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清史稿 | 上頁 下頁
水師志(3)


  江南水師,順治初年,江蘇松江等營,各有捕盜小快船四十艘,常州、鎮江等營,各有一、二十艘不等。自康熙七年,查毀沿江海各營出海之船,其內河快船,亦從裁汰。嗣巡撫馬祜、提督楊捷疏請蘇、松、常、鎮四府,各塘汛設水師巡船三百二十五艘,以靖水盜。雍正元年,江蘇、浙江督撫會商,以太湖連跨二省,夙為盜藪,乃于湖濱各口,增設水師營汛巡船,分界巡防。其湖內各地,系二省交會者,令參將各率水師會同巡緝。五年,令京口八旗營仿天津水師之制,設京口水師營,分撥京口大小戰船二十艘至江寧練習。其駐甯水師,凡滿洲、蒙古兵千人,設協領四人,佐領、防禦、驍騎校各十二人。是為江南水師之始。

  鎮守京口左右兩路水師,設統兵官二人,分統左右營,各置沙船二十八艘,水艍船八艘,犁繒船八艘,舵椗手二百二十人,水手、匠役四百九十二人。康熙二十一年,改隸江南提督標下,分為中、左、右三營。三十六年,裁總兵官,設副將以下各官,每營設沙船二十三艘,唬船七艘,小巴船四艘,水手四百六十八人。自雍正二年後,迭有改撥,每營存唬船二艘,小巴唬船七艘,渡馬淺船六艘。

  江南提督水師標兵,順治四年,始設參將以下各官,分為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後五營及城守六營。中營唬船一艘,巡船十五艘,中號四櫓哨船二艘,槳櫓快哨船二艘。左營唬船三艘,巡船十五艘,中號四櫓哨船二艘,槳櫓快哨船二艘。右營浦江遊巡哨船四艘,改設哨船一艘,槳船一艘,二櫓哨船一艘,巡船七艘。前營中號四櫓哨船二艘,槳櫓快哨船二艘,巡船二十二艘。後營唬船一艘,中號四櫓哨船二艘,槳櫓快哨船二艘,巡船八艘。

  松江城守營唬船一艘,中號四櫓哨船二艘,槳櫓快哨船二艘,巡船一艘。

  金山營巡船十三艘。

  柘林營巡船四艘。

  青村營巡船二艘,小哨船一艘。

  南匯營大罟船二艘,小哨船四艘。

  川沙營捕匪大罟船三艘,放大罟船三艘,大罟船二艘,小哨船二艘,小號二櫓哨船二艘。

  劉河營巡船八艘。

  吳淞營沙船三艘,艍犁船四艘。

  福山營沙船四艘,官渡船四艘,巡船十六艘,後改為福山鎮標,設總兵以下各官。

  太湖營沙船、快船、巴唬船共三十二艘,後改為太湖協標,設副將以下各官。

  常州營巡船二十九艘。

  江陰營唬船二艘,巡船七艘。

  靖江營唬船二艘。

  楊舍營巡船二艘。

  鎮江城守營,順治十五年,設鎮守蘇、松水師總兵官,分中、左、右水師三營,各設沙船九艘,趕繒船五艘,尋改為參將等官,設巡船二十三艘。

  江南督標游兵營,順治初年,隸操江巡撫標下,設遊擊以下各官,大唬船一艘,小唬船二十七艘。康熙元年,裁併入督標。

  奇兵營,順治初年,隨操江巡撫赴安徽省駐防,改為太平右營,設遊擊以下各官。康熙元年,裁併入安慶營。

  瓜洲營,順治二年,設守備以下各官,專防江北水汛,唬船八艘。康熙元年,改為參將,併入江南督標。十一年,改為瓜洲城守備,唬船八艘。其各縣分防水師,寶應汛船十五艘,氾水汛船十四艘,永安汛船二十三艘,高郵汛船十六艘,江都汛船十四艘。

  淮安廟灣營,順治初年,設遊擊以下各官,沙船五艘,唬船四艘。

  佃湖營,雍正九年,由廟灣營分防,設都司以下各官,沙船三艘,巡船四艘,唬船一艘,內河巡哨船一艘。

  營城營,順治三年,設守備以下各官,唬船四艘,小巡船四艘。乾隆十一年,改為唬船一艘,巡海哨船二艘,三號四號沙船二艘,小巡船四艘。

  小關營,雍正十一年,由鹽城營分防,設都司以下各官,沙船二艘,唬船一艘,快船一艘。

  海州營,順治四年,設遊擊以下各官,小巡船五艘。康熙三年,併入東海營,增設沙唬船十艘。

  東海營,順治初年,設守備以下各官。十八年裁撤。康熙十八年複設。其分防汛地,鷹遊內外洋汛艍船二艘,大浦汛商船二艘,海頭汛唬船一艘,臨洪口汛哨船二艘,高公島汛沙船一艘。

  江蘇撫標左右營,順治四年,設參將以下各官,左營巡船十艘,右營巡船十艘。

  蘇州城守營,順治四年,設參將以下各官,巡船五十八艘。

  平望營,順治三年,設遊擊以下各官,巡船十七艘。初隸提督標,乾隆以後,改隸巡撫標,巡船二十艘。

  福山營,自提督標分防,設遊擊以下各官,其沙船四艘,巡船六艘,官渡船四艘,船數仍如曩制。道光間,以海疆要地,改為鎮標,設總兵以下各官,分為中、左、右三營。

  淞北營,原隸督標內河水師,同治十一年,改隸江南提標水師,增設副將以下各官,仿長江水師之制,設舢板船十六艘。

  淞南營,同治十一年,改隸裡河淞北協標,增設遊擊以下各官,仿長江水師之制,設舢板船、座船凡三十七艘。

  江北狼山鎮標,順治十八年,設總兵以下各官.分中、左、右三營。中營趕繒船一艘,沙船一艘,唬船三艘,渡船五艘。左營趕繒船一艘,沙船二艘,唬船三艘,渡船六艘。右營趕繒船六艘,沙船一艘,唬船四艘,渡船三艘。

  泰州營,順治二年,設遊擊以下各官,趕繒船二艘,沙船二艘。

  掘港營,順治三年,設守備以下各官,唬船三艘。

  康熙二十三年,以京口將軍標下沙船二十二艘,唬船十八艘,隸狼山鎮標,為海口巡防水師。二十八年,以戰船四艘,仍撥歸京口。四十八年,改為中、左、右三營。中營趕繒船三艘,沙船二艘。左營趕繒船三艘,沙船三艘。右營趕繒船四艘,沙船二艘,唬船四艘。雍正十年,實存大小水師船二十二艘。十三年,右營增小哨沙船一艘。同治五年,增設綏通、綏海二營,隸長江水師提督。

  江南福山鎮標,道光二十三年,設總兵以下各官,分中、左、右三營,以舊有之福山營水師為福中營,蘇松奇兵營水師為福左營,楊厙水師為福右營。中營舊設巡船十五艘,日久朽壞無存,以沙船四艘增換闊頭舢板船五艘,左營設大小舢板船八艘,右營設大小舢板船五艘。同治九年,改定營制,以中營併入左右營,以左營原轄之海門廳屬西半洋沙等汛,隸通州營,以左營分中左右三哨,分駕巡船十二艘,出巡洋面,以右營駐防陸路各汛。

  太湖水師,始于雍正間。太湖連跨蘇州、常州、湖州之境,為全吳巨浸。湖中風浪與江海異,故巡湖水師,船制亦殊。其衛所巡司則以巡船,水師則以哨船。雍正二年,設太湖營遊擊、千總、把總各一人。五年,以大錢汛口為浙江省瀕湖要道,增守備、千總各一人,把總三人,戰守水兵原額千人,歷年裁併,實存水戰兵一百八十六人,守兵四百七十二人,分防各處:甪頭汛兵一百八十五人,沙快船五艘;西山汛兵六十九人,沙快船二艘;浙江烏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,沙快船九艘;伍浦汛兵六十九人,快巡船九艘;南浦汛兵一百七人,快巡船九艘。七年,以沙船六艘為湖中大汛巡防,其餘改小號巡船二十艘,巡緝支河小港。九年,分水師為左右二營,左營守備駐簡村,列汛凡六,當震澤縣界。千總一人,駐鯰魚口,列汛十有二,當吳縣、吳江、震澤界。把總二人:一駐東山,列汛凡八,當吳縣界;一駐吳江,列汛凡八,當吳江、震澤界。右營守備駐周鐵橋,列汛凡六,當宜興、陽湖界。千總一人,駐馬山,列汛十有四,當常州、無錫、陽湖界。把總二人:一駐黿山,列汛凡七,當吳縣界;一駐鳳川,列汛凡七,當宜興、荊溪界。乾隆間,設副將以下各官,水師戰船,凡巴唬船十六艘,沙船三艘,大快船七艘,小快船三十二艘。至道光間,存巴唬船十六艘,沙船二艘,大快船六艘,小快船二十艘,槳船十艘。迨咸豐年粵匪亂後,營伍船械全失。同治間,重整水師,盡易舊制,仿長江營制,設太湖協標二營,舢板戰船三十六艘。此江南水師之制也。

  其長江水師之在江南省者,為瓜洲鎮標,轄瓜洲營、孟湖營、三江營、江陰營,戰船兵額,與各省長江水師同。

  河道總督標營凡二十營,雍正七年,以漕標右營改隸河標設,巡船九艘。山清裡河上營,康熙十七年設,船六十八艘。裡河下營,雍正六年,由裡河營分設,船十三艘。外河上營,船一百十四艘。山安海防河營,雍正七年,由外河營分設,船五十四艘。高堰上營,康熙三十八年,由盱眙營分設,船三十四艘。山盱下營,雍正七年,由高堰營分設,船十七艘。桃源安清營,康熙三十八年設,船二十三艘。揚河上營,康熙十七年設,船八十二艘。揚河下營,雍正七年設,船十四艘。徐河南北營,雍正六年設,船三十艘。邳睢河營,順治初年設,船七十五艘。宿虹南北營,順治初年設,船百艘。桃源南北營,順治初年設,船六十八艘。宿遷運河營,雍正六年設,船十九艘。凡河防各營,設守備以下各官,大小各船,分浚船、柳船二類,修防河工,以營制部勒之。

  漕運總督水師標營,分中營、左營、右營、城守四營,以中、左、右三營任護漕之責,以城守四營任地方之責,駐山陽境及漕運所經之地。其運輓漕糧,則以衛卒任之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