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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克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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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克簡,江蘇寶應人。 順治四年進士,授中書。 八年,典廣東鄉試。時嶺南初入版圖,鎮兵不戢;克簡理責尚可喜、耿繼茂,於是將卒鹹受約束。 十二年,考授禦史,巡按閩省。閩八府一州,延、建、汀、邵在西北,福、興、泉、漳、福甯處海濱。時海氛甚熾,居民常被焚劫,任斯土者視為畏途;緩則因循,急則逃遯。克簡至,和睦將帥,申明軍政;不憚巡曆、講畫之勞,與文武同官經營修舉。尋疏稱:「仙霞一關地聯三省,盤山複嶺,為盜賊淵藪;非多增兵馬,則防圍不密。」詔如所請行。時兵部尚書王永吉請汰營兵老弱及量減兵額,克簡言:「八閩山賊伏莽,海寇揚波;省兵雖三萬四千而半多缺額,似不可減。」議遂寢。 又言:「水將與騎將不同,必善知水性者望風、瞻星、卜向,方能統兵出洋。用水兵之法,不難得其力而難得用心。閩地越在天南,語言莫辨;漳、泉系鄭成功故土,沿海皆其戚屬。宜行連保法,察其蹤跡、考其身家,庶不得混入營伍。投誠者悉令歸農,或調別營效用;離其原巢,堅其歸志。又以陸路精騎衝突,功皆可施;水兵一舟僅數十人,出入于巨浪洪波,非技熟膽壯者鮮不驚眩。應著令凡出師開洋、轉戰風濤中能破浪擒賊者,受上賞。海兵恃船,所需如木竹、釘鐵、油麻、棕葉等項海之所無者,一物不備,不能成舟。宜設專官,禁濱海奸民不得潛通接濟。」 又言:「延、建、邵、汀勢居上游,寧化、崇安沿海要地,今具為賊踞;必按其形勢,增兵固守。彼困自來,來則撲滅之。賊進無所得、退無所守,自當坐困。」又立六規、二十四約以及鹽政、屯政諸規條,悉切事勢。與提督馬成功、總兵王之綱等相愛如兄弟,故諸將奉令。居福州月餘,出巡至汀州,聞「海寇」攻福州急,統汀鎮兵兼程進;寇聞援兵至,遂退。克簡帥兵入城,曰:「賊雖退,知我援少,必複來;不可無備。」乃修殘缺、嚴卒伍,為守禦計。 數日,寇果複圍城;克簡謂其季弟曰:「城破,吾與城亡;汝以敕印歸都察院!」乃出死囚百余人,連發炮,賊大潰;出兵急擊,賊死無算:圍乃解。先是,海上被擒者,立決無問。克簡驗其發不過五寸者,免誅,編為民,得萬餘人;故囚感其寬仁,鹹出死力。至漳州,適左布政以軍餉匱乏,詳請定遠將軍追征前數年逋賦;克簡力阻之,並疏請蠲征,得旨允免。至福清,以閩安鎮為要地,設兵守之;連江、羅源、福清、長樂,各酌勢隘,派兵分汛。至興化,見流民載道,與知府張彥珩議賑,捐俸為倡;活者萬數千人。至泉州,以崇武、獺戶為泉門戶,大盈為泉藩籬;分設汛兵,與同安聯絡。至延平,知延船梢工多通山賊,令沿江州縣設巡環簿稽查之;其弊頓息。賊之伏於汀、延、建三郡者,亦離其黨羽、搗其巢穴,次第歸誠。計為巡按時所上汰冗員、革帶辦、禁株連、蠲鹽課、恤驛困諸疏,均蒙允可。 秩滿,歸;築環溪草堂,讀書以老。 康熙三十二年,卒。著有「奏疏」二卷、「政略」二卷、「石崖遺集」若干卷。子約。 ——卷七十四《循吏傳》(一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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