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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胡則墓誌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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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胡尚書則墓誌銘〔范仲淹〕 寶元二年三月十八日,尚書兵部侍郎致仕胡公薨于余杭郡之私第。明年二月十有一日,葬于杭之錢塘縣南山履泰鄉龍井源,以夫人穎川郡陳氏祔焉,禮也。孤子□泣血言于友人范仲淹曰:「《禮經》謂稱揚先祖之美,以明著於後世,此孝子孝孫之心也。然而言之不文,行而不遠,處喪之言,烏乎能文?今得浙東簽署寺丞俞君狀先人之事,而敢請志焉。」仲淹曰:「孔子見齊衰者必作,重其孝於親也,敢不唯命?!」 公諱則,字子正,婺之永康人也。昔虞舜之後有胡公,武王封于陳,蓋族望之來遠矣。皇考諱彭,王考諱穀,皆隱于唐季,其道不顯。考諱承師,在鄉閭間以積善稱,因公而貴,官至尚書比部員外郎,贈吏部郎中。妣應氏,封永樂縣君,贈普甯郡太君。公少而倜儻,負氣格。錢氏為國百年,士用補蔭不設貢舉,吳越間儒風幾息。 公能購經史,屬文詞,及歸皇朝,端拱二年,御前登進士第,釋褐為許州許田尉。以幹聞,補蘄州廣濟宰,又補憲州司曹。以本道計使、諫大夫索公湘之舉,改秘書省著作佐郎,簽署貝州節度觀察判官公事,升本省丞,知潯州,拜太常博士、提舉二浙權茶事,兼知桐廬郡。丁太夫人憂,服除,以本官知永嘉郡,遷屯田員外郎、提舉江南路銀錫場鑄錢監,擢任江淮制置發運使、吏部郎中,改太常少卿。丁先君憂,終制,知玉山郡,移福唐郡,拜右諫議大夫、知杭州。入判流內銓,以舉官累責授少常、知池州。未行,複諫議大夫、知永興軍,領河北都轉運使、給事中。入權三司使,拜工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、知陳州,進吏部,再牧余杭郡。踐更中外凡四十七年。得請,加兵部侍郎,致政。朝廷命長子通守錢塘以就養。 又六年而終,享齡七十有七。 天子聞而悼之,進一子官。 初,至道中,公在憲州,時西寇梗邊,朝廷命帥五路入討,詔負三十日糧以從之。索方引公督隨軍糧草事,公曰:「為百日計,猶或不支,奈何?」索乃遣公入奏,召對逾刻,公陳邊事如指掌,上顧左右曰:「州縣中有如此人。」遂可其奏,且示甄拔之意。後太師李繼隆果與寇遇,十旬不解。索曰:「微子,已敗吾事。」一日,其帥移文曰:「兵將深入,糧可繼乎?」公曰:「『師老矣,矯問我糧,為歸之名耳,請以有備報之』。索從其議,彼即自還,無以咎我。」其先見如此。〈《王武恭公墓碑》:太宗至道二年,遣五將校李繼遷至烏日池,不得進。〉及索公主河北計,又奏辟之,遂有貝州之行。朝廷遣使省天下冗役,就命公行河北道,凡去籍者僅十萬數,民用休息。在尋州,人有虎患,公齋戒禱城隍神,翌朝得死虎於廟中,其誠之效歟!按池州永豐監,得匿銅數萬斤,吏懼當死,公思之曰:「昔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亡之,《前史》義焉。今銅尚在,吾忍重其貨而輕數人之生耶?」咸以羨餘籍之,不復為坐。 在江淮制置日,會真宗皇帝奉祀景亳,公實主其供億,千乘萬騎,至於禮成,無一毫之闕。帝深愛其才,面加獎勞,遂進秩登于計相之貳。在廣南西路,有大舶困風於遠海,食匱資竭,久不能進,夷人告窮於公,公命瓊州出公帑錢三百萬以貸之。吏曰:「夷本亡信,又海舶來風,無所不之。」公曰:「遠人之來,不恤其窮,豈國家之意耶?」後夷人卒至,輸上之貨十倍其貸,朝廷省奏而加焉。 又宜州系重辟十九人,時有大水,公不慮患而特往辨之,活者九人焉。在福唐,有官田數百頃,民輸租食利舊矣。至是計臣上言,請就鬻之,責其估二十萬貫,民不勝弊。公奏之,未報,章三上,且曰:「百姓疾苦,刺史當言之。言而弗從,刺史可廢矣。」乃有俞詔,減其直之半,而民始安。公領三司使,寬於財利,不以刻下為功。時上方以陝西兩京榷鹽歲久,民鮮得食,而日以犯法,命通問有司,重其改作。公首請奉詔,其事遂行。 公性至孝,自曲台丁太夫人憂,廬於墓側以終紀,有草木之祥,本郡表之。及西京之行,以家君朱紱為請,上曰:「胡某為孝,雖非其例,與以明勸也。」搢紳先生榮之。 又天禧中,尚居郎署,朝廷擬君諫大夫、知廣州。公以家君八十歲,懇辭於政府,乃複有制置之行。尋以哀去職,得盡心於喪葬。公富宇量,篤風義,往往臨事得文法外意,人或譏之,公亦無悔焉。其輕財尚施,不為私積,士大夫又稱之。福唐前郡將被訟去官,嘗延蜀儒龍昌期與郡人講《易》,率錢十萬遺之以歸,事在訟中。及公下車,昌期自益都械至,公曰:「斯可罪耶?」遽命釋之,見以賓禮。法當償其所遺,公代以俸金,仍厚遣而還。又濟陽丁公為舉子時,與孫漢公客許田,公待之甚厚。及其執政,而雅故之情不絕,若休戚士人而未嘗預。暨丁有朱崖之行,昔之賓客無敢顧其家。公實被議出玉山郡,尚屢遣介夫,不遠萬里而往遺焉。此又人之難矣。 及退居西湖,乘畫船,泛清波,深樽雅弦,左子右孫,與交親笑歌于歲時之間,浩如也,人不謂之賢乎? 夫人潁川郡君,有慈和之德,先以壽終。 令子四人:長曰楷,都官員外郎,前知睦州祥符縣,七年秋登服勤詞學科,所至政能,有先君風度。次曰湘,好學有志識,朋友多之;次曰桂,俊異,居喪盡禮。次曰維,孝謹有成人之風。 二女:長適泉州德化縣蘇璠,次適禦史台主簿華參。 而士其閨門之範,見於穎川之志,仲淹非為齊衰之情,嘗倅宛丘郡,會公為二千石,以國士見遇,見與都官布素之遊,誠可代孝子而言焉。 銘曰: 進以功,退以壽,又可書,石不朽,百年之為兮千載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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