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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蔡齊墓誌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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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蔡文忠公齊墓誌銘〔范仲淹〕 寶元二年歲次已卯四月,前參知政事、戶部侍郎蔡公薨。天子悼之,卿大夫憂之,國人傷之。上命三公舉行典禮,贈兵部尚書,諡曰文忠。以康定二年歲次辛巳十一月某日,葬于許州陽翟之某山。 公諱齊,字子思。其先周之子孫,累封于蔡,因以著姓。秦漢以降,代生偉人。曾祖綰,贈太保,洛陽人也。嘗宰萊之膠水,居官九年,民愛以深,遂家焉。祖諱鄰,贈太傅,隱居丘園,以賁素為樂。考諱夢臣,累贈中書令,博通經史,善詩筆,與宗族居,鄉黨稱其孝友。娶楚國太夫人張氏而生公,教以親仁,賓來如歸。公幼而神秀,眉目廣聳,見者異之。嘗依外舅劉氏學于彭城,今相國隴西公迪時為監郡,得公《詩》語,歎曰:「渠有大志,宜善視之。」 大中祥符八年春,真宗皇帝臨軒,以文考天下之士,公中第一。及引對,文升堂堂英偉,進退有法。上大悅,顧謂寇萊公曰:「得人矣。」特下詔俾金吾給七人清道,自公始也。釋褐,除將作監丞,通守兗海郡,移北海郡。召還,以大著直集賢院,主判三司開拆司,賜服五品。今上即位,拜右司諫、同修起居注,改禮部員外郎,兼侍御史知雜事,賜金紫。曆戶部、度支二副使,遷起居舍人、知制誥、同知審官院。既而召入翰林為學士,轉禮部郎中、龍圖閣學士,守西京。以便親,求為高密郡,徙南京。入除左諫議大夫、權禦史中丞,改給事中,複充龍圖閣學士、權三司使,拜樞密副使,進禮部侍郎、參知政事。以戶部侍郎罷,終於汝陰郡,享年若干。 楚國在堂,君子哀之。公之弟秘書丞稟、甥著作佐郎寇平幹公襄事中山郡夫人劉氏哭泣三年,至於疾廢。二子尚幼,曰延慶,太常寺太祝;曰延嗣,秘書省正字。長女適試將作監主簿劉庠,次女在室。而某自布素從公之遊,見公出處語默,無一不善,門中奉親,日視其親色,諸公昆弟愛之如傷。先朝揀拔,以輔相器之。當遺弓之初,公懷哀慕,不能食者數日,家人視其衾衣,涕泗沾濕。公病汝陰,聞拓拔僭稱,嘻籲感慨,教弟稟言西事甚詳。蓋忠孝之性,發之天也。公於親舊間,雖死生不易,彼有孤遺,則必為之備嫁娶。又好學無倦,未嘗不以名教為急。孔子之後,世襲文宣公而宰曲阜。乾興中,四十九代孫承祐卒,遂廢十餘年。公聞承祐有母弟在杭,章請複其嗣,有詔從之。 其立朝也,能清其心,高其行,未嘗取於人。明肅太后時用事,中貴人董修景德寺,時公在翰林,詔為之記。中人求公善辭,許以不次,公遲之不進,故被誣而出。至高密,會歲饑,公請蠲諸州稅,又力請放海利以救,東人於今賴之。公兩居憲台,方嚴不動,百辟畏其風。權戚有過,則彈劾不隱,未嘗求其下也。明肅之終,莊惠複立,閣門促百僚賀,公毅然正色,目台吏不得追,班前白執政,遂罷。自是莊惠抑損禮數,公有力焉。在樞密院,海南奏交址八百余人避本國之虐以歸我,議者謂不如還之,恐生邊患。公曰:「當內之荊湖間,活以閒田,奈何求生而來,委之虎兕?蠻亦人也,義必不還。苟散為民,盜從而戮之,酷又甚焉。」爭之不能得,後果為亂。捕之歲餘,宜、桂以西皆警。朝廷患之,公猶有愧色。在政府,浩然示至公於中外,以進賢為樂,以天下為憂,見佞色則嫉,聞善言必謝,孜孜論道,以致君堯舜為心。與大臣居,和而不倚,正而不訐,無親疏之間,有方大之量,朝廷為之重,刑賞為之平。及其出也,未踰歲而天子思之,公遽不起。 嗚呼!公之生也,天有意也;公之亡也,天有意乎?使在位而壽,則道德功名,非竹帛之可勝也矣。 銘曰: 泰山之東,齊魯同風。厥生我公,我公堂堂。 觀國之光,享於真皇。真皇上仙,隕血漣漣。 欲報昊天,今上聖神。乃眷正人,參于國鈞。 純德坦坦,平心浩浩。進退惟道,恕以待物。 誠以報國,仁人之德。天乎天乎,豈不有心? 奪此令人,我懷憂深。箕山峩峩,潁水悠悠。 山為陂兮川為丘,公之名兮與日月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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