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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楊偕墓誌銘


  ▼楊諫議偕墓誌銘〔歐陽修〕

  慶曆八年秋,翰林侍讀學士、右諫議大夫楊公年六十有九,告老,即以工部侍郎致仕,歸於常州。其行也,天子召宴勞,賜以不拜。公卿大夫咸出餞於東門,瞻望諮嗟,相與言曰:「楊公歸哉!于公計為榮,于國家計為可惜。」其明年九月某日,公疾革,出其兵論一篇,示其子忱、慥,而授以言曰:「臣子雖死,不敢忘其君父者,天下之至恩大義也。今臣偕不幸,猶以垂閉之口,言天下莫大之憂,為陛下無窮之慮者,其事有五,以畢臣志,死無所恨。惟陛下用臣言,不必哀臣死也。」言訖而卒,不及其私。忱、慥以其語並其兵論以聞,天子震悼,顧有司問可以寵公者。有司舉故事以對。天子曰:「此何足以慰吾思?」乃詔特贈公兵部侍郎。公少師事種放學問,為文章長於議論,好讀兵書,知古兵法,以謂士不兼文武,不足任大事。當四方無事時,數上書言邊事。

  後二十餘年,元昊叛河西,契丹舉眾違約,三邊皆警,天下弊於兵。公於此時,耗精疲神,日夜思慮,創作兵車、陣圖、刀楯之屬,皆有法。天子以步卒五百,如公之法試於庭,以為可用,而世多非其刀楯。修嘗奉使河東,得邊將王吉言「元昊出兎毛川,為吉所敗者,用楊公楯也。」蓋世未嘗用其術爾。

  然公素剛少合,而議者不一,故不得盡用其言。夏竦經略陝西,請益置土兵。公言「竦據內地,無破賊之謀,而坐請益兵,蓋虞敗事,則欲以兵少為解。」竦複論公不忠,沮計。公不能忍,以語詆之。其後三路農民壯者,鹹墨為兵。

  公又言:「兵在精不在眾,眾而不練,則不整而易敗,困國而難供。」時自將相大臣議者皆務多兵,獨公之論能如此。劉平兵敗,元昊圍延州甚急,而救兵不至。公在河中,乃偽為書,馳造延州,「救兵十萬至矣。」因命旁郡縣具芻糧什器,如其數以俟。已而元昊亦解去。後公守並州,即詔公為並代、麟府路經略、安撫、招討等使,兼兵馬都部署。公執敕告其群吏曰:「天子用我矣,然任其事,必圖其効,欲責其効,必盡其方。」乃列六事以請,曰:「能用臣言則受命,不然則已。」朝廷難之,公論不已,坐是徙知邢州。公志之不就,皆此類也。

  公嘗為禦史,章獻太后兄子劉從德為團練使以卒,其門人親戚廝養用從德拜官爵者數十人。馬季良以劉氏壻為龍圖閣直學士,公上書言「漢呂後王祿、產,欲強其族而反以覆宗;唐武三思、楊國忠之禍,不獨其身,幾忘其國。」太后大怒,貶監舒州酒稅。居二歲,複召為禦史,言事愈切。公祥符元年進士及第,以上書言事,真宗奇之,召試不赴,拜著作佐郎。累官至工部侍郎,為天章閣待制、龍圖閣、樞密直學士,遂侍講于翰林。嘗為審刑院詳議官,知淮陽、江陰軍,三司度支判官,知禦史雜事,判吏部流內銓,三司度支副使,河北、河東都轉運使,知河中府、陝、並、邢、滄、杭五州,所至皆有能績。為人廉潔剛直,少屈而難犯。其仁心愛物,至其有所能容,人多所不及也。

  公諱偕,字次公。曾祖諱某。祖諱某。父諱某。

  初娶張氏,又娶李氏,又娶王氏,太原郡君。

  公卒之明年秋,其子忱以其喪歸於河南。又明年某月某日,葬于洛陽縣宣武管平洛鄉之先塋。公有《文集》十卷,《兵書》十五卷。讀其書,可以見公之志;考其始終之節,可以知公之心。嗚呼,可謂忠矣!

  修為諫官時,嘗與公爭議於朝者,而且未有識公也。及其葬也,其子不以銘屬￿他人,而以屬修者,豈以修言為可信者歟?然則銘之其可不信?

  銘曰:

  遠矣楊氏,其來有始。赤泉侯功,與漢俱起。
  震官太尉,四世以公。于陵正直,僕射于唐。
  師複理卿,振左拾遺。文蔚獲嘉,其後益衰。
  避亂中州,曾祖始南。祖屈偽邦,令於烏江。

  又適南粵,皇考是生。晦顯有時,發於皇明。
  在考司馬,始仕妨州。遂家中部,道德之優。
  司馬四子,惟公克大。非徒大之,又將長之。
  世有官族,孰無系譜。或絕於微,或亡其序。

  不絕不亡,由屢有人。誰如楊世,愈久而審。
  次第弗迷,昭穆綿聯。公其歸此,安千萬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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