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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義傳序


  清天命、天聰年間,明禦史張銓,監軍道張春,均以被擒不屈,聽其自盡,載諸實錄,風厲天下。厥後以明臣來歸者,有功亦入貳臣傳;死軍事之尤烈者,于京師祀昭忠祠:褒貶嚴矣。文武一二品以上,既入大臣傳,以下則另編忠義傳,列翰林院職掌,凡自一二品以下,或死守土,或死臨陣,備載出身、官階、殉難時地,及予諡、建祠、贈官、蔭後。二百數十年,綜八千餘人,略以類別。

  入關之先,如降服烏喇、哈達、索倫、葉赫諸部落為特音珠等二十人是。征朝鮮則勞漢等十人是。其伐明也,自天命三年至崇德八年,始克撫順,屢偪近畿,分下山西、山東諸郡縣,尤以瀋陽、大淩河、皮島、松山數役為大,為西佛萊百六十二人是。

  順治元年,定鼎燕京,後追擊流賊、奠定各省者,為恩克伊等一千二百四十五人。

  康熙朝,討平逆藩及殲滅附逆諸鎮將,為索諾穆等九百四十七人。親征噶爾丹之役,為富成額等百人。厄魯特之役,為諾裡爾達等五十五人。羅刹、西藏諸役,為紐默淳等七人。平各省土賊及海寇、苗、瑤諸役,先後為郝爾德等二百八十五人。

  雍正朝,承康熙征厄魯特之役,用兵準噶爾,為和溥等三百六十二人。其先青海之役,為姬登第等十四人。外則滇、黔、蜀、桂土司苗亂與夫臺灣土番等役,為劉洪度等二百十三人。

  乾隆朝,始蕩平准部,旋戡定回疆,則為傅澤布等五百十二人。初年,湖南苗亂,為李如松等十五人。廣西土賊,為倪國正等十人。瞻對土司之亂,為陳文華等十三人。隨傅清、拉布敦同死西藏,為策塔爾等六人。金川用兵,其初定也,為楊先春等百又四人;其再定也,為占辟納等八百五人。緬甸用兵,為馬成龍等百六十七人。安南用兵,為英林等百六十人。廓爾喀用兵,為索多爾凱等七十六人。逆回蘇十三、田五之亂,為新柱等百又十人。山東王倫之亂,有音濟圖等十八人。臺灣林爽文及陳周全之亂,有耿世文等百五十九人。黔、楚等省苗亂及川、楚、陝三省教匪,均始乾隆末年,而定于嘉慶,苗亂有六達色等二百七十八人;教匪之亂,為楊治寧等七百四十二人。仲苗滋事,為胡慶遠等百十三人。閩、粵洋面蔡牽之亂,為陳名魁等六十七人。先後以巡洋遇風死者,為黃勇等十七人。滑縣李文成之亂,為強克捷等六十三人。追剿陝匪及瞻對永北廳夷匪等役,為馬魁等十四人。馬營壩搶險者盧順。

  道光重定回疆一役,為劉發恒等二百六人。江華瑤滋事,為馬韜等五人。陝、甘番滋事,為胡文秀等十三人。雲南永昌回匪滋事,為朱日恭等九人。臺灣嘉義土匪,為方振聲等七人。山西曹順之亂,為楊延亮等。英吉利開釁,為朱貴等八十八人。發匪之亂,熾于咸豐而殄于同治,其先為廣西會匪,始道光季年,為王叔元等五十一人。已而竄陷各省,為褚汝航等五百七十九人。撚匪之亂,為龍汝元等七十八人。

  咸豐、同治之交,滇匪滋事,為林廷禧等四十二人。

  同治朝,甘肅回匪滋事,為訥勒和春等三十七人。

  其自嘉慶迄光緒先後剿辦各省匪徒等役,為和致等三十八人。咸豐換約起釁,殉澱園者,為覺羅貴倫、玉潤等。辦匪而以勞卒者,為李文安等十三人。蓋原傳可數者如此。中以不從尚之信叛而死之金光,私家傳述,心跡殊異,則出以存疑。

  將帥之死事者,既有專傳,凡上列諸人之義烈尤著者,與夫官書既漏而不能無紀載者,則別編為傳,觕見本末。若夫道光以後死於外釁,及光緒庚子拳亂,宣統辛亥革命,於義宜詳,並備列之,用資後鑒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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