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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顥傳


  梁顥,字太素,鄆州須城人。曾祖涓,成武主簿。祖惟忠,以明經歷佐使府,至天平軍節度判官。父文度早世,顥養于叔父。王禹偁始與鄉貢,顥依以為學,嘗以疑義質于禹偁,禹偁拒之不答。顥發憤讀書,不期月,複有所質,禹偁大加器賞。初舉進士,不中第,留闕下。獻疏曰:

  臣曆觀史籍,唐氏之禦天下也,列聖間出,人文闡燿,尚且渴於共治,旁求多彥,設科之選,逾四十等。當時秉筆之士,彬彬翔集,表著所以。左右前後,有忠有良,導化原、樹治本者,享三百年,得人之由也。

  五代不競,茲制日淪。國家興儒,追風三代。方今科名之設,俊造畢臻,秉筆者如林,趨選者如雲。貢于諸侯,考于春官,陛下躬臨慎擇,必盡至公。奈何所取不出於詩賦、策論,簡於心者援而陟之,咈於心者推而黜之,寧無濫陟枉黜之失耶?其間闒茸妄進,濫廁科場者,間亦有之。

  若曰陛下嘉惠孤寒沉滯之士,罔計賢否,悉拔而登之,一視同仁。臣竊謂此非確論。蓋聖人在上,則內君子而外小人。若薰蕕同器,甚非所以正人倫、淳風俗也。況丘園之下,豈無宏才茂德之士。陛下誠能設科以擢異等之士,俾陳古今之治亂、君臣之得失、生民之休戚、賢愚之用舍,庶幾有益於治,不特詩賦、論策之小技,以應有司之求而已。

  疏上,不報。

  雍熙二年,複舉進士,廷試,方禹中獻賦。太宗召升殿,詢其門第,賜甲科,解褐大名府觀察推官。四年,與梁湛並召為右拾遺、直史館,賜緋。判鼓司、登聞院。顥在大名佐趙昌言。昌言人掌樞密,會翟馬周事,顥坐貶虢州司戶參軍。起知魚台縣,就加大理評事。召還,遷殿中丞。頃之,複直史館,壓開封府推官、三司關西道判官,轉太常博士,丁內艱,起令赴職,改右司諫。

  真宗初,詔群臣言事,顥時使陝西,途中作《聽政箴》以獻。還為度支判官。咸平元年,與楊勵、李若拙、朱台符同知貢舉。時詔錢若水重修《太祖實錄》,表顥參其事,又同修起居注。扈蹕大名,詔訪群臣邊事,顥上疏曰:

  臣聞自古用兵之道,在乎明賞罰而已。然而賞不可以獨任,罰不可以少失。故《兵法》曰:「罰之不行,譬如驕子之不可用。」又曰:「善為將者,威振敵國,令行三軍。盡忠益時者,雖仇必賞;犯法敗事者,雖親必罰。」故孫武斬隊長而兵皆整,穰苴斬監軍而敵遂退。以此言之,兵法不可不正也。

  昨者命將出師,乘秋備塞,而傅潛奉明詔,握重兵,逗撓無謀,守陴玩寇,老精兵於不用。以至蕃馬南牧,邊塵畫驚,河朔之民,流移失所,魏博以北,蹂踐一空。遂至殘妖未殄,鑾輅親征,此所謂以賊遺君父者也。乃或赦而不問,則何以謝橫死之民;或黜而不戮,則何以恢用兵之略。以軍法論之,固合斬潛以徇軍中,降詔以示天下。如此,則協前古之典章,戒後來之將帥,然後擇邊臣之可用者,就委用之。

  臣嘗讀漢史,李廣之屯兵行師也,無部伍行陣,就善水草,人人自便,不擊刁鬥以自衛,遠於斥候,未嘗遇害,而廣終為名將,士卒樂用。又唐高祖之備北邊也,選頸兵為遊騎,不齎軍糧,隨逐水草,遇敵則殺,當時以為得策。願於邊將中,不以名位高卑,但擇其武勇謀略素為眾所推服者,取十人焉。人付騎士五十,器甲完備,輕齎糧糗,逐水草以為利,往復扞禦。不令入郡邑,不許聚處,遇有寇兵,隨時掩捕。仍令烽候相望,交相救應。緣邊州郡守城兵帥,即堅壁以待之。遇遊騎近城,掩殺邊寇,內量出兵甲援救。如此,則乘城者不堅閉壘門,免坐觀於勝負;捍邊者不苟依郡郭,可行備於寇攘。雖匪良籌,且殊膠柱。

  時論頗稱之。

  三年,與李宗諤、趙安仁並命知制誥,賜金紫,是年冬,王均平,命為峽路安撫使。歸掌三班。韓國華判大理,以斷刑失中,乃選顥以代之。四年,張齊賢使關右安撫,以顥為之副。

  顥有吏才,每進對,詞辯明敏,真宗嘉賞之。凡群臣上封者,悉付顥洎薛映詳閱可否。冬,以河北饑盜,命與映分為東、西路巡檢使。還,拜右諫議大夫,充戶部使。會罷三部使,以顥為翰林學士同知審官院、三班。景德元年,權知開封。

  顥美風姿,強力少疾,閨門雍睦。與人交久而無改,士大夫多之。六月,暴病卒,年九十二。上甚軫惻,賜贈加等。所著文集十五卷。子固、述、適。適相仁宗,別有傳。

  固字仲堅。幼有志節,嘗著《漢春秋》,顥器賞之。初,以顥遺蔭,賜進士出身。服闋,詣登聞院讓前命,願赴鄉舉,許之。大中祥符元年,舉服勤詞學科,擢甲第。解褐將作監丞、同判密州,就遷著作佐郎。歸朝,改著作郎、直史館,賜緋。曆戶部判官、判戶部勾院。

  為人氣調俊爽,善與人交,疏財慷慨,尚氣義,明於吏道。馬元方領三司,臨事粗率,固摭其曠闕之狀,屢請對條奏。嘗詔鞠獄,時稱平審。天禧大禮成,奏頌甚工。無幾卒,年三十三。有集十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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