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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振傳


  程振,字伯起,饒州樂平人。少有軼材,入太學,一時名輩多從之遊。徽宗幸學,以諸生右職除官,為辟雍錄,升博士,遷太常博士,提舉京東、西路學事。請立廟于鄒祀孟軻,以公孫醜、萬章、樂正克等配食,從之。

  提舉京西常平,入為膳部員外郎、監察禦史、辟雍國子司業、左司員外郎兼太子舍人。始至,即言:「古者大祭禮登餕受爵,必以上嗣,既《禮經》所載,且元豐彝典具存。昨天子展事明堂,而殿下不預,非所以尊宗廟、重社稷也。」太子矍然曰:「宮僚初無及此者。」由是特加獎異。

  方臘起,振謂王黼宜乘此時建革天下弊事,以上當天意,下順人心。黼不懌,曰:「上且疑黼挾寇,奈何?」振知黼忌其言,趨而出,然太子薦之甚力,遂擢給事中。黼白振資淺,且雅長書命,請以為中書舍人。侍郎馮熙載出知亳州,黼怨熙載,欲振詆以醜語,振不肯。黼使言者劾為黨,罷提舉沖佑觀。居三年,複還故官。

  靖康元年,進吏部侍郎,為欽宗言:「柄臣不和,論議多駁,詔令輕改,失於事幾。金人交兵半歲,而至今不解者,以和戰之說未一故也。裁抑濫賞,如白黑易分,而數月之間,三變其議,以私心不除,各蔽其黨故也。今日一人言之,以為是而行;明日一人言之,以為非而止。或聖斷隃度而不暇疇諮,或大臣偏見而遂形播告,所以動未必善,處未必宜,乃輒為之反汗,其勢不得不爾也。」

  時金兵至河北,振請糾諸道兵掎角擊之,曰:「彼猖獗如此,陛下尚欲守和議,而不使之少有懲艾乎?」上嗟味其言,而牽於外廷,不能用。拜開封尹。故時,大辟有情可矜,多奏取原貸;崇寧以來,議者謂輦轂先彈壓,率便文殺之。振請復舊制。詔捕亡命卒,得數千人,振請以隸步軍而除其罪。步軍司欲論如法,振曰:「方多事之際,而一日殺數千人,必大駭觀聽。」乃盡釋之。改刑部侍郎。

  金騎在郊,邀車駕出城,振為何栗言:「宜思所以折之之策。」栗不從。未幾,及於難,年五十七。金人去,從子庭訪得其首歸葬之。初,王黼使其客沈積中圖燕,振戒以後禍,積中懼而言不可。既而振乃用是死,聞者痛之。

  初,宣和崇道家之說,振侍坐東宮,從容言:「孔子以《鴟鴞》之詩為知道,其詞不過曰『迨天之未陰雨,綢繆牖戶』而已。老子亦雲:『為之於未有,治之於未亂。』今不固根本於無事之時,而事目前區區,非二聖人意。」他日,太子為徽宗道之。徽宗寤,頗欲去健羨,疏左右近習,而宦寺楊戩輩方大興宮室,懼不得肆,因讒家令楊馮,以為將輔太子幸非常。徽宗震怒,執馮誅之,而太子之言亦廢。振尹京時,兩宮方困於惎間,振極意彌縫,治龍德梁忻獄,寬其罪,不使有纖介可指。

  高宗即位,進秩七等,仍官其子及親屬三人,又贈端明殿學士。端平初,曾孫東請諡,賜諡剛湣。同時死者禮部侍郎陳知質,失其傳;給事中安扶,附見父《安燾傳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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