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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廣土司傳


  湖廣之西南隅,戰國時巫郡、黔中地。湖北之施南、容美,湖南之永順、保靖、桑植,境地毗連,介於嶽、辰、常德、宜昌之間,與川東巴、夔相接壤,南通黔,西通蜀。元時所置宣慰、安撫、長官司之屬,明時因之。向推永、保諸宣慰,世席富強,兵亦果敢,每遇征伐,荷戈前驅,國家倚之為重。清有天下,僅施南、散毛、容美三宣撫使,永順、保靖兩宣慰使而已。雍正年間,施南、容美、永順、保靖先後納土,特設施南一府,隸北布政使,永順一府,隸南布政使。兩府既設,合境無土司名目。後有苗寇,分見各傳,不入此篇。

  施南:古巴地。秦、漢南郡蠻。唐施州。元置施南宣撫司、忠孝安撫司。明玉珍時,複置忠路宣撫司。明宣德三年,複置劍南長官司,立施州衛,領所一、宣撫司四、安撫司九、長官司十三、蠻夷官司五。清康熙三年,施州始歸順。四年,改沙溪宣慰司為宣撫司,改劍南長官司為建南長官司,而施南宣撫司、忠孝安撫司、忠路安撫司如故。雍正六年,從湖廣總督邁柱之請,裁施州衛,設恩施縣,改歸州直隸州,原管之十五土司並隸恩施縣。十二年,忠孝安撫司田璋納土,其地入于恩施縣。十三年,施南宣撫司覃禹鼎以罪改流,於是忠峒土司田光祖等並請歸流,乃以十五土司並原設恩施縣,特設施南府,領六縣。容美改鶴峰州,別隸宜昌府,領于巡荊道。 明制,施州衛,轄三裡、五所、三十一土司,市郭裡、都亭裡、崇寧裡,附郭左、右、中三所,大田軍民千戶所,支羅鎮守百戶所。

  大田所,元為散毛峒。明洪武五年定其地,二十三年屬千戶所,仍名散毛。尋改為大田軍民千戶所,領百戶所一、土官百戶所十、剌惹等三峒。

  支羅所,舊隸龍潭司。明嘉靖四十四年,因峒長黃中叛,討平之,遂割半置所立屯,以百戶二員世鎮之,而今峒司屬焉。

  施南宣撫司,元施南道宣慰使。明洪武四年,覃大富入朝,七年,升宣撫司。清因之。雍正時,覃禹鼎襲。禹鼎,容美土司田明如婿也,有罪輒匿容美。當事以明如之先從征紅苗有功,置勿問。十三年,明如被逮,自經死。禹鼎以淫惡抗提,擬罪改流,以其地置利川縣。

  東鄉安撫司,明玉珍置東鄉五路宣撫司。明洪武六年改安撫司,命覃起喇為之。清初歸附。雍正十年,覃壽椿以長子得罪正法,改流,以其地入恩施縣。

  忠建宣撫司,明洪武四年,以田恩俊為之。六年,改宣撫司。清初歸附。雍正十一年,田興爵以橫暴不法擬流,以其地為恩施縣。

  金峒安撫司,明洪武四年,以覃耳毛為之。清初歸附。康熙四十三年,覃世英襲。子邦舜,呈請改流,以其地為咸豐縣。

  忠峒安撫司,元置湖南鎮邊宣慰司。明洪武四年,命田璽玉為宣撫司。永樂四年,改安撫司。清初田楚珍歸附,調征播州有功,仍准襲職。雍正十二年,田光祖糾十五土司呈請納土歸流,以其地入宣恩縣。

  散毛宣撫司,元為散毛府。至正六年,改宣撫司。明洪武四年,命覃野旺為宣撫司,割其半為大田所。清初覃勳麟歸附,仍准襲職。雍正十三年,覃烜納土,以其地入來鳳縣。

  忠路安撫司,明洪武四年,命覃英為安撫司。清康熙元年,覃承國歸附,以征譚逆功襲前職。雍正十三年,覃楚梓納土,以其地改利川縣。

  忠孝安撫司,元至正十一年,改軍民府。明洪武四年,以田墨施為安撫司。清因之。康熙八年,田京襲,累授總兵。十九年,告休。雍正十三年,田璋納土,以其地為恩施縣。

  高羅安撫司,元高羅寨長官司。明洪武六年,改安撫司,以田大名為之。清順治初,田飛龍歸附,仍准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田昭納土,以其地入宣恩縣。

  木冊長官司,元置安撫司。明永樂六年,改長官司,以田穀佐為長官司。清初,田經國歸附,仍與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田應鼎納土,以其地入宣恩縣。

  大旺安撫司,元至正置。明洪武四年,以田驢蹄為安撫司。清康熙初,田永封歸附,仍准襲職。雍正十三年,田正元納土,以其地入來鳳縣。

  臨壁長官司,原附大旺。清康熙元年,頒給田琦印信,仍與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田封疆納土,以其地入來鳳縣。東流安撫司,原附大旺。

  唐崖長官司,元置千戶所。明洪武七年,改長官司。清初覃宗禹歸附,仍與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覃梓桂納土,以其地入咸豐縣。

  龍潭安撫司,明洪武四年,以田應虎為安撫司。清初歸附,仍准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田貴龍納土,以其地入咸豐縣。

  沙溪安撫司,明置。清初歸附。康熙四年,黃天奇襲安撫司。天奇子楚昌。初,楚昌入施州衛學為諸生。時諸司爭並,民鮮知禮,楚昌折節力學,有時名。及襲職,設官學,公餘與多士講肄,多所成就。楚昌死,子正爵襲。雍正十三年,改流,其地入於利川縣。

  卯峒長官司,清雍正十三年,長官司向舜納土,以其地入來鳳縣。

  漫水宣撫司,清初,宣撫司向國泰歸附,仍准世襲。雍正十三年,向庭官納土,其地入於來鳳縣。

  西萍長官司,雍正十三年裁,其地入于咸豐縣。

  建南長官司,明宣德五年置。清雍正十三年裁,其地入於利川縣。

  容美土司,唐元和元年,田行皋從高崇文討平劉辟,授施溱溶萬招討把截使,仍知四州事。宋有田思政。元有田乾亨。明洪武三年,田光寶以元所授誥敕詣行在請換,乃命光寶仍為宣慰使。傳至田既霖,清順治間歸附,仍授宣慰使。子甘霖襲。甘霖字特雲,著合浦集。甘霖子舜年,字九峰,受吳逆偽承恩伯敕,後繳。奉檄從征有勞績,頗招名流習文史,刻有廿一史纂。日自課,某日讀某經、閱某史至某處,刻於書之空處,用小印志之。有白鹿堂集、容陽世述錄。子明如襲職。以放肆為趙申喬劾奏,奉旨原宥。雍正十一年,再為邁柱嚴參,明如移駐平山寨儗抗拒,為石樑長官司張彤砫催迫,明如自盡。改土歸流,改司為鶴峰州,隸宜昌府。

  永順:漢武陵,隋辰州,唐溪州地。宋時為永順州。元時,彭萬潛自改為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。明洪武五年,改宣慰使。清順治四年,恭順王孔有德至辰州,宣慰使彭宏澎率三知州、六長官、三百八十峒苗蠻歸附。十四年,頒給宣慰使印,並設流官經歷一員。康熙十年,吳三桂叛踞辰龍關,授永順宣慰使彭廷椿偽印,廷椿繳之。奉旨賞其子宏海總兵銜,令率土兵協剿,有功,授宣慰司印。雍正六年,宣慰使彭肇槐納土,請歸江西祖籍,有旨嘉獎,授參將,並世襲拖沙喇哈番之職,賜銀一萬兩,聽其在江西祖籍立產安插,改永順司為府,附郭為永順縣,分永順白崖峒地為龍山縣。

  南渭州土知州,屬永順司。元至元中,置安撫司。明洪武二年,以彭萬金為土知州。傳至彭應麟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彭宗國納土,以其地入永順縣。

  施溶州土知州,在永順司東南。元會溪、施溶等處長官司。明洪武二年,改州,以田建霸為土知州。傳至田茂年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田永豐納土。

  上溪州土知州,屬永順司。明洪武二年,以張義保為土知州。傳至張漢卿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張漢儒納土。

  臘惹峒長官司,元屬思州,以向孛爍為總管。明洪武五年,改屬永順司,以田世貴為長官司。傳至田仕朝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田中和納土。

  麥著黃峒長官司,元曰麥著土村,屬思州。明洪武五年,改屬永順司,以黃穀踵為長官司。傳至黃甲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黃正乾納土。

  驢遲峒長官司,元屬思州。明洪武五年,改屬永順司,以向迪踵為長官司。傳至向光胄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向錫爵納土。

  施溶溪長官司,元屬思州。明初,改屬永順司,以汪良為長官司。傳至汪世忠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汪文珂納土。

  白岩峒長官司,元屬葛蠻安撫司。明初,改屬永順司,以張那律為長官司。傳至張四教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張宗略納土。

  田家峒長官司,明洪武三年,以田勝祖為長官司。傳至田興祿,清順治四年,歸附。雍正五年,田藎臣納土。

  保靖宣慰司,亦唐溪州地。宋曰保靜州。元為保靖州安撫司。明仍為安撫使。清順治四年,明宣慰司彭象乾之子彭朝柱歸附。象乾曾孫澤虹病廢,其妻彭氏用事。漢奸高倫、張為任二人結連其舍把長官彭澤蛟、彭祖裕等,相與樹黨,以劫殺為事。雍正元年,澤虹死,子禦彬幼,澤蛟欲奪其職,為禦彬所遏。迨禦彬襲職,肆為淫凶,澤蛟與其弟澤虯合謀,互相劫殺。二年,禦彬以追緝澤蛟為名,潛結容美土司田旻如、桑植土司向國棟,率土兵搶虜保靖民財。七年,禦彬安置遼陽,以其地為保靖縣。

  大喇司,在龍山縣,屬保靖司。明正德十五年,以土舍彭惠協理巡檢事。傳至彭禦佶,雍正十三年,納土。

  桑植宣慰司,本慈利縣地。元有上桑植、下桑植宣慰司。明置安撫司。清順治四年,宣慰司向鼎歸附,授原職。鼎子長庚調鎮古州八萬。長庚子向國棟殘虐,與容美、永順、茅岡各土司相仇殺,民不堪命。雍正四年,土經歷唐宗聖與國棟弟國柄等相率赴愬,總督傅敏入奏,乃繳追印篆,國棟安置河南,以其地為桑植縣。

  上下峒長官司,明置宣撫司,複改為長官司,而分其地為二。清康熙二年,向九鸞、向日葵歸附。二十一年,給九鸞上峒長官司印,日葵下峒長官司印。雍正十三年,上峒司向玉衡、下峒司向良佐納土,以其地屬桑植縣。

  茅岡長官司,明改天平千戶所。清順治四年,石門天平所千戶覃祚昌、茅岡長官覃蔭祚等相繼歸附,給與印信。雍正十二年,茅岡土司覃純一納土,石門天平所、慈利麻寮所相繼請設流官,分其地屬石門、慈利、安福三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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