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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傳(8)


  韋守官妻梁,長清人。明季饑,女未行,從父流轉河南,婢于富室。及笄,主為擇婿,梁泣言幼嘗受韋氏聘,死,不敢別嫁。主使求得守官,守官迎以歸。已而守官卒,家人欲使別嫁,梁自沉大清河,救,不死。乃自治棺,曰:「有欲娶我,以此畀之!」家人不復言。寇亂,匿棺以免。順治二年,師南行,過其村,梁懼,積薪於戶下,舉火,乃入棺,自焚死。

  歸昭妻陸,弟繼登妻張,昭,昆山人;陸、張皆太倉人。昭仕明為監紀,順治二年,死揚州;繼登為教諭,長興民亂,戕焉。二婦未得問。昆山兵起,舅姑避于鄉,舟迎二婦,二婦不果行。師至,城閉,城西炮如雷。二婦夜登樓,環坐諸兒女酌酒,戒積薪樓下,城破則縱火。一老僕進,謂城破當兵沖,慮不及死,城北比丘尼故與主母善,菴後有池,倉卒可得死,從之。城破,兵掠菴,張入池,陸視其女,一卒前犯,陸力拒,被二矛,僕,又亂箠之,乃絕。張以水淺,不即死。兵去,潛視陸,陸亦蘇,乃與尼共掖起之。兵複至,張輒避諸池,一卒索得張,欲執以去,張力拒,見殺。陸創重卒。

  羅仁美妻李,仁美,揚州人,失其縣;李,龍遊人。家揚州廣儲門。師下揚州,李方娠,積薪所居樓下,呼諸婦曰:「原死者共死,毋辱!」於是姒劉、仁美妾梅、李,前室女宦姑及諸婦,從李登樓,凡十二人。呼婢菊花舉火,前室子哭,從李俱上,李顧見,啟牖呼仁美,擲兒下。仁美負母手挈兒,哭出巷,回首,見黑煙出瓦隙,火合樓摧,聞屟聲沸火中。仁美行,遇兵,僅得脫。兵去,發樓燼,拾殘骼,惟菊花遺肢衣可辨。乃叢葬十三人西華門外。

  同時錢應式女淑賢,丹徒人。聞城破,數自殺,未絕。雨甚,門外萬馬聲,比屋殺人,火四起。淑賢以紙漬水塞口鼻,持父手壅其氣,父手悸不能舉,又解衣帶,強母使縊。母哭走,出,聞足擊床閣閣,入視,已絕。

  王氏三女,金壇人。其二為同產,其一為群從姊妹,年皆十六七,以王師下江南,諸州縣盜群起,王氏避長蕩湖。晝延緣葦間,夜複其居。一日,盜至,劫三女子,縛置筏上。三女子號泣跌盪,筏覆,三女子死焉,賊十數輩亦溺。明日,屍浮水上,縛盡弛,三女子攜手,發相縻。亂中無棺,得故篋三重以斂,墓于湖濱,墓木枝蘖皆三,相樛。

  沈華區妻潘,海甯人,居硤石。順治二年六月,舉人周宗彝起兵硤石。八月望,師宵乘北關破之,華區與潘皆被俘。過南市橋,潘睨水欲自沉,華區密止之,曰:「汝死,兵且殺我!」潘乃語兵:「我從汝去,原得釋我夫。」兵釋華區,驅潘入舟,舟行十八裡,至王店。水次,觀者方集,潘忽躍起,曰:「我硤石沈華區妻,義不任受辱!」奮入水。兵驚,捽其發出水,潘力自沉,發斷,系以纆,益力自沉,纆絕,如是三,兵以刃舂其喉,遂死。師中有裨將歎其烈,出千錢為斂。

  陳某妻伍,華亭人。師下松江,陳家璜溪,兵至,斧陳首,伍奔救,兵舍其夫而縶之。伍曰:「毋縛我,我從汝去!」將登舟,躍入溪,死。

  當時死於溪者,諸生孫諤妻顧、徽州商孫氏之媼。

  洪志達妻葉,歙人。順治二年,徽州初定,盜賊所在多有,志達偕葉避兵淳安鄭家村。明年二月,村人譁言兵至,志達與葉倉皇走,匿草中,遊騎過,自草中曳葉出。志達習拳勇有力,踴自草中,奮擊一騎,僕,眾騎拔刀赴志達。志達徒手與鬥,眾騎且僕且起,環射之,矢中志達目,貫腦死。葉抱屍慟,眾騎挾之行,葉輟哭。馬行漸緩,度懸崖,葉曰:「勿持我急,我自能乘。」賊信之,遂縱馬向崖,眾騎自後從之,葉自馬上擲崖下,死。淳安人言其死且為神,為之祠焉。

  羅章袞妻杜,群聘妻田,淳化人。群聘,章袞從子也,皆早卒。順治三年,寇至,城破,杜指牆間井,語養女淑明、淑儀曰:「此吾曹死所也!」遂入井。淑明、淑儀相向哭,從之下。田與杜連牆居,聞哭,呼其女優姐,亦趨井死。

  先一年,縣兵譟變,章袞侄女竇芳墮樓死,竇芳有從姊雁珠,明崇禎間死寇,竇芳方在娠,其母夢雁珠偕一女至,謂唐奉天竇烈女也,故命曰竇芳。既長,嫁三原房大猷。其死後雁珠十七年,俱以正月十五日死,死時年俱十八,鄉人合前後稱「七烈」。

  王磐千妻顏,江西安福人。順治三年,遇寇,紾其臂索賄,顏詫曰:「此手乃為賊執耶?」投水死。

  何大封妻阮,無為人,早寡。有授物誤觸其手者,引刀斷指,血濺尺許。

  方希文妻項,名淑美,淳安人。順治三年,明潰師掠縣,希文攜家避兵西坑。以妾子病,謁醫。兵驟至,縱火。火將及,婢請項出避,項曰:「出,死於兵;不出,死於火。死同,死火不辱。若能死,則從;不能,亟出!」希文故有藏書,項積書左右,坐其中,火及,書燼,項殉焉。

  廖愈達妻李,妾汪、張,泰寧人。李讀書通大義,教二妾章句。愈達從外歸,聞李疏「仁」字,教二妾,語諄諄。愈達入而笑,李正色曰:「志士仁人,有殺身以成仁,毋求生以害仁!」順治三年,愈達將妻妾避兵,或傳崇禎十七年京師破時,檢討汪偉與其妻耿殉國事,李以告二妾,相持而哭。師漸逼,愈達與妻妾夜走南石砦,師至,攻砦,愈達率妻妾避砦口。或呼師自砦後入,李即從砦口展手投崖下。愈達挈二妾匿岩石中,搜山兵至,張亦投崖死。愈達出金遣兵去,汪堅持愈達衣,伏其後,頃之,遙見師中出裨將,朱纓窄袖,指揮從卒巡山。汪大哭曰:「君善自保!」亦投崖,激于石,身裂若支解。師退,愈達及諸同避砦中者皆得脫。

  葉芊妻謝,甯都人。六年冬十月,明將揭重熙等以師赴南昌,駐寧都兵掠得謝,部曲將悅其色,問家世,謝從容具以對,因乞得沐浴,部曲將許之,遂入室,以鬀鬢刀自揕其喉,死。

  姚文璚妻劉,名滿,福清人。文璚鬻香于市,順治三年,海寇至,索錢無所得,截文璚首去。滿舁屍還,舐血縛布綴於頸,斂畢,乃言曰:「我恨不能手刃賊,獨以死報君。」首觸棺,僕,久之,甦,請以兄公子為後,盡鬻衣珥營葬。越三年,清明上塚,歸,屑金咽之,死。

  毛翼順妻陳,亦福清人。順治四年,翼順死於寇,舁屍還,血溢于鼻,陳舐血,斂畢,不食七日,自經。

  王三接妻黃,曹縣人。三接官汾西知縣,黃侍姑田家居。順治五年,李化鯨亂,破城,姑、婦皆被執。黃語賊曰:「釋我姑,我與金帛,惟爾欲!」賊釋其姑,黃度姑行遠,乃罵曰:「吾家清白吏,安有厚藏?吾名家女,命婦,豈肯從賊?有死而已!」賊磔之。

  當時為賊殺者,劉琰妻邢等九人;投水死者,王躋聖妻韓等七人。

  程顯妻朱,新建人,明宗室女也。以其侄為子婦。順治五年,金聲桓為亂,顯自南昌將家人入山,道遇兵相失。或傳顯已死,朱謂子婦:「翁死,吾不獨生,汝奈何?」婦曰:「死耳!」朱縊樹上,已絕,兵救之,甦,複觸樹死。婦亦起觸樹,兵前持婦,婦齧其指,奪刀自剄死。

  劉元鏜妻吳,妾朱,南昌人。元鏜亦將家人避兵,兵及,棄抱中兒道旁廁而走,吳伏溝草。朱為兵得,縶以行,經溪,躍,縶絕,兵斫其頰,死。吳出草,行數十武,遇鄰媼,脫簪求扶持。兵複至,吳握髮仰天號曰:「夫邪子邪!吾其死邪!」兵挾刃逐之,行赴陂死。

  是役諸女婦死者至眾,靖安舒調熙妻朱,救夫;豐城熊嗣蕃妻胡,及從子有恆妻沈,從夫救舅:皆死。而新建徐文璠妻朱,割乳斷首;進賢胡永益妻胡,刃出背:死尤烈。

  應氏婦,鄞人。貧行乞。順治六年,海寇至,匿郭東廟。寇欲汙之,堅不從。既仍偽諾,出廟,將入井,寇複牽以入,終號泣不就,死亂刃。

  平陽婦,不知其姓氏。順治七年,薑瓖亂,為其徒所掠,過定州唐城村,刺血題詩於壁,並為序自述,略言:「明月在天,清水在旁。得自盡於此,上不媿父母,次不慚婿,庶幾與水同清,與月同明。」遂自經死。

  殷壯猷妻李,豐潤人。順治中,壯猷為臨藍參將。十一年,孫可望攻臨藍,壯猷築城以守,圍久不解,出戰,死。李以印畀次子質,揮使出避,而與長子文自剄死。

  楊昌文妻袁,安義人,或曰建昌人。順治間兵亂,父母迎袁歸,袁不可,曰:「棄姑避兵,不義。」兵至,伏地請死,斫數刃去。家人歸,努目問:「姑無恙乎?」曰「無恙」,乃瞑。

  諶日升妻陳,高安人。順治間,金聲桓亂,為兵掠挾上馬,力拒,中八刃,剖心斷脰刳孕死。

  陳某妻萬,萬縣人。康熙間,譚弘亂,被執,殺其懷中子。萬詭言家有藏鏹,賊使其徒從以往,過懸崖,奮起,擠賊墮,亦自投死。

  林應雒妻莫,梁學謙女,吳師讓妻某,黃某妻李,皆新會人。應雒、學謙、師讓皆諸生。順治十一年,明將李定國攻新會,城守閱八月,食盡,殺人馬為食。莫代姑,梁女年十一代父,黃、李代夫,皆死。李之死,兵持首還其夫,使葬焉。

  文秉世妻梁,郁林人。李定國掠州,梁為兵掠,迫上馬。梁哭,據地罵,兵殺之。越二日,秉世得其屍,目未瞑也。

  文氏女兆祥,文樞妻陸,灌陽人。定國兵至,姑嫂避火星山箐中,兵入,自殺。

  何氏女,昭平人。是歲師逐定國,避兵思庇沖。或迫之,死。

  王氏三女:長亥娘,次竹姑,次酉娘,博白農家女。康熙十九年,避寇宴石岩,寇攻岩,姊妹皆投崖死。

  陳心俊妻馬,伏羌人。年十九,寡。順治初,流寇據城,其渠聞馬有色,遣人強致之。馬居樓上,揮雜器物擲樓下,厲聲叱其人曰:「白若渠,欲強汙我,惟有頭可斷耳!」渠聞,亦愕曰:「烈婦!烈婦!」卒得免。

  郭俊清女蓮姑,巴州人。嘉慶二年九月,教匪破城,掠以去,女罵不絕。賊褫其衣,罵愈厲,殺之,書其背曰「烈女屍」。

  張問行妻楊,秦州人。同治間回亂,破其堡。楊遣三子行,持廚刀倚扉罵賊,賊剺其口至耳際,罵猶不已,遂死。賊舉扉掩其屍,書其上曰:「此張監生妻楊烈婦,毋損其屍。」

  張聯標妾傅,泰順人。聯標為羅陽知縣,傅從,年方笄。山寇破縣,被執。賊渠令其徒百方誘之,不從。一夕,擁至渠所,諸賊執刀夾左右,怵以死,終不屈,乃縊殺之。

  林乾妻程,漳浦人。有殊色。康熙元年,縣有劉暢者,為盜馬婆山。掠程至,將汙之,不從。使他婦惎之曰:「我曹已至此,即完節,誰複能信?」程曰:「吾自行吾志,非求人信,豈能效汝曹無恥耶!」暢殺之。

  楊應鶚妾佟,奉天人。應鶚官貴陽同知,吳三桂叛,檄署官,應鶚力拒,乃置諸順寧。師將入滇,郭壯圖使殺之。應鶚罵使者。佟曰:「大丈夫當毅然引決,無戀戀如兒女子!我請為公先,不使公遺憾。」遂縊,應鶚亦縊。

  黃居中妻吳,居中失其裡貫;吳豐順人,廣東饒平鎮總兵六奇女也。康熙中,居中為蒼梧教諭。十三年,孫延齡叛,梧州戍兵應之,入其室,吳曰:「封疆之事,固知非若曹所能,若曹其俘我乎?我將待之!」奮擊,殺二人,自伏劍死。

  胡守謙妻黃,閩人。守謙武舉。當耿精忠叛,守謙投書城外,言賊必敗,狀為守者所收,送郊外殺之。黃請代,不許。乃求得守謙首,綴於屍。葬畢,自具棺衾,飲藥死。

  沈棠妻俞,莆田人。年十八,美。耿精忠兵至,執俞,並及棠。俞計脫棠,乃抗賊。賊威以刃,就刃;迫以火,赴火;幽之,遂自縊,賊磔其屍。

  同時福清陳得棟妻蔣,陳雲元妻周,皆為賊磔。莆田林振先妻鄭支解,永安黃尾四妻鄭刳孕,貴溪傅護妻薛剖腹,臟腑盡出。

  汪二蛟母徐,妻戴,開化人。康熙十三年,耿精忠兵入浙江境,開化陷,二蛟及母、妻行避賊。賊至,縛二蛟,驅其母、妻以行。行過大澤,戴厲聲曰:「得死所矣!」徐應曰:「待我!」賊持戴袖,戴絕袖,抱子自投澤中,徐與俱下。二蛟大呼,縛盡絕,亦赴水死。

  後二年,開化複陷,劉章壽妻徐,為賊渠所得,置樓上,令兩卒為守。婦陽謂守者:「事已至此,幸語若主,欲婚我,當具禮。」卒告渠,渠盛服佩刀上,婦迎坐,解刀置案上。複陽言:「奈何不為我具衣飾?」渠諾而下,婦取刀弄之,拔出鞘,忽引自刺。守者前奪刀,婦揮刀斷其臂,遂自剄,渠裂其屍。

  黃嘉文妻蔡,名慧奴,黃岩人。康熙十三年,耿精忠之徒陷黃岩,明年,師複黃岩,以黃岩民嘗麗賊,俘焉。蔡及其子女屬杭州駐防將,將豔蔡,欲以為子婦。九月壬申,將召蔡喻指,蔡取壁間刀自剄死,將投其屍于江。時軍中得俘輒責金贖,嘉文方求金杭州,至,則蔡已死,乃贖子女還。蔡父行求蔡屍,十二月丙子,風作,江潮湧,蔡屍乃出,距蔡死九十有九日。嘉文還,言子女得贖正同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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