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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武官印信關防條記


  經略大臣、大將軍、將軍、領侍衛內大臣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俱清、漢文柳葉篆。

  軍機事務處銀印,直紐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宣統三年四月,改軍機處為內閣,舊內閣遂裁。

  各部、都察院銀印,直紐,三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俱清、漢文尚方大篆。

  理藩院銀印,直紐,三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兼清、漢、蒙古三體字,清、漢文尚方大篆,蒙古字不用篆。理藩院後改理藩部。

  盛京五部銀印,直紐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盛京五部後裁。

  戶部總理三庫事務銀印,直紐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戶部後改名度支部。

  翰林院銀印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

  內務府銀印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

  景陵、泰陵內務府總管,東陵、泰陵承辦事務銅關防,凡關防皆直紐。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鑾儀衛銀印,直紐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宣統朝因避寫故名鑾輿衛。俱清、漢文尚方大篆。

  通政使司、大理寺、太常寺、順天府、奉天府銀印,直紐,方二寸九分,厚六分五釐。通政司後裁,大理寺後改大理院,太常寺後歸併禮部。俱清、漢文尚方小篆。

  詹事府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七分,厚九分。

  光祿寺、太僕寺、武備院、上駟院、奉宸苑銅印,直紐,方二寸六分,厚六分五釐。詹事府後裁,光祿寺後歸併禮部,太僕寺後歸併陸軍部。

  內繙書房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,俱清、漢文尚方小篆。

  國子監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五分,厚六分。

  太醫院銅印,直紐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。

  各道監察禦史、稽察內務府禦史、稽察宗人府禦史、巡鹽禦史銅印,直紐,有孔,方一寸五分,厚三分。

  宗人府左、右司,太僕寺左、右司,鑾儀衛左、右司,各部、理藩院各司,銅印,直紐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。

  內務府各司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崇文門稅務管理,坐糧廳戶部分司,工部木柴監督,工部木廠監督,工部管理街道各倉監督,工部後改並為農工商部。左、右翼管稅,戶部銀庫、緞匹庫,戶部辦理八旗俸餉,戶部辦理八旗現審,順天、奉天府丞,各關稅監督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

  巡視五城禦史、管理古北口驛務,管理獨石口驛務銅關防,長二寸八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欽天監時憲書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四釐。

  暢春園、圓明園、清漪園官房稅庫銅條記,凡條記皆直紐。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九分。俱清、漢文鐘鼎篆。

  大理寺左、右司,光祿寺四署,五城兵馬司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中書科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內閣典籍廳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

  翰林院典簿,禮部鑄印局,宣統三年印鑄局改屬新內閣,禮部亦改典禮院。理藩院銀庫,工部製造庫,工部料估所,各部、院督催所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

  順天府府治中、稽察盛京五部將軍衙門、稽察黑龍江等處、稽察甯古塔等處銅關防,長二寸九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兵馬司副指揮銅關防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六分。

  宗人府經歷司銅印,直紐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。

  都察院經歷司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鑾儀衛經歷司,各部、院、寺司務廳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四釐。

  各壇、廟、祠祭署銅印,直紐,方二寸,厚四分二釐。

  太醫院藥庫銅印,直紐,方一寸九分,厚四分二釐。

  國子監典籍廳銅印,直紐,方一寸九分,厚四分二釐。

  禮部鑄印局大使銅條記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兵馬司吏目銅條記,長二寸四分,闊一寸四分。俱清、漢文垂露篆。

  護軍統領、前鋒統領、火器營統領銀印,虎紐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提督九門步軍統領,圓明園總管八旗、內府三旗官兵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總管雲梯健銳營八旗傳事銀關防,直紐,長三寸二分,闊二寸。俱清、漢文柳葉篆。

  護軍統領、參領、協領、雲梯健銳營翼長、各處總管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俱清、漢文殳篆。

  八旗佐領,宗室、覺羅族長銅圖記,凡圖記皆直紐。方一寸七分,厚四分五釐。俱清文懸針篆。

  咸安宮官學、景山官學、養心殿造辦處銅圖記,方一寸七分,厚四分。

  看守通州三倉首領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俱清、漢文懸針篆。

  鎮守將軍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副都統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俱清、漢文柳葉篆。

  察哈爾都統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用滿洲、蒙古二種字,滿文柳葉篆。

  總統伊犁等處將軍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兼滿、漢、托忒、回子四種字,滿、漢文俱柳葉篆,托忒、回子字不篆。

  辦理伊犁、烏魯木齊等處事務大臣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兼滿、漢、托忒三種字,滿、漢文俱柳葉篆。

  伊犁分駐雅爾城總理參贊大臣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兼滿洲、托忒、回子三種字,滿文柳葉篆。

  辦理葉爾羌、喀什噶爾、阿克蘇諸處事務大臣銀印,虎紐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兼滿、漢、回子三種字,滿、漢文俱柳葉篆。

  管理巴裡坤等處事務大臣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辦理哈密糧餉事務大臣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俱柳葉篆。

  八旗遊牧總管,察哈爾總管、城守尉銅印,方二寸六分,厚六分五釐。殳篆。

  興京等城守尉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

  錦州等城守尉銅關防,長二寸九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駐防左、右翼長,協領、參領銅條記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六分五釐。俱殳篆。

  防守尉銅關防,長二寸八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駐防佐領銅條記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六分五釐。俱清、漢文懸針篆。

  直省總督、巡撫銀關防,直隸總督、陝甘總督、四川總督,鐫兼巡撫字樣。江西巡撫、河南巡撫,鐫兼提督字樣。山西巡撫,鐫兼提督鹽政字樣。長三寸二分,闊二寸,俱清、漢文尚方大篆。

  欽差大臣銅關防,如督、撫式。三品以上用之。

  各省承宣佈政使司銀印,直紐,二台,方三寸一分,厚八分。

  各省提刑按察使司後改提法使。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七分,厚九分。

  各省鹽運使司銅印,直紐,方二寸六分,厚六分五釐。

  各省提督學政後改提學使,並改關防為印信。銅關防,長二寸九分,闊一寸九分。俱清、漢文尚方小篆。

  各處管理織造銅關防,長二寸九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各省守、巡道後於省會地方增設巡警道、勸業道。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,俱清、漢文鐘鼎篆。

  欽差官員銅關防、如道員式。四品以下用之。

  各府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五分,厚六分。

  各府同知、通判銅關防,長二寸八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各州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三分,厚五分。

  京縣銅印,直紐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各縣銅印,直紐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四釐。

  鹽課提舉司銅印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。

  淮南儀所監製官銅關防,長二寸八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布政使司經歷司、理問所銅印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鹽運使司經歷司銅印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四釐。

  布政使司照磨所、京府儒學、各府經歷司銅印,方二寸,厚四分二釐。

  京府照磨所、司獄司、各府照磨所、司獄司、各府儒學、衛儒學、布政司庫大使、府庫大使、巡檢司、稅課司、茶馬司銅印,方一寸九分,厚四分。

  各州、縣儒學銅條記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六分五釐。

  縣丞、主簿、吏目、鹽課所、批驗所、各驛丞、遞運所、各局、各倉、各閘銅條記,長二寸四分,闊一寸三分。俱垂露篆。

  提督、總兵官銀印,虎紐,三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鎮守掛印總兵官銀印,虎紐,二台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。

  鎮守總兵官銅關防,長三寸二分,闊二寸。俱清、漢文柳葉篆。

  副將、參將、遊擊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

  宣慰司銅印,方二寸七分,厚九分。俱清、漢文殳篆。

  都司僉書銅關防,長三寸,闊一寸九分。營都司,衛、所千總銅關防,長二寸八分,闊一寸九分。

  守備銅條記,長二寸六分,闊一寸六分。

  衛守備銅印,方二寸六分,厚六分五釐。

  宣撫司銅印,方二寸五分,厚六分。

  宣撫司副使、安撫司領運千總銅印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五釐。

  長官司指揮、僉事銅印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俱清、漢文懸針篆。

  衛經歷、宣慰司經歷銅印,方二寸一分,厚四分四釐,垂露篆。

  土千戶銅印,方二寸三分,厚四分五釐。

  土百戶銅印,方二寸,厚四分二釐。俱清、漢文懸針篆。

  管理京城喇嘛班第、管理盛京喇嘛班第銅印,方二寸二分,厚四分五釐。俱清、漢文轉宿篆。

  正乙真人銅印,方二寸四分,厚五分。清、漢文垂露篆。

  乾隆十四年,禮部奉諭:「理藩院印文之蒙古字,不必篆書。外藩紮薩克盟長、喇嘛、並蒙古、西藏,一應滿洲、蒙古、唐古特文,均亦不必篆書。其在京紮薩克、大喇嘛印,滿文俱篆書,蒙古文不必篆書。」又諭:「近因新定清文篆書,鑄造各衙門印信,所司檢閱庫中所藏經略大將軍、將軍諸印,凡百餘顆。皆前此因事頒給,經用繳還,未經銷毀者。會典複有『命將出師,請旨將庫中印信頒給』之文,遂至濫觴。朕思虎符鵲紐,用之軍旅,所以昭信,無取繁多。庫中所藏,其中振揚威武,建立膚功者,具載歷朝實錄,班班可考。今擇其克捷奏凱,底定迅速者,經略印一,大將軍、將軍印各七,分匣收貯。稽其事蹟始末,刻諸文笥,足以傳示奕禩。即仍其清、漢舊文,而配以今制清文篆書,如數重造。遇有應用,具奏請旨頒給。一併藏之皇史宬。其餘悉交該部銷毀。此後若遇請自皇史宬而用者,蕆事仍歸之皇史宬。若因遇事特行頒給印信者,事完交部銷毀。將此載入會典。」

  高宗禦定印譜,欽命總理一切軍務儲糈經略大臣關防一,奉命、撫遠、甯遠、安東、征南、平西、平北大將軍印各一,鎮海、揚威、靖逆、靖東、征南、定西、定北將軍印各一。並禦制印譜序曰:「國家膺圖禦宇,神聖代興,赫濯撻伐,光啟鴻業。時則有推轂命將之典,及功成奏凱,還上元戎佩印。載在冊府,藏之史宬。蓋法物留詒,不啻如曩籍所稱玉節牙璋,尚方齊斧者比。乾隆十七年,釐考國書篆字成,因詳加酌定。交泰殿所遵奉世傳禦寶,仍依本文,不敢更易。其常行誥敕所鈐用,以及部院司寺以下,外而督、撫、提、鎮以下,鹹改鑄篆文,以崇典章、昭法守。而大將軍、經略及諸將軍之印,或存舊,或兼篆,一依交泰殿諸寶之例,各以時代為次。茲西陲武功將竣,爰譜圖系說如左。書曰:『其克詰爾戎兵,以陟禹之跡,方行天下,至於海表,罔有不服。』信大兵可百年不用,不可一日不備。披斯譜也,必將曰:是印也,是我朝某年殄某寇、定某地所用也。又將曰:是印也,鑄自某年,某官既奉以集事,傳至某年,某官複奉以策勳者也。想見一時受成廟算,元老壯猷。豐紐重台,焜燿耳目。繼自今覲揚光烈,思所以宏此遠謨。弼我億萬世丕丕基,將於是乎在。以視銘績鼎鐘,圖形台閣者,不尤深切著明也歟?然則觀於寶譜,而一人守器之重可知;觀于印譜,而群才翊運之殷又可知。詩曰:『王之藎臣,無念爾祖。』記曰:『君子聽鼓鼙,則思將帥之臣。』一再披閱,其何能置大風猛士之懷哉!裝潢蕆事,並令守者什襲尊藏。為部凡四:一皇史宬,一大內,一內閣,一盛京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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