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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田紹芳墓誌銘


  ▼田公紹芳墓誌銘〔范仲淹〕

  古稱陰有德於人者,必享厥祥,大厥後。《易》不雲乎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。」所謂不在其身,在其子孫者,信矣。公諱紹芳,其先雁門人。曾高家于冀,日耶律氏熾,得石晉山後八郡,又歲侵兩河間。王考諱某,被遷于盧龍,署之以官,複治產雲中,而貨殖焉。考諱某,能幹父之蠱,其家益顯。娶王氏而生公。

  公少稱才武,抱氣重諾,有燕趙之風義。事耶律,得親信左右,常從而南牧,帳下多掠獲漢家士民,俾公屍之。公默計之曰:「漢人吾曹也,驅之如犬羊,非有罪辜,將孥戮於虜中。」乃縱之夜亡者千計,此德於人多矣。公亦自負,謂「大丈夫胡能老於異域哉?考妣既葬,吾其歸與?」乃匿身草莽,會夜則負鬥而奔。既達朝廷,真宗憫然嘉之,補職于三班。以其勇果,屢委軍甲補外方寇所謂巡檢,至則盜息,民得安堵。公祥符中主邵之峽口寨,時龍水郡蠻寇大擾,戍兵屢履峽口溪洞,亦乘聲嘯聚。一日迫寨,圍而噪之。公戒軍士曰:「我露其勇,彼將整而難破,不如示之怯,士敢先動者,吾以軍法從事。」

  眾皆肅然聽命。既夜,公自率驍果突而擊之,斬十餘級。蠻雖眾,曾不能措手足,大駭而奔。自是終公之任,不敢內寇。州將害其功,不以上聞。公曰:「吾自虜還漢,獲從王事足矣,烏敢為功哉?」又嘗誨督諸子曰:「吾以漢有聖人之風,故脫身以歸。今教汝詩書,趨聖人之道,使汝輩有立,吾將鼓歌以終天年,豈病其不達耶?」子況,舉進士高第,又舉賢良方正,天子親問當世治亂祥咎,以對策第一,乃速進用。四五年間,掌西掖書命,為陝西道宣撫副使。還朝,敷奏稱旨,乃詔寵公以太子右衛率府率,監瓊林苑金明池,以便子養,士大夫榮之。天子以尚憂西陲,命況龍圖閣直學士,出領秦鳳路經略安撫使。公在疾,經略屢求省侍,有詔敦勉,遣中人尚醫診視。公以慶曆五年乙酉孟秋月壬子不起,享年七十有四。

  上嗟惻之,加贈賻焉。經略累章哀訴,得告奉公之喪,以某年月日葬于許州陽翟縣某原,禮也。公性剛直,未嘗曲於人,然明恕少怒。嘗官於閩中,有愛馬,使一卒乘習,遇危樓不下,馬折足而斃。公曰:「卒豈欲是耶?」不復以一言詰之,人皆服其度。

  公娶李氏,贈福昌郡君,前十五年而亡。

  生八男,經略即長子也。次曰淵,有詞業,舉進士,以兄蔭補試秘書省校書郎、許州郾城主簿;次曰天護,幼亡;次曰洵,潁上主簿;次曰浹,登進士第,唐州團練推官;次曰洸,太廟齋郎;次曰泳,皆業進士;次小字寶哥,尚幼。

  三女:長適海州東海令張震,次適辰州理椽高燾,次適鄂州咸甯令張子方,皆以婦道稱於宗族。

  某嘗與公會於丹陽,見公氣貌話言剛而質,毅而恭,使人信而愛之。又與經略之遊舊矣,俾序而銘雲:

  公複其家,去狄而華。公教其嗣,挺國之器。
  厥後既隆,乂壽而終。天子賻焉,大夫吊焉。
  非積德而胡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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