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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參傳


  李參,字清臣,鄆州須城人。以蔭知鹽山縣。歲饑,諭富室出粟,平其直予民,不能糴者,給以糟籺,所活數萬。

  通判定州,都部署夏守恩貪濫不法,轉運使使參按之,得其事,守恩謫死。知荊門軍,荊門歲以夏伐竹,並稅簿輸荊南造舟,積日久多蠹惡不可用,牙校破產不償責。參請冬伐竹,度其費以給,余募商人與為市,遂除其害。

  曆知興元府,淮南、京西、陝西轉運使。部多戍兵,苦食少。參審訂其闕,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,先貸以錢,俟穀熟還之官,號「青苗錢」。經數年,廩有羨糧。熙甯青苗法,蓋萌於此矣。

  朝廷患邊費益廣,參建議輦錢邊郡,以平估糴,權罷入中法。比其去,省榷貨錢千萬計。召為鹽鐵副使,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。與安撫使郭申錫相視決河,議不協;又與真定呂溱相惡,二人皆得罪,參移使河東,知荊南。

  嘉祐七年,召為三司使,參知政事孫抃曰:「參為主計,外台將承風刻剝天下,天下之民困矣。」乃改群牧使。詔王安石、王陶置局經度國計,參言:「官各有職,臣若不任事,當從廢黜。不然,乞罷此局。」從之。

  治平初,加集賢院學士、知瀛州,賜黃金百兩,帥臣有賜自參始。再遷樞密直學士、知秦州。蕃酋藥家族作亂,討平之,得良田五百頃,以募弓箭手。居鎮閱歲,未嘗以邊事聞。英宗遣使問故,對曰:「將在邊,期於無事而已,不敢妄以寇貽主憂。」以疾解邊任,判西京禦史台,起知曹、濮二州。神宗久知其才,書姓名於殿柱。以知永興軍,不行,卒,年七十四。

  參無學術,然剛果嚴深,喜發擿奸伏,不假貸,事至即決,雖簿書纖悉不遺,時稱能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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