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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守諭傳


  董守諭,字次公,鄞縣人。舉人。魯王監國,召為戶部貴州司主事。時熊汝霖、孫嘉績首事起兵,然皆書生,不知調度。乃迎方國安、王之仁,授之軍政,凡原設營兵、衛軍俱隸之。孫、熊所統,惟召募數百人。

  方、王兵既盛,反惡當國者有所參決,因而分餉分地之議起。分餉者,正兵食正餉,田賊之出也,方、王主之;義兵食義餉,勸捐無名之徵也,熊、孫諸軍主之。分地者,某正兵,支某邑正餉;某義兵,支某邑義餉也。魯王令廷臣集議,方、王司餉者,皆至殿陛譁爭,守諭曰:「諸君起義旅,咫尺天威,不守朝廷法乎?」乃稍退。守諭又進曰:「義餉有名無實,以之饋義兵,必不繼。即使能繼,誰為管庫?今請以一切稅供悉歸戶部,計兵而後授餉,覈地之遠近,酌給之後先,則兵不絀於食,而餉可以時給也。」方、王雖不從,然所議正,無以難也。

  之仁請收漁船稅,守諭曰:「今日所恃者人心耳,漁戶巳辦漁丁稅矣,若再苛求,民不堪命,人心一搖,國何以立?」久之,又請行稅人法,請塞金錢湖為田,官賣大戶祀田贍軍,三疏皆下部議,兵士露刃以待覆,守諭力持不可。之仁大怒,謂:「行朝大臣不敢裁量幕府,戶曹小臣敢爾阻大事邪?」檄召守諭,將殺之,魯王不能禁,令且避。守諭慷慨對曰:「司餉守正,臣分也。生殺出主上,武寧雖悍將,何為者?臣任死王前,聽武寧以臣血濺丹墀可耳!」於是舉朝忿怒,曰:「之仁反邪,何敢無王命而害餉臣!」之仁乃止。

  明年,莊烈帝大祥,守諭請謁朝堂哭,三軍縞素一日,遷經筵日講官,兼理餉事。魯王航海,守諭不及從,遂遯跡荒郊,旋卒。著有攬蘭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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