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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修古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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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修古,字述之,建州建安人。進士起家,累遷秘書丞、同判饒州。宋綬薦其材,召還,以太常博士為監察禦史。上四事,曰行法令、審故事、惜材力、辨忠邪,辭甚切至。又奏:「唐貞觀中,嘗下詔令致仕官班本品見任上,欲其知恥而勇退也。比有年余八十,尚任班行,心力既衰,官事何補。請下有司,敕文武官年及七十,上書自言,特與遷官致仕,仍從貞觀舊制,即宿德勳賢,自如故事。」因著為令。 修古嘗偕三院禦史十二人晨朝,將至朝堂,黃門二人行馬不避,呵者止之,反為所詈。修古奏:「前史稱,禦史台尊則天子奠。故事,三院同行與知雜事同,今黃門侮慢若此,請付所司劾治。」帝聞,立命笞之。晏殊以笏擊人折齒。修古奏:「殊身任輔弼,百僚所法,而忿躁亡大臣體。古者,三公不按吏,先朝陳恕於中書榜人,即時罷黜。請正典刑,以允公議。」 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,土宿留參,太白晝見,詔日官同考定。及奏,以謂土宿留參。順不相犯;太白晝見,日未過午。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。修古奏言:「日官所定,希旨悅上,未足為信。今罰舜臣等,其事甚小,然恐人人自此畏避,佞媚取容,以災為福,天變不告,所損至大。」禁中以翡翠羽為服玩,詔市于南越。修古以謂重傷物命,且真宗時嘗禁采狨毛,故事未遠。命罷之。時頗崇建塔廟,議營金閣,費不可勝計,修古極陳其不可。 久之,出知歙州,徙南劍州,複為開封府判官。曆殿中侍御史,擢尚書刑部員外郎、知雜司事、權同判吏部流內銓。未逾月,會太后兄子劉從德死,錄其姻戚至於廝役幾八十人,龍圖閣直學士馬季良、集賢校理錢暖皆緣遺奏超授官秩,修古與楊偕、郭勸、段少連交章論列。太后怒,下其章中書。大臣請黜修古知衢州,餘以次貶。太后以為責輕,命皆削一官,以修古為工部員外郎、同判杭州,未行,改知興化軍。會赦複官,卒。 修古立朝,慷慨有風節。當太后臨朝,權幸用事,人人顧望畏忌,而修古遇事輒言,無所回撓。既沒,人多惜之。家貧,不能歸葬,賓佐賻錢五十萬。委女泣白其母曰:「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。」卒拒不納。太后崩,帝思修古忠,特贈右諫議大夫,賜其家錢二十萬,錄其婿劉勳為試將作監主簿。修古無子,以兄子覲為後。 覲知封州,儂智高亂,死之,見《忠義傳》。弟修睦,性廉介自立,與修古同時舉進士,有聲鄉里,累官尚書都官員外郎、知邵武軍。禦史中丞杜衍薦以為侍御史。歲余,改司封員外郎,出知壽州,徙泉州。坐失舉,奪一官罷去。後以知吉州,不行,上書請老,不聽,分司南京,未幾致仕,年五十一。章得象表其高,詔還所奪官,卒。 曹氏自修古以直諒聞,其女子亦能不累於利,至覲,又能死其官,而修睦亦恬於仕進,不待老而歸,世以是賢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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