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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頻陳琰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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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頻,字簡之,建州浦城人。與弟頔皆以進士試禮部預選,會詔兄弟毋並舉,頻即推其弟,棄去。後六年,乃擢第。自試秘書省校書郎、知南昌縣,改大理寺丞、知九隴縣,遷殿中丞。 眉州大姓孫延世偽為券奪族人田,久不能辨,轉運使使按治之。頻視券墨浮朱上,曰:「是必先盜印然後書。」既引伏,獄未上,而其家人複訴于轉運使,更命知華陽縣黃夢松覆按,無所異。夢松用此入為監察禦史,頻坐不時具獄,降監慶州酒,徙知長洲縣。 天禧初,增置諫官、禦史十二人,頻以選得召對,稱旨,擢監察禦史。陳、亳間民訛言兵起,老幼皆奔,命安撫京西。還,為三司度支判官。青州麻士瑤殺從子溫裕,並其財,遣往按治,士瑤伏誅。又詔鞫邛州牙校訟鹽井事。皇城使劉美依倚後家受賕,使人市其獄,頻請捕系,真宗以後故不問。忤旨,出知宣州,改殿中侍御史,遷侍御史。 頻雅善丁謂,謂貶,左遷尚書比部員外郎、監饒州酒。起知信州,進刑部員外郎、知福州。王氏時,賦民官田,歲輸租稅而已。至是,或謂鬻之可得緡錢二十余萬,頻疏以為不可。徙知潭州。改廣西轉運使,擿宜州守貪暴不法,既罷去,反訟頻子許嘗被刑,而冒奏為秘書省校書郎,頻坐謫知饒州。複入為度支判官,累遷刑部郎中。 使契丹,至紫濛館卒。契丹遣內侍就館奠祭,命接伴副使吳克荷護其喪,以錦車駕橐駝載至中京,斂以銀飾棺,又具鼓吹羽葆,吏士持甲兵衛送至白溝。詔遣其子訪乘傳扈其柩以歸。訪官三班奉職,即許也。 *** 陳琰,字伯玉,澶州臨河人。進士及第,曆溧陽、欒城縣主簿,遷大理寺丞、監真定府稅,知金堂、夏津二縣。再遷太常博士。轉運使盧士倫,曹利用婿也,怙勢聽獄不以直,訟者不已,付琰評決,琰直之。禦史知雜韓億聞其事,奏為監察禦史。丁父喪,哀毀,墳木連理。憂除,遷殿中侍御史。 天聖五年祀南郊,中外以為丁謂複還,琰上疏曰:「亂常肆逆,將而必誅,陰懷奸惡,有殺無赦。丁謂因緣險佞,據竊公台。賄賂包苴,盈於私室。」琰始奏選官監視,謂之「定計鬥面」。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,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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