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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存傳


  張存,字誠之,冀州人。舉進士,為安肅軍判官。天禧中,詔銓司以身言書判取士,才得二人,存預其選。改著作佐郎,知大名府朝城縣。寇准為守,異待之。禦史中丞王曙,屢薦為殿中侍御史,遷侍御史。

  仁宗初親政,罷百官轉對,存請複之。又言:「前者曹修古輩同忤旨廢黜,布衣林獻可因上封事竄惡地,恐自今忠直之言,與夫理亂安危之機,蔽而不達。」因曆引周昌、朱雲、辛慶忌、辛毗事,以開帝意。曆京東陝西、河北、轉運使、戶部度支副使。西邊動兵,以天章閣待制為陝西都轉運使。

  黃德和之誣劉平也,存奏言:「平與敵接戰,自旦至暮,殺傷相當,因德和引卻,以致潰敗。方賊勢甚張,非平搏戰,其勢必不沮;延州孤壘,非平解圍,其城必不守。身既陷沒,而不幸又為讒狡所困,邊臣自此無複死節矣。」朝廷采其說,始遣文彥博按治,由是平得直,而德和誅。

  元昊求款附,議者猶執攻討之策。存建言:「兵役不息,生民疲弊。敵既有悛心,雖名號未正,頗羈縻之。」遷龍圖閣直學士,知延州。以母老憚行,徙澤州,還為待制。逾年,知成德軍,複學士。

  契丹與元昊結昏,陰謀相首尾,聚兵塞上而求關南。存言:「河北城久不治,宜留意。」乃以為都運使,盡城諸州。入知開封府,複使河北。王則反,坐失察,降知汀州。

  存婿李易攵之弟李教,因醉為妖言,事覺自縊死。或言教不死,在貝州,父母私屬以存故得免。禦史案驗無狀,猶奪職知池州,又徙郴。久之,乃複職,以吏部侍郎致仕,凡十五年,積遷禮部尚書。

  存性孝友,嘗為蜀郡,得奇繒文錦以歸,悉布之堂上,恣兄弟擇取。常曰:「兄弟,手足也;妻妾,外舍人耳。奈何先外人而後手足乎?」收恤宗屬,嫁聘窮嫠,不使一人失所。家居矜莊,子孫非正衣冠不見。與賓友燕接,垂足危坐終日,未嘗傾倚。棗強河決,勢逼冀城,或勸使他徒,曰:「吾家,眾所望也,苟輕舉動,使一州吏民何以自安。」訖不徙。卒,年八十八,諡恭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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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論曰:蔡襄、王素、餘靖,皆昭陵賢禦史也。襄數論治體,推韓琦、范仲淹之賢。素請罷不急之賞,論仁宗納二女子為非。靖黜夏竦、王舉正為不可用。蓋仁宗銳於求治,數君子提綱振紀而扶持之,卒成慶曆之治,良有以也。夫襄精於民事,吏不敢欺;靖用兵蠻徼,卒收功名;素在西邊多惠政,其尹開封,雖頗厭煩劇,再為渭州,邊民老幼,至相率稱賀,其惠之在民者,深矣哉。若呂溱論陳執中,則不欲以口舌中人。彭思永名士,能識程頤之賢,而不能容歐陽修之剛;蔣之奇之誣,竟坐是黜,士論憾之。劉平之死,眾莫敢言,張存獨處而明之。使忠義之氣,死而復生,較之諸人,亦無忝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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