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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賀高覿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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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賀,字余慶,開封封邱人。少時,嘗喪明,久之,遇異醫輒愈。喜飲酒,至終日不亂。事繼母至孝。舉《毛詩》及第,補臨朐縣主簿。賀有幹力,知州寇准且知賀。淳化中,調丁壯塞澶州決河,眾多逸去,獨賀全所部而歸。臨朐父老張樂迎賀,准使由譙門過,曰:「旌賀之能也。」改大理評事。鹽池吏欺緡錢,選賀往解州鉤校出入,賀悉得其奸。 契丹入寇,真宗決策澶淵,遣使八人省州縣,賀以太子中舍安撫京東。改殿中丞,曆通判明州、宿州。徙知漢州,蜀吏喜弄法,而賀精明,吏不敢欺,事更賀所,多被究詰,人目為「趙家關」,謂如關梁不可越也。 召權三司戶部判官,真補度支判官,出為京東轉運副使,徙京西。又徙益州路轉運使,尋糾察在京刑獄,累遷尚書工部郎中、提舉諸司庫務,為江、淮制置發運使。發運司占隸三司軍將,分部漕船,舊皆由主吏白遣,受賕不平,或數得詣富饒郡,因以商販,貧者至不能堪其役。賀乃籍諸州物產厚薄,分劇易為三等,視其功過自裁定,由是吏巧不得施,歲漕米溢常數一百七十萬。 蘇州太湖塘岸壞,及並海支渠多湮廢,水侵民田。詔賀與兩浙轉運使徐奭兼領其事,伐石築堤,浚積潦,自吳江東赴海。流民歸占者二萬六千戶,歲出苗租三十萬。遷刑部郎中,曆三司戶部、度支、鹽鐵副使,知延、同、秦三州、江陵府,累遷光祿卿,入判大理寺,以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,徙鄧州,歲余,判宗正寺,出知越州。坐失舉,降知濠州,改廬州。遷給事中,複判宗正寺,知鄭、蔡、壽三州,卒。 在臨朐時,用轉運使李中庸薦改官。中庸沒,無子,賀為主葬,圖其象,歲時祠於家。子宗道,終集賢校理。 *** 高覿,字會之,宿州蘄人。進士起家,為嘉興縣主簿。後以孫奭薦,改秘書省著作佐郎,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、通判泗州。詔定淮南場茶法,覿陳說利害,不報。擢提點利州路刑獄,召為三司戶部判官,安撫河北。還,為京西轉運使。徙益州。彭州廣磧、麗水二峽地出金,宦者挾富人請置場,募人夫採取之。覿曰:「聚眾山谷間,與夷獠雜處,非遠方所宜,且得不償失。」奏罷之。王蒙正恃章獻太后親,多占田嘉州,詔勿收賦,覿又極論其不可。坐失察嘉州守張約受賕,貶通判杭州,徙知福州。入為三司鹽鐵判官,曆陝西、河北轉運使,累遷兵部郎中,複入戶部、鹽鐵為副使,遷右諫議大夫、河東都轉運使,加集賢院學士,判尚書刑部,進給事中、知單州,卒。 子秉常,為梓州路轉運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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