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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昌言傳


  劉昌言,字禹謨,泉州南安人。少篤學,文詞靡麗。本道節度陳洪進辟功曹參軍,掌箋奏。洪進遣子文顯入貢,令昌言偕行,太祖親勞之。

  太平興國二年,洪進歸朝,改鎮徐州,又辟推官。五年,舉進士入格,太宗初惜科第,止授歸德軍掌書記。八年,複舉得第,遷保信、武信二鎮判官。宰相趙普鎮南陽,重昌言有吏幹。錢俶帥鄧,表薦之。移泰甯軍節度判官。入為左司諫、廣南安撫使。淳化初,趙普留守西京,表為通判,委以府政。普疾,屬昌言後事。普卒,昌言感普知己,經理其家事。太宗以為忠於所舉,拜起居郎,賜金紫、錢五十萬。連對三日,皆至日旰。昌言捷給詼詭,能揣人主意,無不稱旨。太宗謂宰相曰:「昌言質狀非偉,若以貌取,失之子羽矣。」遷工部郎中,逾月,守本官,充樞密直學士,與錢若水同知審官院。二十八日,遷右諫議大夫、同知樞密院事。

  昌言驟用,不為時望所伏,或短其閩語難曉,太宗曰:「惟朕能曉之。」又短其委母妻鄉里,十餘年不迎侍,別娶旁妻。太宗既寵之,詔令迎歸京師,本州給錢辦裝,縣次續食。時又有光祿丞何亮家果州,秘書丞陳靖家泉州,不迎其親。下詔戒諭文武官,父母在劍南、峽路、漳泉、福建、嶺南,皆令迎侍,敢有違者,禦史台糾舉以聞。

 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,懼人傾奪。會誅凶人趙贊,昌言與贊素善,前在河南嘗保任之,心不自安。因太宗言及近侍有與贊交者,昌言蹶然出位,頓首稱死罪。太宗慰勉之,然自此惡其為人。以給事中罷,出知襄州。上言:「水旱民輸稅愆期。舊制六月開倉,臣令先一月許所在縣驛輸納以便民。獲盜當部送闕下,臣恐吏柔懦不能制,再亡命,配隸軍籍。此二事,臣從便宜,不如詔書,慮讒慝因而浸潤,願陛下察之。」太宗下詔責其不循舊章,斂怨於民,自今敢背棄詔條,譴責不復恕。

  至道二年,徙知荊南府。真宗即位,就拜工部侍郎。咸平二年,卒,年五十八,贈工部尚書。子有方,比部員外郎;有政,虞部員外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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