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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雲傳


  王雲,字子飛,澤州人。父獻可,仕至英州刺史、知瀘州。黃庭堅謫於涪,獻可遇之甚厚,時人稱之。雲舉進士,從使高麗,撰《雞林志》以進。擢秘書省校書郎,出知簡州,遷陝西轉運副使。宣和中,從童貫宣撫幕,入為兵部員外郎、起居中書舍人。

  靖康元年,以給事中使斡離不軍,議割三鎮以和。使還,傳道斡離不之意,以為黏罕得朝廷所與餘睹蠟書,堅雲中國不可信,欲敗和約。執政以為不然,罷為徽猷閣待制、知唐州。

  金人陷太原,召拜刑部尚書,再出使,許以三鎮賦入之數。雲至真定,遣從吏李裕還言:「金人不復求地,但索五輅及上尊號,且須康王來,和好乃成。」欽宗悉從之,且命王及馮澥往。未行,而車輅至長垣,為所卻,雲亦還。澥奏言雲誕妄誤國,雲言:「事勢中變,金人必欲得三鎮,不然,則進兵取汴都。」中外震駭,詔集百官議,雲固言:「康王舊與斡離不結歡,宜將命。」帝慮為所留,雲曰:「和議既成,必無留王之理,臣敢以百口保之。」王遂受命,而雲以資政殿學士為之副。

  頃雲奉使過磁、相,勸兩郡徹近城民舍,運粟入保,為清野之計,民怨之。及是,次磁州,又與守臣宗澤有憾。於是王出謁嘉應神祠,雲在後,民遮道諫曰:「肅王已為金人所留,王不宜北去。」厲聲指雲曰:「清野之人,真奸賊也。」王出廟行,或發雲笥,得烏絁短巾,蓋雲夙有風眩疾,寢則以護首者。民益信其為奸,噪而殺之。王見事勢洶洶,乃南還相州。是役也,雲不死,王必北行,議者以是驗天命雲。建炎初,贈觀文殿學士。

  雲兄霽,崇甯時,為謀議司詳議官,上書告蔡京罪,黥隸海島。欽宗複其官,從種師中戰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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