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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張文蔚墓誌銘


  ▼張寺丞文蔚墓誌銘〔範鎮〕

  尚書屯田員外郎、殿中侍御史裡行張君唐英次公以書抵予曰:「唐英行至利州,得先人手書曰:『翰林承旨王公、翰林侍讀范公,皆知汝者。苟得二公之文,以外內志吾墓,吾為不朽矣』。」又言:「公有田二廛,瀆一廛,以市書,以求師,使教諸子。平居赴人之急,雖水火不避也。鄉人之有訟者,不之官府而之公,以取決焉,而去者甚眾。嘗有涉水而盜其竹者,家僮寘棘水中。它日盜傷足瘡甚,君資以糧,以藥治之,惡童之為而逐之。其後盜瘡愈,求為客,守竹林者十餘年。尤好飲酒,不得酒輒不自聊,於是又賣田以易一酒壚,以足其好。久之,負酒債者以巨萬計,皆折券不問。嘗感疾且亟,有老父持丸藥與之,已而疾愈,老父亦不復見。」

  又嘗遊青城山,有媼行丐於道,人與錢者皆不受,曰:「我須千錢。」公熟視之,予千錢。媼出雙筆授之曰:「而子作官,無忘我也。」明日,媼持所得錢以予裡胥曰:「我且死,汝買棺以葬我于道左,它日得吾筆者,當改葬我。」後唐英及第,公往改葬之,視其棺,獨布衣而已。其說如此,而皆以為公遇神仙也。公諱文蔚,字隱之,其先長安人。七世祖琰,為右拾遺,從僖宗入蜀,留其子道安於蜀,遂家焉。道安生令問,王建強官之,佯瘖不起。令問生立,號皂江漁翁,有詩百餘篇,皆憤世之作也。立生全,全生仁諹,仁諹生三子,公其季也。

  治平二年,次功登朝,公為大理評事致仕。上即位,改光祿寺丞。是歲,次功以所得五品服請授公。既得請,其六月,次功為禦史,奏事延和殿,猶緑衣。上怪問之,具對以故。上曰:「是孝也。」複以五品服賜之。未再月,父子皆賜服,士大夫以為榮。

  四年八月乙亥,卒于成都之寓居,享年七十。以熙甯元年三月癸酉,葬於雙流縣之甘泉鄉。

  娶馮氏,長壽縣君。

  子男七人:其一即次功也;曰商英,為漢州雒縣主簿;曰軒英、虞英,皆舉進士未第;曰民英,曰顓英、邦英,先公以亡。

  女二人,其一亡,次適宋記、韓希顏。

  孫八人,皆向學,侁侁有以大其後者。

  初,次功聞公之訃,上惻然哀之,賜白金二百兩,又詔給兵幹以濟其行,人於是乎以公為有子也。王翰林已表君之墓,予又作《銘》以納公墓中,則公之志為得矣。

  銘曰:

  神仙之事見於傳記者,予嘗疑焉。而公再遇異人,皆有得,世之人遂以公之有子由於雙筆,豈其然耶?始公賣田以市書,以求師,使教其子,則其子固可知矣。況其疏通敏達,皆可以大顯者,雖無神仙,人其舍之乎?人其舍之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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