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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宏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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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宏,字臣卿,青州益都人。高祖茂昭,唐易、定節度使。曾祖元,易州刺史。祖持,蒲城令。父峭,業《春秋》,一舉不第,退居丘園,後唐天成中以賢帥後補協律郎,至平利令。 宏,太平興國二年,舉進士,為將作監丞,通判宣州。改太子中允、直史館,遷著作郎,賜緋魚,預修《太平御覽》,曆左拾遺。六年,出為峽路轉運副使,就加左補闕、會省副使,知遂州,以勤幹聞,入為度支員外郎。 雍熙中,呂蒙正、李至、張齊賢、王沔薦其文行,改主客郎中、史館修撰。數日,以本官充樞密直學士,賜金紫。太宗召對便殿,謂曰:「成都重地,卿為朕鎮之。」因厚賜以遣。至鄭州,促召歸闕,拜右諫議大夫、樞密副使。會太宗親試禮部不合格貢士,令樞密院給牒,因謂宏曰:「朕自禦極以來,親擇群材,大者為棟樑,小者為榱桷,卿與呂蒙正皆中朕選,大臣頗有沮議。非朕獨斷,豈能及此乎?」宏頓首謝。 時河朔用兵,宏居位無所建白,禦史中丞趙昌言多言邊事,乃以昌言副樞密,宏為中丞,兩更其任。端拱初,改工部侍郎,再為樞密副使。淳化二年,以吏部侍郎罷,俄判吏部銓,權知開封府。太宗禦便殿慮囚,以府獄多壅,詔劾其官屬,宏等頓首請罪,乃釋之。真宗尹京,宏罷奉朝請。至道初,出知潞州。二年,就轉右丞。真宗即位,加工部尚書。咸平初,還朝,知審官院、通進銀台封駁司。二年,真宗以上封者眾,慮其稽留,命宏與王旦知登聞鼓院,再掌吏部選。四年,卒,年六十三。廢朝,贈右僕射,命中使蒞葬事。錄其子可久大理評事,可道太祝,可度奉禮郎。 宏循謹守位,不求赫赫之譽,曆踐通顯,未嘗敗事。可久至虞部員外郎,可道國子博士,可度太子中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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