,而茶鹽比較不減於昔。民欲無困得乎?」奏上,詔兩浙、江東路權免茶鹽比較,賊平日仍舊。 朝廷既興燕雲之師,調度不繼,誅求益急。景衡奏:「財力匱乏在節用,民力困弊在恤民。今不急之務。若營繕諸役,花石綱運,其名不一。吏員猥多,軍額冗濫。又無名功賞,非常賜予,皆夤緣僥倖,幹請無厭,宜節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。」且極論和買、和糴、鹽法之害,不報。會知洋州吳岩夫以私書抵執政子,道景衡之賢。因從子婿符寶郎周離亨以達,離亨繆以其書誤致王黼,黼用是中景衡,逐之。 欽宗即位,以左正言召,旋改太常少卿兼太子諭德,遷中書舍人。侍御史李光、正言程瑀以鯁亮忤執政斥,景衡為辨白,坐落職予祠。 高宗即位,以給事中召,既至,除禦史中丞。宗澤為東京留守,言者附黃潛善等,多攻其短,欲逐去之。景衡奏曰:「臣自浙渡淮,以至行在。聞澤之為尹,威名政事,卓然過人,雖不識其人,竊用歎慕。臣以為去冬京城內,有赤心為國如澤等數輩,其禍變未至如是之酷。今若較其小短,不顧盡忠徇國之節,則不恕已甚。且開封宗廟社稷所在,苟欲罷澤,別遣留守,不識搢紳中威名政事有加於澤者乎?」疏入,上大悟,封以示澤,澤乃安。 杭州叛卒陳通作亂,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,請授以官。景衡曰:「官吏無罪而受誅。叛卒有罪而蒙賞,賞罰倒置,莫此為甚。」卒奏罷之。除尚書右丞。有大政事,必請間極論。潛善、伯彥以景衡異己,共排沮之。或言正、二月之交,乃太一正遷之日,宜於禁中設壇望拜。高宗以問景衡,曰:「修德愛民,天自降福,何迎拜太一之有?」 初,李綱議建都,以關中為上,南陽次之,建康為下。綱既相,遂主南陽之議。景衡為中丞,奏:「南陽無險阻,且密邇盜賊,漕運不繼,不若建康天險可據,請定計巡幸。」潛善等傾綱使去,南陽之議遂格。至是,諜報金人攻河陽、汜水,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。已而有詔還京,罷景衡為資政殿大學士、提舉杭州洞霄宮。至瓜洲,得暍疾,及京口卒,年五十七,諡忠簡。 景衡得程頤之學,志慮忠純,議論不與時俯仰。建炎初,李綱議幸南陽,宗澤請還京,景衡乃請幸建康。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,暨車駕駐揚州,怵于傳聞,不得已下還京之詔,遂借渡江之議罪之,斥逐而死。既沒,高宗思之曰:「朕自即位以來,執政忠直,遇事敢言,惟許景衡。」詔賜景衡家溫州官舍一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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