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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桑阿傳


  伊桑阿,伊爾根覺羅氏,滿洲正黃旗人。順治九年進士,授禮部主事。累擢內閣學士。康熙十四年,遷禮部侍郎,擢工部尚書,調戶部。時吳三桂踞湖南,廷議創舟師,自嶽州入洞庭,斷賊餉道,命伊桑阿赴江南督治戰艦。明年,覆命偕刑部侍郎禪塔海詣茶陵督治戰艦。

  二十一年,黃河決,命往江南勘視河工,以布政使崔維雅隨往,維雅條上治河法,與靳輔議不合。伊桑阿因請召輔面詢,上以維雅所奏無可行,寢之。尋疏陳黃河兩岸堤工修築不如式,奪輔職,戴罪督修。覆命籌海運,疏言:「黃河運道,非獨輸輓天庾,即商賈百貨,賴以通行,國家在所必治。若海運,先需造船,所費不貲;且膠、萊諸河久淤,開濬匪易。」上是之。是年冬,俄羅斯犯邊,命往甯古塔造船備徵調。再調吏部。

  二十三年夏,旱,偕王熙等清刑獄。其秋,扈蹕南巡,命閱視海口。疏言車路、串場諸河及白駒、草堰、丁溪諸口,宜飭河臣疏濬,引流入海。曆兵、禮二部尚書。二十七年,拜文華殿大學士,兼吏部,充三朝國史總裁。三十六年,上親征噶爾丹,命往寧夏安設驛站,事平,與大學士阿蘭泰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。

  居政府十五年,尤留意刑獄,每侍直勾本,上有所問,輒能舉其詞,同列服其精詳。上嘗御批本房,伊桑阿與大學士王熙、吳琠及學士韓菼等以折本請旨,上曰:「人命至重,今當勾決,尤宜詳慎。爾等苟有所見,當盡言。」伊桑阿乃舉可矜疑者十餘人,皆得緩死,上徐曰:「此等所犯皆當死,猶曲求其可生之路,不忍輕斃一人。因念淮、揚百姓頻被水害,死者不知凡幾。河患不除,朕不能暫釋於懷也!」伊桑阿陳災民困苦狀,上曰:「百姓既被水害,必至流離轉徙。田多不耕,賦安從出?今當預免明年田賦,俾災黎于水退時思歸故鄉,粗安生業。」伊桑阿等皆頓首,遂下詔免淮、揚明年田賦。

  三十七年,以年老乞休。上諭阿蘭泰曰:「伊桑阿厚重老成,宣力年久。爾二人自任閣事,推誠布公,不惟朕知之,天下無不知者。伊桑阿雖年老求罷,朕不忍令去也。」四十一年,複以病告,詔許原官致仕。逾年卒,諡文端。乾隆中,入祀賢良祠。

  子伊都立,自舉人任內務府員外郎,曆刑部侍郎,巡撫山西。坐事奪職。雍正七年,命赴大將軍傅爾丹軍治糧餉,授額外侍郎。十三年,以侵蝕軍糧事覺,褫職下獄,論大辟。乾隆七年,赦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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